为优化我县营商环境,切实降低企业开办成本,按照《****政府采购法》《公平竞争审查条例》及营商环境工作相关要求,现对**县县本级注册登记的新开办企业免费刻制首套印章服务项目进行公开询价,诚邀符合资质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报价,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采购单位
****
二、采购项目名称
**县2026年新开办企业免费刻制首套印章服务
三、项目概况
为打造更加优质的营商环境,进一步降低企业开办成本,实现企业开办“零成本”,不断提升群众和企业的满意度,**县安排财政预算,出资为新开办企业免费刻制首套印章。根据**县新开办企业年均注册数量(约350户),拟通过公开询价方式确定1家印章刻制供应商作为新开办企业免费刻制首套印章定点服务单位,****服务中心,为新开办企业提供免费刻制印章服务。
四、项目服务期限
1年(具体起止时间见第七条)
五、项目服务地点
****中心
六、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2.******部门核发的《刻章业特种行业许可证》且处于有效经营状态,具备提供印章刻制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交有效的《刻章业特种行业许可证》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原件(格式自拟,需加盖企业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
4.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严格服从**县企业开办便利化改革工作有关快捷送达、数据报送、监督检查等相关管理要求。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不接受转包、分包行为。
供应商报价时须一并提供上述资料,资质不符合要求的,报价文件无效,作否决报价处理。
七、服务期限
2026年4月15日起至2027年4月14日止(若最终供应商未按要求完成入驻及服务准备,服务期限可相应顺延)。
八、报价文件提交时间及地点标书代写
提交截止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4月10日下午17:00(**时间),逾期提交或邮寄的报价文件,采购单位一律不予接收。标书代写
提交/邮寄地点:****开发区****市监局后台(邮编:557500)
提交要求:报价文件需密封包装,密封处加盖供应商公章,注明“**县2026年新开办企业免费刻制首套印章服务项目报价文件”及供应商名称。
九、合同签订
采购结果公示期满无异议后,自采购结果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采购单位与拟确定供应商签订服务合同。
签订合同时,供应商需携带相关资质证明材料原件供采购单位核验,原件与报价文件复印件不一致的,取消其资格。
十、项目服务要求
1.每套印章配置:公章1枚、法定代表人章1枚,财务专用章、发票专用章、合同专用章3枚中由企业自主选择2枚,合计4枚,刻制费用包含在报价内。
2.印章质量标准:章面内容完整无误、印迹清晰、章体材质无损坏,刻制规******部门制定的公章备案标准,刻制完成后需按要求提交印模备案。
3.服务人员及时效要求:供应商须安排1名专职****服务大厅承接刻章业务,严格服从政务大厅上下班制度及现场管理;收到刻章订单后,按采购单位或需求方要求,在1小时内将刻制完****服务中心发证窗口,由发证窗口人员随同营业执照一并发放,并同步在**刻章系统完成印章备案,备案记录需留存备查。
4.质疑答复要求:采购单位对供应商提交的工作成果提出质疑或要求答复的,供应商须在收到质疑通知后1个工作日内出具书面解释或答复,加盖企业公章后提交至采购单位。
5.服务履约要求:供应商必须自行完成本项目全部服务内容,不得转让、转包或分包给任何第三方,一经发现,采购单位有权解除合同。
6.验收及整改要求:若供应商提供的服务未满足采购文件要求、验收不合格的,采购单位有权要求限期整改;整改后仍不合格的,采购单位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依法追究供应商的法律责任及经济损失。
十一、供应商确定方式
1.本次公开采购综合考量供应商的报价、印章刻制时效、应急处置能力、印章刻制相关服务品质四项核心指标,****小组进行综合评审。
2.评审严格遵循“符合采购要求、性价比最优”的原则,****小组评审、局党组会议集中研究后确定供应商。
3.****人民政府官方网站等指定平台予以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个工作日;未中选的供应商,采购单位不再另行通知,报价文件不予退还。
4.本项目设置最高限价:150元/套(为含税全包价,包含印章刻制、材料、备案、配送、人工等所有相关费用),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作否决报价处理。
十二、相关费用说明
1.本次公开采购不要求供应商缴纳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等任何形式的保证金。
2.对未中选的供应商,采购单位不给予任何形式的经济补偿。
3.供应商在报价、询价等过程中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供应商自行承担,采购单位不承担任何相关费用。
十三、付款方式
1.本项目无预付款,合同签订并正式提供服务后,按季度结算费用。
2.供应商每季度按实际刻章数量制作结算台账(附印模、备案记录、服务回执等佐证材料),******局审核、****审批通过后,采购单位按财政授权支付程序支付款项。
3.付款前,供应商需向采购单位开具对应金额的合法、有效的增值税正规发票,发票信息需与实际交易一致,否则采购单位有权顺延付款。
十四、违约责任
供应商发生以下任何一种情形的,****有权单方终止服务合同,取消其印章刻制定点服务资格,追缴已支付的相关费用,****政府采购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同时依法追究其违约责任:
1.所刻制印章不符合国家、**部门及各相关单位使用标准,一个月内累计达3次的。
2.因印章质量不合格、无故拒绝接单、超出承诺服务时限等原因被服务对象投诉,经查实累计达3次的。
3.丧失印章刻制服务能力(如《刻章业特种行业许可证》失效、设备故障无法修复、专职人员离岗等),致使本项目无法正常履行的。
4.私自向新开办企业索要免费印章的刻制费、服务费或其他变相费用的。
5.未按要求在**刻章系统完成备案,或备案信息虚假、遗漏的。
6.将本项目服务内容转让、转包、分包给第三方的。
7.因国家政策调整、政府工作要求,需提前终止本服务项目的(此情形不视为采购单位违约,采购单位按实际服务数量结算费用)。
十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苗楠
联系电话:138****9893
联系地址:****开发区****市监局后台(邮编:557500)
十六、其他说明
1.本采购询价文件未尽事宜,由采购单位另行发布补充公告,补充公告与本采购询价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供应商须在合同签订后3个****服务中心驻点人员安排、设备调试等服务准备工作,确保按时开展服务。
3.采购单位有权对供应商的服务过程进行日常监督、检查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季度结算的重要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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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