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国有
林场土地出租公告
项目编号:****
****受****委托,****林场土地进行公开出租。
出租方承诺本次出租行为已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保证本公告的内容不存在任何重大遗漏、虚假陈述或严重误导,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有效性负责。
一、出租标的基本情况
流转方:****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1********3915160
法定代表人:蔡久明
住所:**乌丹镇少郎河大街北侧
| 标的 |
标的名称 |
地理位置 |
出租面积(亩) |
租期(年) |
竞标底价(万元) |
竞租保证金(万元) |
竞价步长值 |
| 1 |
**林场 |
三十家子 |
390 |
5 |
147.6152 |
15 |
0.6 |
| 2 |
**林场 |
小农场 |
270 |
5 |
37.125 |
4 |
0.3 |
| 3 |
**林场 |
老厂部门前 |
247.5 |
5 |
64.7829 |
7 |
0.5 |
| 4 |
**林场 |
六百亩 |
442.5 |
5 |
60.8438 |
6 |
0.5 |
| 5 |
**林场 |
果园房后 |
80 |
5 |
30.28 |
3 |
0.3 |
| 6 |
**林场 |
北井村东南 |
200 |
5 |
27.5 |
3 |
0.3 |
| 7 |
****林场 |
小**庄北 |
152 |
5 |
57.532 |
6 |
0.5 |
二、产权出租行为的批准、资产评估及备案情况
上述拟****政府审批程序,****财政局批准。****评估中心(普通合伙)对出租资产进行了评估并出具了《资产评估报告》即:内旭天评报字【2026】第013号,资产评估****财政局备案。
三、意向承租人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意向承租方须是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其他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律另有规定除外)均可参与竞租。
四、出租标的特别说明
(一)出租标的详细信息见《附件五:资产评估报告》,本次拟出租标的实际面积若与本公告中公布的面积存在差异的,以实际移交面积为准,面积误差不调整成交租金。
(二)意向承租人应在本公告截止日前到现场踏勘标的,了解掌握拟出租标的现状及现有和可能存在的瑕疵,自行了解相关政策及规定,就出租标的相关情况向出租方咨询、确认。相关质疑须在标的使用权出租公告截止前向出租方提出。意向承租人一旦参加受让,就应为自己的竞标行为承担所有的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
(三)凡参与竞租都视同已经实地踏勘,确认了解拟出租标的范围、数量、现状等,对交易风险进行充分调查研判;意向承租人如未实地踏勘、了解掌握出租标的现状、瑕疵或未核实确认其真实情况而竞租,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和经济损失责任自负。出租公告及相关资料中提供的信息等均严格按照****委托提供的文书确定,****仅就出租方提供的信息资料负披露义务,无义务承担任何责任。请慎重决定竞租行为,竞租人一旦作出竞租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标的公告内容和知悉标的现状,并自愿接受标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竞租成功后,承租人不能以任何理由(包括所谓“不可抗力”或“政策”等原因)退回出租标的或拒付成交价款,否则竞租保证金不予退还。
(四)竞租完成后,承租人不得擅自改变土地性质,需严格遵****国有林场的监督指导下进行。
五、公告、报名和保证金截止时间标书代写
意向承租人按《附件4:竞买人系统操作手册》规定方法,自行在网上登记报名并按时参加竞价活动。
公告时间:2026年3月31日8:30起至2026年4月14日17:30止。
报名时间:2026年3月31日8:30起至2026年4月14日17:30止。
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2026年4月14日17:30止。标书代写
六、标的踏勘时间、地点、联系人
时间:2026年3月31日8:30起至2026年4月14日17:30止。(节假日除外)。
地点:**林场 联系人:于国军 联系电话:159****5678
地点:****林场 联系人:毕书龙 联系电话:147****8999
七、交易方式
(一)网络竞价方式:请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人,按照网络竞价时间自行竞价(使用方法见《附件4:竞买人系统操作手册》)。
网络竞价时间:2026年4月15日上午
| 标的编号 |
竞价时间 |
| 标的1 |
9:00 |
| 标的2 |
9:20 |
| 标的3 |
9:40 |
| 标的4 |
10:00 |
| 标的5 |
10:20 |
| 标的6 |
10:40 |
| 标的7 |
11:00 |
延时竞价周期:240秒。
(二)该项目以网络竞价并采取最高报价者得的方式确定承租方。
(三)公告期满后,标的如只有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报名登记,无需竞价,直接将该意向受让方确定为承租方,以底价成交;标的如有两家及两家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报名登记,选择网络竞价方式确定承租方。
(四)承租人向****指定账户一次性全部付清成交价款后起3个工作日内,出租方与承租方签订《出租合同》。
八、保证金的交纳及处置
(一)意向承租方须于报****银行到账为准)****交易中心****银行电子账户以转账的方式汇入竞租保证金,不得以现金形式交纳,不得由他方代为交纳竞租保证金。
(二)法人、其他组织、自然人交纳竞买保证金必须通过本单位、本人账户采取本地转账、****银行的形式划转至上述任意账户。不得以现金形式交纳,不得由他方代为交纳竞租保证金。
(三)承租人向****指定账户一次性全部付清成交价款后起3个工作日内,出租方与承租方签订《出租合同》,承租方携带合同到****办理竞租保证金退还手续(不计息)。
未成交竞租人交纳的竞租保证金,在按规定程序和要求确定承租人后5个工作日内统一办理退还手续(不计息)。
(四)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竞租保证金不予退还:
1.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利益或他人合法权益的;
2.在资产转让有效期内,撤回其意向承租的;
3.未按中标(成交)要求交纳成交价款的;
4.只有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报名登记,而意向承租方拒绝交纳成交价款、拒绝签订合同的;
5.未按成交(中标)要求签订合同或放弃签订合同的;
6.未按出租公告规定的其它行为;
7.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交易规则中规定的其他情况。
九、成交价款的支付
承租方于资格确认通过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指定账户一次性全部付清成交价款。
十、意向承租方申请登记需上传的资料
(一)企业法人、其他组织申请登记时应上传:
1.营业执照副本;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3.申请人委托他人办理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原件(见附件1)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4.承诺函原件(见附件3)。
(二)自然人申请登记时应上传:
1.本人身份证;
2.申请人委托他人办理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原件(见附件2)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3.承诺函原件(见附件3)。
十一、资格确认
成交后,竞得人持申请登记时上传的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申请人为企业法人、其他组织的加盖公章)到****(乌丹镇清泉****中心****服务大厅二楼)进行资格确认。
联系人:张馨宇 电 话:0476-****850
发布单位:****
报名入库咨询电话:0512-****8511
发布时间:2026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