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三中综合楼工程项目水土保持服务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省**市**区钓**街道长盛路282号
成交价格:185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 服务类 |
| 名称:**三中综合楼工程项目水土保持服务 服务范围:本次采购为该项目水土保持实施方案编制(含评审)、验收等。 服务要求:按要求编制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表),通过主管部门审批,拿到批复文件,完成项目的验收工作,具体详见采购需求。 服务时间:20个日历天,第二阶段至项目验收结束。 服务标准:合格,符合相关国家规范标准及相关行业规范要求。 |
五、评审专家名单: 孟平、林平、徐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按招标文件执行。
收费金额:3000 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2.无效投标单位:**智水****公司、******公司、**宏安****公司,以上三家供应商最终报价低于采购项目最高投标限价45%,属异常低价且提供的书面说明中未按竞争性磋商文件提供证明材料,评审委员会认定为不合理报价以无效报价处理。
3.成交供应商业绩:(1)**县巴河治理工程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及验收项目(2)鸿运华庭水土保持全过程咨询服务
4.本项目成交供应商评审总得分:85.53分
5.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省**市**区****路41号省煤田二队,联系电话:155****9199。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投诉。
6.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根据《****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质疑或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市**中路12号
联系方式:130****330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市**区****路41号
联系方式:0553-****113 、155****919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孙伟
电话:0553-****113、155****91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