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争性谈判公告
项目概况
****城市生态系统定位观测研究站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并于2026年4月3日 10 时00分(**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
2.项目名称:****城市生态系统定位观测研究站建设项目初步设计
3.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4.预算金额:该项目直接投资381.12万元,根据《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2002年修订本)的计费标准,按专业调整系数0.8、工程复杂程度调整系数0.85、附加调整系数1,初步设计工作量按照60%比例测算,确定本项目预算限价为66,000.00元。以最终投标下浮率按以上计费方式测算合同暂定价,尾款结算以审定价为准。
5.采购需求:完成本项目初步设计,并通过专家评审。提供相应的技术交底,并解决施工中的设计技术问题,施工阶段现场技术指导,设备安装现场的配合服务及后续服务等。
6.服务期:中标后10个日历日内完成交付。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多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经合法审计机构出具的完整的2024年度或2025年度财务审计报告(须包含三表一附注),或2025年1****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
③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5年1月至今任意3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
④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
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自行声明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
⑥供应商需提供承诺函:承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n)等渠道查询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资格审查时,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在“信用中国”网站(包括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上查询(查询时间为评标开始前)。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其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2.特殊资格要求:投标供应商必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林业调查规划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进行投标。(提供承诺函并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
4.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6年3月31日09:00至2026年4月2日17:00
地点:**省**市**高新区****开发区****服务站Ⅱ****中心一楼(**拓迈)
获取方式:现场购买或网上购买。
报名所需携带资料: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加盖公章)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须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附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加盖公章);②提供有效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身份证明(加盖公章);③特殊资格要求证明材料。
备注:①现场购买:须提供报名所需资料原件;②网上购买:须提供报名所需资料原件扫描件发送至:电子邮箱****@163.com;③报名时须提交上述资料,提交的资料不齐或不符合要求的不予报名。
售价:300元人民币(包含电子档)
四、响应文件提交加急标书代写
截止时间:2026年4月3日10时00分加急标书代写
地点:**省**市**高新区****开发区****服务站Ⅱ****中心一楼(**拓迈)
五、开启
时间:2026年4月3日10时00分
地点:**省**市**高新区****开发区****服务站Ⅱ****中心一楼(**拓迈)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文件规定: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是;本项目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具体内容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①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20〕46号)及相关规定,在技术、商务等均满足采购需求的前提下,所投标项中的全部服务是由中小微企业承接的。中小企业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且声明函所载内容必须真实,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包括取消成交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中小企业划分标准依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委员会、财政部联合下发的《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执行。
②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市**区小车河路6号
联系方式: 156****820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省**市**高新区****开发区****服务站Ⅱ****中心一楼(**拓迈)
联系方式:0851-****9179(转800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罗湲会、石玉洁、陈娟(招标四部)
联系方式:0851-****9179(转80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