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区吉华街道布吉一村工业区城市更新项目**开发项目交易公告
根据《关于加强**市集体企业要素交易工作的指导意见(试行)》(深集资规〔2024〕1号)、《**市集体企业土地资产处置操作指引(试行)》(深集资规〔2024〕6号)、《****公司集体产权交易监督管理办法》(深龙府办规〔2024〕1号)、《****社区****公司集体用地开发和交易监管实施细则》(深龙府办规〔2022〕2号)、《****国资局关于进****公司集体用地**开发和交易的通知》(深龙国资〔2022〕33号)等相关规定,**市**区吉华街道布吉一村工业区城市更新项目**开发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经获得相关批准,经 **** 民主决议,委托 **** (以下简称“交易集团”)采用 公开招标【交易方式】 欢有意向的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投标。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编号: ****
(二)项目名称: **市**区吉华街道布吉一村工业区城市更新项目**开发项目
(三)集体企业: ****
(四)招标人(招商方):****
(五)项目概况:
1、项目位置
位于**市**区吉华街道布吉一村工业区,邻近地铁5号线“长龙”地铁站。项目整体位置:**吉华路,西至相邻私宅,北至相邻工业区。
2、背景情况
2018年5月4日,根据**市**区城市更新局出具《**市**区城市更新局关于吉华街道布吉一村工业区申请纳入城市更新单元计划的复函》(深龙更新函[2018]88号),****政府批准同意纳入《2018年**区城市更新单元计划第二批计划》。
3、土地权属情况(建设用地的基本情况)
项目拟更新单元用地范围面积为109,195.38㎡,拟拆除范围用地面积为94,523.16㎡,其中拟拆除范围内属于招商方拥有的国有已出让用地6,649.87㎡,两规处理用地(工业)29,308.23㎡,非农建设用地面积60,933.71㎡(与国有已出让用地重叠6,313.53㎡,与已办产权登记用地重叠6,648.65㎡,其余部分与未完善征(转)手续用地重叠),未完善征(转)手续用地49,750.09㎡。另拆除范围外更新范围内有12,106.56㎡土地为招商方所有的未完善征(转)手续用地。整个更新范围内招商方拥有的土地面积合计为97,814.75㎡。
4、地上建筑物情况
本项目集体土地范围内的现状物业主要为工业及配套、商业、旅馆等,其中:招商方拥有的永久性建筑面积合计为87,709.94㎡,临时性建筑水平投影面积为7,219.67㎡;私人或企业拥有的永久性建筑面积合计为56,135.88㎡,临时性建筑水平投影面积为395.57㎡。目前一期(北区)涉及招商方拥有的永久性建筑物面积合计为50,735.25㎡,已全部提前拆除并完成土地移交工作;二期(南区)涉及招商方拥有的永久性建筑物面积为36,974.69㎡,目前二期招商方拥有的永久性建筑物除涉及历史遗留问题物业(建筑面积合计为5,594.28㎡,其中编号:11-22建筑物2,240.41㎡、7-10建筑物1,570.79㎡、10-6建筑物1,355.42㎡、10-13建筑物118.04㎡,10-15建筑物11.21㎡,10-16建筑物26.57㎡,10-21建筑物271.84㎡)未移交外,其余建筑物已移交给意向******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百合集团”)及**市百****公司(以下简称“****公司”)。5、项目拟规划情况
| 项目 |
数据 |
单位 |
||
| 更新单元用地面积 |
109,195.38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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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拆迁范围用地面积 |
94,523.16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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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规划建设用地面积 |
55,779.00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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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容积率 |
6.77 |
|||
| 规划计容积率建筑面积 (含02-01/04-03地块公配) |
378,496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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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规划计容积率建筑面积 (不含02-01/04-03地块公配) |
377,660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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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中 |
住宅 |
178,802 |
㎡ |
|
| 保障性住房 |
25,054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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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集中商业 |
24,300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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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中 |
一层商业 |
2,542 |
㎡ |
|
| 二层商业 |
5,991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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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层商业 |
6,320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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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层商业 |
6,287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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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半地下商业 |
3,160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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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住宅裙楼商业 |
31,867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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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中 |
一层商业 |
10,618 |
㎡ |
|
| 二层商业 |
8,320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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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层商业 |
8,320 |
㎡ |
||
| 四层商业 |
4,609 |
㎡ |
||
| 办公 |
96,417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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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共配套建筑面积(含02-01/04-03地块公配) |
22,056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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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共配套建筑面积(不含02-01/04-03地块公配) |
21,220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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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计容建筑面积(地下室) |
131,731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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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规划指标
****政府部门审批通过,根据《住宅项目规范》及《关于进一步规范城市更新项目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等相关文件要求,后续规划指标可能会发生较大变化,****政府部门正式审批结果为准。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投标人应符合以下所有资格条件):
1.投****公司)具备相应的房地产项目开发资质(证明材料:投标人须提供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公司在有效期内的房地 产开发资质证书复印件);
2.投标人须承诺后续开发阶段符合国家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的相关规定,与本项目开发规模、项目定位相适应(证明材料:出具《承诺函》,承诺在后续开发阶段符合国家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的相关规定,且与本项目开发规模、项目定位相适应,格式自拟);
3.投标人净资产规模在人民币1亿元以上,且企业负债率不高于50 %(证明材料:投标人须提供经审计的2024年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2025年上半年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
4.****公司具有良好的诚信记录,即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和严重失信主体名单。(证明材料:①将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和“信用中国”查询失信被执行人和严重失信主体名单,****集团在评审现场查询为准;②投标****管理局网站查询的体****公司之间股权关系的股东信息截图)。
备注:
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公司是指其出资额占投标人资本总额超过百分之五十或者其持有的股份占投标人股本总额超过百分之五十的股东;
3、****公司的开发资质、开发经验参与竞投的,报名时应提交其控股 母公司盖章的资信授权文件,****公司出具的书面担保函,同意对投标人 在《**开发协议》和搬迁补偿安置协议(如有)中的全部责任和义务向招商方承担连带责任。
三、公告期限
15 个 工作日(2026年03月31日 00时00分 --- 2026年04月22日 09时30分)
五、招标文件获取
1.时间: 2026年03月31日 00时00分 --- 2026年04月22日 09时30分
2.地点:集体企业要素交易系统(https://trade.****.com)
https://www.****.com/jyfw/details.html?contentId=****571
4.集体企业电子标书查看工具安装包:https://www.****.com/jyfw/details.html?contentId=****784
5.集体企业要素投标工具安装包https://www.****.com/jyfw/details.html?contentId=****364
五、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评标时间和地点标书代写
1.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及投标时间均以公告为准。标书代写
2.投标截止时间: 2026年04月22日 09时30分标书代写
3.投标文件要求:
详见招标文件
4.开标时间: 2026年04月22日 09时30分标书代写
5.开标地点: 集体企业要素交易系统网上开标大厅标书代写
6.评标时间: 2026年04月22日10时00分
7.评标地点:**区**街道黄阁路383号****二楼
六、本次招标的有关信息同步在以下网站及媒体发布
1.网站/媒体: **公共**交易网、集体企业要素交易网、集体企业要素交易系统
2.重要提示:
投标人有义务在交易活动期间浏览以上网站,在以上网站公布的与本次交易项目有关的信息视为已送达各投标人。交易平台恕不再另行电话通知各投标人。
七、交易保证金的收取、处置方式及违约情形
(一)交易保证金金额:人民币伍佰万元整(小写:5,000,000.00元)
(二)交易保证金收取方式: ****银行转账或者金融机构、保险机构出具的保函等形式缴纳。
(三)交易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 2026年04月22日 09时30分标书代写
(四)交易保证金交纳方式: 1.银行转账:通过系统虚拟子账户缴纳;2.金融机构出具的保函:通过集体企业要素交易系统“我的投标情况--申请电子保函”模块直接发起电子保函申请。,保函有效期应当符合招标文件要求,保函索赔情形应符合招标文件中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情形。
(五)交易保证金处置方式:
1、****集团交纳交易服务费且与招商方签订**开发协议后,凭招商方开具的履约保证金收款凭证办理交易保证金退还手续,交易集团在收到退款申请后的5个工作日内,将交易保证金不计利息按原路径退回。
2、未成交投标人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集团在交易结果公示期满后的5个工作日内无息原路退回。
(六)违约情形:
中标(成交)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视为违约,交易集团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交易文件约定、委托协议约定、招商方关于保证金书面处置意见,对保证金进行处置,包括取消中标(成交)人资格,已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交易集团在扣除交易服务费后,按照招商方要求处置剩余保证金。****集团造成损失的,中标(成交)人应当依法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1、在交易公告规定的投标/响应截止后撤销交易文件或者作出撤销交易实质行为的;
2、在被确定为成交人后无故放弃中选资格或存在未按交易文件要求签订合同等不参与后续交易活动情形的;
3、经相****委员会认定响应方之间相互串通、影响公平竞争的;
4、经相****委员会认定响应方提供虚假主体材料或证明文件的;
5、存在其他违法违规或违反交易文件约定情形的。
交易保证金金额不足以弥****集团损失的,****集团可以向存在过错的投标人、成交人、中标人进行追偿。
八、交易方式
本项目采用公开招标方式引进项目**方。
1、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方式,评审方法为“定性评审法”,定标方式为“自定法”。
2、定标最终决策权:股东代****委员会根据定标规则直接确定**方。
3、评审委员会的组成和运作方式:由招商方代表和外部专家组成,共7人,其中:招商方代表2人,外部专家5人。招商方代表由招商方董事会推选,****集团在专家库中随机抽选。
4、定标委员会的组成:共5人,****委员会、董事会、监事会成员和股东代表中选定,具体选取规则由股东代表大会确定。
5、因质疑或投诉成立导致交易结果无效的,合格投标人符合规定数量时,定标委员会可以从合格的候选中标人中另行确定中标人。
九、其他补充事项
1.异议提出截止时间: 2026年04月09日 23时59分标书代写
2.澄清答疑截止时间: 2026年04月07日 09时30分标书代写
关于异议的联系方式,详见本公告“联系方式”,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特别说明
本次公开招标的行为是依照《关于加强**市集体企业要素交易工作的指导意见(试行)》(深集资规〔2024〕1号)、《**市集体企业土地资产处置操作指引(试行)》(深集资规〔2024〕6号)、《****公司集体产权交易监督管理办法》(深龙府办规〔2024〕1号)、《****社区****公司集体用地开发和交易监管实施细则》(深龙府办规〔2022〕2号)、《****国资局关于进****公司集体用地**开发和交易的通知》(深龙国资〔2022〕33号)规定的程序进行。交易平台(****___)负责交易程序的组织工作。集体企业在项目公告及招标文件中关于集体用地土地使用权交易的描述情况是其真实的意思表示,集体企业保证本次公开招标的用地是指集体企业依法享有土地使用权的土地。因本项目集体用地前期历史原因,或集体企业对该集体用地土地使用权交易描述情况存在的瑕疵、与第三方签订的协议等引起的一切法律诉讼风险均与交易平台无关。
4.服务费收费标准
交易服务费根据《****集团有限公****交易中心)业务收费标准的通知》(深交易〔2023〕69号)标准计算,由中标人进行支付,中标人未交纳交易服务费的,取消中标资格,将中标人交易保证金扣除交易服务费用后余额划转至招标人账户。
十、特别事项说明及风险提示:
1、2014年1月10日,****集团签订《城市更新项目**框架协议书》,****集团向相关部门申请作为项目更新改造的申报主体和实施主体并向招商方支付本项目保证金人民币壹仟贰佰万元整(¥12,000,000元),****公司****集团****公司)负责完成项目的前期服务工作。
2、**方在**过程中须继续****集团、****公司于2020年12月10日就**城地块补偿事宜签订的《协议书》及《补充协议书》中的全部约定。
3、根据招商方与******办事处2022年签订的《**市**区城市化转地适当补偿协议书》,招商方已移交项目一期包括**城用地等****学校用地,移交用地方案号为GJH-00231,面积为14.513亩(9675.05㎡),具体范围内容详见《**市**区城市化转地适当补偿协议书》。
4、****集团****公司于2021年签订移交协议,****公司已与本城市更新项目内部分私人业主签署了《搬迁补偿协议》,且项目一期(北区)内建筑物已拆除,学校、市政道路等公共配套设施用地已完成土地移交工作,**方须在支付项目相关****集团****公司就已移交的物业自行商议移交工作问题。
5、意向**方已与项目范围内部分建筑物权利人(对应建筑面积33,466.15㎡)就补偿安置事宜达成初步共识,拟定按建筑面积1:1回迁住宅物业并按毛坯标准交付(具体交付标准按交房时的政策执行),并支付总额为人民币5,190万元的装修补助,具体事宜以双方签订的《搬迁补偿安置协议为准》。为保障项目开发建设的连贯性与合规性,后续确定的正式**方须严格遵循该拟定补偿标准,与相关权利人协商签订补偿安置协议。若正式**方在协商补偿过程中提出低于上述标准的方案,或未能按约定标准与权利人签订补偿安置协议,招商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开发协议,并不予退还**方已缴纳的履约保证金。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经济纠纷及项目延误损失,均由**方自行承担。
6、本招商方案确定的招商底价所对应的回迁物业总建筑面积66,000㎡(其中住宅裙楼商业26,120㎡、集中商业3,880㎡、办公36,000㎡)为招商方应分配的最低物业面积,该面积为不可削减的保底权益。若任何第三方(包括但不限于项目范围内其他权利主体、历史相关权利人等)就本项目向招商方主张与本方案第二条中集体资产相关的任何权益(包括但不限于物业分配、货币补偿、土地权益等),均由**方负责全权处理并解决,招商方仅提供必要协助。由此产生的一切补偿费用、纠纷解决费用及相关法律责任,均由**方承担,确保招商方实际获得的回迁物业面积不低于上述最低标准,且不因此遭受任何损失。
7、本项目存在意向**方,所产生的前期费用、合理利润由**方承担。根据《****事务所****公司关于**市百悦****公司布吉一村工业区城市更新单元项目总投资的审验报告》,截止到2023年12月31日,****公司已投入前期费用为116,909,130.26元,前期工作事项应获得的合理利润(20%)为23,381,826元,****公司已投入的前期费用及合理利润合计为140,290,956.26元(以下简称“费用一”)。
自2024年1月1日至《**开发协议》签订之日期间的过渡期安置补偿费,****公司按《吉华街道布吉一村工业区城市更新单元一期用地范围内建筑物提前拆除确认协议》、《**市**区布吉西环路布吉一村工业区城市更新单元项目(南片区暨二期)物业提前移交协议书》及**城地块于2020年12月10日签订的《协议书》约定的标准向招商方继续支付过渡期安置补偿费,不足一个月的按当月实际天数计算(下同)。****公司未被确认为**方,****公司未支付部分,由**方向招商方直接支付。
自2024年1月1日至《**开发协议》签订之日期间,****公司所支付的前期费用,以招商方委托的第三方专业机构出具的专项审计报告为准,并按该期间的前期费用的20%计算合理利润。(以下简称“费用二”)。
****公司的,****集团向**方发出《中标通知书》且招商方委托的第三方专业机构出具专项审计报告之日起30天内,****公司无条件一次性支付前期投入费用及合理利润(包含费用一140,290,956.26元及费用二)。******公司支付该款项的,招商方将有权无条件终止**,并没收**方已交纳的履约保证金。
8、项目涉及的历史遗留问题物业(包括但不限于测绘编号11-22、7-10、10-6、10-13、10-15、10-16、10-21、10-19、10-20号等物业)的补偿工作,由**方负责解决,并承担相应的补偿费用。招商方提供必要的协助,确保补偿工作顺利开展。
9、其他详见招标文件"项目需求”。
十一、招商底价
招商方以回迁物业补偿的方式进行招商**,招商底价为人民币贰拾亿零肆仟零陆拾玖万贰仟元整(小写:人民币2,040,692,000元整),具体如下:
物业回迁:招商方应获得的回迁物业总建筑面积为66,000㎡,其中:住宅裙楼商业建筑面积26,120㎡、集中商业建筑面积3,880㎡、办公建筑面积36,000㎡。
| 回迁物业 类型 |
楼层 |
评估 单价 (元/ m2) |
建筑 面积 (m2) |
回迁物业价值 (元) |
备注 |
| 住宅裙楼 商业 |
/ |
38,000 |
≥26,120 |
≥992,560,000 |
回迁物业单价依据估价报告(戴维估字SZ(2025)06-N0046号) |
| 集中商业 |
第四层 |
28,900 |
≥3,880 |
≥112,132,000 |
|
| 办公 |
/ |
26,000 |
≥36,000 |
≥936,000,000 |
|
| 合 计 |
≥66,000 |
≥2,040,692,000 |
|||
十二、履约保证金
1、本项目履约保证金确定为人民币伍仟万元整(¥50,000,000元)。履约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由中标方支付给招商方。
2、****集团****公司成为**方,百合集团前期交纳给招商方的**意向保证金人民币壹仟贰佰万元整(小写:¥12,000,000元)自动转为本项目履约保证金,剩余叁仟捌佰万元整(小写:¥38,000,000元)履约保证金可采用****银行保函、政府控股的金融机构保函等方式缴交,并应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缴交完毕。
3、****集团****公司成为**方的,招****集团前期交纳的壹仟贰佰万元整(小写:¥12,000,000元)**意向保证金(具****集团另行协商)。**方应向招商方支付伍仟万元整(¥50,000,000元)履约保证金,其中壹仟贰佰万元整(小写:¥12,000,000元)履约保证金需转账至招商方指定账户,剩余叁仟捌佰万元整(小写:¥38,000,000元)履约保证金可采用****银行保函、政府控股的金融机构保函等方式缴交,并应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缴交完毕。
4、该履约保证金在招商方取得全部回迁物业的不动产权证书且经相关监管部门审批同意后30日内无息退还给**方。
十、联系方式
1.集体企业信息
名 称: ****
联 系 人: 刁先生
联系方式: 0755-****8798
2.交易平台信息
名称:****
联系人:李映纯
联系方式:0755-****9116
联系地址:**区**街道黄阁路38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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