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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局(**)拟对正大清江医药研发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3月30日-2026年4月3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通讯地址:**市**区尧化门街189号
邮编:210046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联系电话 |
| 1 | 正大清江医药研发扩建项目 | **省**市**区纬地路9号**生命科技创新园F6栋 | **** | ******公司 | 建设单位拟在企业原有药品研发的基础上,在**区纬地路9号**生命科技创新园F6栋508、510、512室(总建筑面积约315平方米),增加流化床、NGI、呼吸模拟器等研发设备,扩大药物研发规模,增加心脑血管类药物、围手术类药物等产品的研发,研发量2kg/a,以期满足企业研发阶段对产品的需求。 | 1.废气 本项目研发废气经通风橱收集后,通过大楼预设管道排入楼顶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达标后经50m高排气筒排放,能够达到相应排放标准,排放的大气污染物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2.废水 本项目新增废水主要为清洗废水,经园区污水预处理设施处理后接管市政污水管网,****处理厂处理达标后经九乡河排入长江。 3.噪声 本项目噪声源主要来源于设备运行,通过优化布局、建筑隔声、距离衰减等措施处理后,噪声对周边影响较小。 4.固废 本项****实验室废液、废包装容器、废一次性实验用品、废药品和废活性炭,交有资质单位安全处置。固体废弃物零排放,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 025-****405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