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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年产400万吨工业盐、20万吨再生盐改扩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年产400万吨工业盐、20万吨再生盐改扩建项目
建设单位:****
建设地点:**省海西州****察尔汗盐矿**
公示内容:建设项目主体工程验收调查报告表、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6年3月30日-2026年4月28日(共20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联系人:王工
联系电话:138****54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