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采购编号:****
2.项目名称:《**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修订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26年3月16日
5.评审日期:2026年3月27日
二、采购范围:根据《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办法》(环境保护部令第34号)、《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国办发〔2024〕5号)及《**省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相关规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原则上每三年至少修订一次。**市现行《**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于2022年印发实施,现已满三年有效期,需开展新一轮修订工作。
资金服务期限:2026年5月中旬前完成。
质量标准及要求:满足采购人的要求。
三、中标情况: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采购内容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金额 | 单位 |
| **** | 根据《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办法》(环境保护部令第34号)、《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国办发〔2024〕5号)及《**省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相关规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原则上每三年至少修订一次。**市现行《**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于2022年印发实施,现已满三年有效期,需开展新一轮修订工作。 | **省**市**区俭学街2号院2号楼2层205室 | 143800.00 | 元 |
四、评审专家名单:杨秀娥、李清艳、关树云(采购人代表)
五、代理服务收费标准:
收费标准:按照《**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相关规定标准收取。
六、中标公告发布的媒介及中标公告期限
本次中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中标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
七、其他补充事宜
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质疑,可在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按照《****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以书面形式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质疑函原件(加盖公章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及相关证明材料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邮寄件、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将不再受理。
八、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
地 址:**市**区
联系人: 关女士
联系电话:0392-****36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
地 址:**市**区太行路与九州路交叉口鹏森建设大厦
联系人:吴女士
联系电话:190****131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吴女士
电 话:190****13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