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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0923MA35K9318T | 建设单位法人:董爱华 |
| 喻志勇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县 |
| ******园区黄金堆产业园黄金堆产业园 |
| ****年焙烧10万吨锂精矿制备母液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一期) | 项目代码:**** |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044-基础化学原料制造;农药制造;涂料、油墨、颜料及类似产品制造;合成材料制造;专用化学产品制造;炸药、火工及焰火产品制造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2613-C2613-无机盐制造 |
| 建设地点: | **省**市**县 ****工业园嘉美路6号 |
| 经度:115.017469 纬度: 28.277463 | ****机关:****环境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3-09-28 |
| 宜环环评〔2023〕113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0923MA35K9318T001X |
| 2024-03-20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10000 |
| 980 | 运营单位名称:**** |
| ****0923MA35K9318T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公司 |
| ****0125MA388KT37T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 ****0122MADMJCUU3U | 竣工时间:2024-09-11 |
| 2025-03-13 | 调试结束时间:2025-04-21 |
| 2026-02-27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6-03-26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www.****.com/gs/detail/2?id=60227xfLNu |
| 环评:改扩建 批复:改扩建 | 实际建设情况:改扩建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环评:一车间以锂辉石作为原材料,年产10万吨锂精矿制备母液;二车间以锂云母作为原材料,年产19万吨锂精矿制备母液。 批复:一车间以锂辉石作为原材料,年产10万吨锂精矿制备母液;二车间以锂云母作为原材料,年产19万吨锂精矿制备母液。 | 实际建设情况:一车间以锂辉石作为原材料,年产10万吨锂精矿制备母液。 |
| 项目分期验收,本次仅对一车间建设内容进行验收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环评:一车间:原料储存及输送-转型窑焙烧-焙烧料冷却-干式球磨磨粉-混酸焙烧-浸出压滤系统-浸出渣洗涤-除杂净化; 二车间:物料转运-锂云母预热烘干-配料与混料-压制成型-隧道窑干燥焙烧-焙烧料冷却-破碎及磨粉-浸出制浆-压滤分离、洗涤-除杂、净化。 批复:一车间:采用混酸焙烧法提锂工艺。采用锂辉石精矿转型焙烧获得焙烧熟料,经球磨,混酸焙烧,浸出,除杂净化等工艺; 二车间:采用硫酸盐焙烧法提锂工艺,采用烘干后的锂云母精矿添加石灰、硫酸钠钾混盐,硫酸钙剂等经压制成型、陪烧获得焙烧熟料,经破碎、磨粉、浸出、压滤分离、洗涤、除杂净化等工艺。 | 实际建设情况:原料储存及输送-转型窑焙烧-焙烧料冷却-干式球磨磨粉-混酸焙烧-浸出压滤系统-浸出渣洗涤-除杂净化 |
| 本项目分期验收,本次仅对一车间内容进行验收。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环评:一车间废气:①上料废气(G1-1):1套低压脉冲布袋除尘器+15m高排气筒(DA001);②焙烧烟气(G1-2):1套SNCR脱硝+100%PTFE布袋除尘器+脱硫塔双相不锈钢(或PTFE)托盘二级除尘+石灰—石膏脱硫脱氟+18m高排气筒(DA002);③球磨废气(G1-3):1套低压脉冲布袋除尘器+15m高排气筒(DA003);④酸化窑烟气(G1-4):1套PTFE布袋除尘器+碱液洗涤+18m高排气筒(DA004);二车间废气:①配料废气(G2-1):1套低压脉冲布袋除尘器+15m高排气筒(DA005);②压制成型废气(G2-2):1套低压脉冲布袋除尘器+30m高排气筒(DA006);③烘干焙烧烟气(G2-3):1套SNCR脱硝+旋风除尘+布袋除尘+石灰—石膏脱硫脱氟+湿电除尘除雾装置+30m高排气筒(DA007);④熟料破碎废气(G2-4):1套低压脉冲布袋除尘器+15m高排气筒(DA008);⑤磨粉废气(G2-5):1套低压脉冲布袋除尘器+18m高排气筒(DA009)。 废水:①废气处理废水经2号废水处理系统预处理(1套200t/d)后****处理站(除氟除铊一体化);②地面拖洗废水进入厂区深度除氟除铊系统(1套500t/d除氟除铊一体化)处理后外排;③全厂生活污水经隔油池+****园区污水管网;④循环冷****园区污水管网。⑤协成回用水依托1号废水处理系统(1套200t/d处理设施)后回用于浸出。⑥初期****处理站(除氟除铊一体化)处理后优先回用于浸出,剩余进入污水管网。 噪声:减震、隔声、降噪措施; 固废:一般固废暂存于锂渣及辅料仓库,危废暂存间暂存于一期焙烧车间西部的危废暂存间,占地约50m2。暂存在锂渣及辅料仓库的3000m2浸出渣暂存区或租赁的厂房(租赁总面积约32480.9m2,两者合计可使用面积35480.9m2(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标准建设)。(鉴定为一般固废,储存在锂渣仓库)。 批复:废气:一车间上料废气,经集气罩+低压脉冲布袋除尘器处理,处理后颗粒物应满足《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表3标准限值后经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DA001);回转窑焙烧烟气经1套尾气处理系统“SNCR 脱硝+100%PTFE 布袋除尘器+脱硫塔双相不锈钢(或PTFE)托盘二级除尘+石灰一石膏脱硫脱氟”或更为成熟稳定的处理设施处理,处理后颗粒物、氟化物、NO、SO、铊及其化合物均应满足《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表3标准限值,铍及其化合物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二级标准后经1根18m 高排气筒 (DA002)排放;球磨废气经1套集气罩+低压脉冲布袋除尘器处理,处理后颗粒物应满足《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表3标准限值后经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DA003);酸化窑废气经1套PTFE 布袋除尘器+碱液洗涤塔装置处理,处理后颗粒物、氟化物、NO、SO、硫酸雾均应满足《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 二车间配料废气经1套集气罩+低压脉冲布袋除尘器处理, 处理后颗粒物应满足《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表3标准限值后经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DA005);压制成型废气经1套集气罩+低压脉冲布袋除尘器处理,处理后颗粒物应满足《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表3标准限值后经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DA006);隧道窑焙烧烟气经SNCR脱硝处理后,部分烟气引至烘干窑内作为烘干热源,焙烧烟气经“旋风除尘+高温布袋除尘”处理,与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的烘干废气再一起经“石灰一石膏脱硫脱氟+湿电除尘除雾”设施处理,处理后颗粒物、氟化物、NOx、SO、铊及其化合物均应满足《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表3标准限值,铍及其化合物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二级标准后经1根30m高排气筒 (DA007)排放;破碎废气经1套集气罩+低压脉冲布袋除尘器处理,处理后颗粒物应满足《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表3标准限值后经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DA008);球磨废气经1套集气罩+低压脉冲布袋除尘器处理,处理后颗粒物应满足《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表3标准限值后经1根18m高排气筒排放(DA009)。 无组织废气包括原辅料库面源废气、焙烧车间上料输送系统无组织粉尘、中转仓粉尘及混酸机进料口逃逸的酸雾、运输扬尘等,通过加强配料、输送、加酸等过程密闭,自动喷雾除尘,加强通风等措施,减少无组织废气排放。厂界硫酸雾应满足《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表5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要求,颗粒物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要求。 废水:设备循环冷却水收集后经厂区污水总排口外排;车辆清洗废水收集于洗车平台沉淀池回用于车辆清洗,不外排;在厂区内锂渣库及厂区外各租赁厂房内分别设置导排沟收集及1m3浸出液收集池,若产生渗滤液,定期安排车辆抽取收集的渗滤液,由密闭罐车运送至厂区深度除氟除铊系统处理后回用于浸出工序,不外排;废气处理废水经2号废水处理系统(处理工艺:预曝气调节池+硫化钠反应池+氯化钙反应池+絮凝沉淀池+pH回调或更为成熟稳定的处理工艺)处理后,进入深度除氟除铊系统处理后外排;地面拖洗废水定期泵送至深度除氟除铊系统处理后外排;初期雨水收集后经深度除氟除铊系统处理后优先回用于浸出,剩余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外排;以上废水分别经预处理后,车间或生产设施废水排放口及厂区污水总排口中铊均应满足**省地标《工业废水铊污染物排放标准》(DB36/1149-2019)中有关要求,第一类污染物铍应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1标准要求,其他污染物应满足《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表1间接排放标准限值及****园区污水处理厂纳管标准中最严值后,再经****园区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处理厂尾水排放应满足《****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 一 级A标准后排入**。 噪声:项目主要噪声源包括给料机、混料机、球磨机、烘干机、风机、水泵等设备噪声。通过选用低噪设备,合理平面布置,对生产设备进行减振、隔声、消声等措施,加强设备的维护和管理,加强厂区绿化等措施,厂界噪声可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固废:应按“**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置原则,认真落实固废分类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危险废物应及时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综合利用或处置,转移应办理相关环保手续。厂区内应设置足够容积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暂存库和危险废物暂存库。危险废物暂存库设计、建设和运行必须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或合理处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暂存库设计、建设和运行必须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 | 实际建设情况:废气:一车间:①上料废气(G1-1):1套低压脉冲布袋除尘器+15m高001排气筒;②焙烧烟气及酸化窑烟气中天然气燃烧废气(G1-2):1套SNCR脱硝+100%PTFE布袋除尘器+脱硫塔双相不锈钢(或PTFE)托盘二级除尘+石灰—石膏脱硫脱氟+18m高002排气筒;③球磨废气(G1-3):1套低压脉冲布袋除尘器+15m高003排气筒;④酸化窑烟气中酸化烟气(G1-4):文丘里除尘+碱液洗涤+18m高004排气筒;⑤投料粉尘:1套低压脉冲布袋除尘器后无组织排放。 废水:①废气处理废水经2号废水处理系统预处理(1套200t/d)后****处理站(除氟除铊一体化);②地面拖洗废水进入厂区深度除氟除铊系统(1套500t/d除氟除铊一体化)处理后外排;③全厂生活污水经隔油池+****园区污水管网;④循环冷****园区污水管网。⑤协成回用水依托1号废水处理系统(1套200t/d处理设施)后回用于浸出。⑥初期****处理站(除氟除铊一体化)处理后优先回用于浸出,剩余进入污水管网。 噪声:已采取相应隔声、消声、减震等综合措施。 固废:一般固废暂存于锂渣及辅料仓库,约270m2,危废暂存间暂存于一期焙烧车间西部的危废暂存间,占地约50m2。浸出渣暂存在锂渣及辅料仓库的3000m2浸出渣暂存区。 |
| 本项目分期验收,本次仅对一车间建设内容进行验收。一车间内酸化窑烟气中天然气燃烧废气与焙烧烟气合并处理后经002排气筒外片;004排气筒废气处理措施由PTFE布袋除尘器+碱液洗涤变为文丘里除尘+碱液洗涤;浸出制浆工序新增1套布袋除尘器对地面及收集粉尘回用投料废气进行处理。生活污水及车辆冲洗废水依托原环评一期验收废水处理措施。浸出渣渗滤液产生量极少,****处理站处理后,无法达到回用量需求。一般固废间面积减少,但满足储存要求。出渣已进行危废鉴定,鉴定为一般固废。浸出渣仅在厂区内存放,无外租厂房。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环评:环境风险:本项目设有事故应急池容积为1600m3,初期雨水池容积为2400m3,可确保事故水不直排。为了防范事故和减少事故的危害,应加强危险物料管理、完善安全生产制度、系统排查现有工程存在的环境风险,杜绝环境风险事故发生。当出现事故时,要采取紧急的工程应对措施,如有必要,应采取社会应急措施,并根据实时情况和事故种类确定人群疏散范围,以控制事故和减少对环境造成的危害。 土壤及地下水:本项目土壤及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控、污染监控、应急响应”,重点突出饮用水质安全的原则确定地下水环境保护措施与对策,将一车间浸出过滤区、一车间酸化窑区、卤水储罐区、二车间浸出过滤区、危废暂存间、硫酸储罐、氨水储罐区、事故池、废水处理池、一车间碱液喷淋循环水池、除杂净化区、渣库、二车间碱液喷淋循环水池、初期雨水池等作为本项目土壤及地下水重点防渗区域。 周边控制规划:经计算,各无组织排放车间卫生防护距离初值见表,故各车间卫生防护距离终值原料区、一车间、二车间分别取50m、100m、50m。 排污口规范化:废水排放口、固定噪声源、固体废物储存和烟囱(排气筒)必须按照《**省排污口设置与规范化整治管理办法》进行建设,应符合“一明显、二合理、三便于”的要求,即环保标志明显,排污口(接管口)设置合理,便于采集样品、便于监测计量、便于公众参与和监督管理。同时****总局制定的《环境保护图形标志实施细则(试行)》、关于发布国家固体废物污染控制标准《环境保护图形标志一固体废物存(处置)场》( GB15562.2-1995 )修改单的公告、《危险废物识别标志设置技术规范》(HJ1276—2022)等规定,设置与排污口相应的图形标志牌。 “以新带老”措施:1)对车间内物料转运皮带采取封闭措施,减少无组织粉尘排放。2)尽可能地降低厂内无组织粉尘排放,进出车辆应加盖篷布,并做好定期洒水降尘措施;3)对现有一车间磨粉工序,二车间配料、压砖、破碎工序采取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排气筒排放,排气筒高度15m。4)完善现有厂区雨污分流措施,健全雨水收集系统,建议在厂区出口处设置截水沟,阻断厂区雨水外流。5)对厂房破损屋面、地面裂缝进行修缮,地面及时清理。6)进一步完善渣库及原辅料库周边进出车辆轮胎清洗及清洗水收集措施。7)改扩建后需对钾钠盐等进行属性鉴定,若为危险废物,需向省级生态环境部门报备“点对点”利用方案,经批准后方可返回本项目浸出工序利用。8)企业在今后的生产过程中应不断加强环境保护管理,逐步完善健全环境保护规章制度,每天对环保设备进行检查维护,保证各项环保设备的正常运行,防止废水、废气及固废的随意排放及外溢;继续加强废水处理装置运行维护管理,确保各项污染物长期稳定达标排放。 环境信息公开:企业事业单位应当建立健全本单位环境信息公开制度,指定机构负责本单位环境信息公开日常工作。 批复:环境风险:严格落实《报告书》和《评估意见》提出的各项环境风险防控措施。按环评要求规范保障足够容积的事故应急池,事故应急池正常情况下必须空置,一旦发生突发性事故时,企业必须立即停产,启用收集设施收集事故下的废水,待该收集池内废水全部处理完后方可恢复生产,确保突发性事故产生的各类废水不进入外环境。健全企业环境风险防范与应急管理体系,制定全厂环境风险防控措施和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须报当地生态环境部门备案)应与相邻企业、当地政府进行有效衔接,定期协同有关部门开展应急演练。 土壤及地下水:按照“源头防控、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的原则进行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严格按照《报告书》有关要求采取分区防渗措施,管线敷设尽量“可视化”。加强防渗设施的日常维护,对出现损害的防渗设施应及时修复和加固,确保防渗设施牢**全。加强隐蔽工程泄漏检测,一旦发现泄漏,应立即采取补救措施,防止污染土壤和地下水。 建立完善的土壤和地下水监测制度。根据重点污染防治区平面布置、地下水流向,合理设置土壤和地下水监测井,严格落实土壤和地下水监测计划。一旦出现土壤或地下水污染,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和应急措施,减少对土壤和地下水的不利影响。 周边控制规划:根据《报告书》和《评估意见》结论,确定原料区、一车间、二车间卫生防护距离分别为车间周边50m、100m、50m。****政府和规划部门做好项目周边规划管控,项目卫生防护距离范围内不得**居民住宅、学校、医院等环境敏感建筑。 排污口规范化: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置规范的污染物排放口,并设立标志牌。项目废气和废水排放设施按要求设置永久监测采样口。 “以新带老”措施:按《报告书》和《评估意见》要求,完善现有厂区雨污分流措施,健全雨水、渣库及原辅料库周边进出车辆轮胎清洗水收集系统;对车间内物料转运皮带采取封闭措施,进出车辆应加盖篷布,并做好定期洒水降尘措施,减少厂内无组织粉尘排放;对现有一车间磨粉工序,二车间配料、压砖、破碎工序采取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排气筒排放;对厂房破损屋面、地面裂缝进行修缮,地面及时清理。 环境信息公开:你公司应依法实施信息公开,接受社会监督。项目投产后应定期公示企业环境报告,公布污染物排放和环境管理情况。 | 实际建设情况:环境风险:企业后期制定风险应急预案,定期进行风险应急演练。 土壤及地下水:项目厂区内各区域已建建筑均采取相应的防腐防渗措施,并对厂区污水管网进行定期维护及检修。杜绝跑、冒、滴、漏现象。同时项目厂区已设置相应土壤及地下水监测方案。 周边控制规划:本项目已设置卫生防护距离,且卫生防护距离范围内无新增环境敏感点。 排污口规范化:本项目根据有关规定设置污染物排放口并设立标识牌。并且定期进行监测。 “以新带老”措施:本项目已按“以新带老”相应要求对厂区内措施进行完善。 环境信息公开:企业依法公开环境信息,并接受社会监督。 |
| 项目分期验收,本次仅对一车间建设内容进行验收。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0.42 | 1.019 | 0 | 0.42 | 0 | 1.019 | 0.599 | |
| 0.162 | 0.183 | 0.432 | 0.162 | 0 | 0.183 | 0.021 | |
| 0.016 | 0.017 | 0.043 | 0.016 | 0 | 0.017 | 0.001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18.252 | 0.708 | 0 | 18.252 | 0 | 0.708 | -17.544 | / |
| 29.16 | 2.477 | 29.188 | 29.16 | 0 | 2.477 | -26.683 | / |
| 0 | 0.569 | 0 | 0 | 0 | 0.569 | 0.569 |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1 | 废气处理废水:2号废水处理系统+****处理站(除氟除铊一体化) | 铊满足**省地标《工业废水铊污染物排放标准》(DB36/1149-2019)中有关要求;第一类污染物铍应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1标准要求;其他污染物应满足《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表1间接排放标准限值及****园区污水处理厂纳管标准中最严值 | 废气处理废水:2号废水处理系统+****处理站(除氟除铊一体化) | 达标 | |
| 2 | 地面拖洗废水:****处理站(除氟除铊一体化) | 铊满足**省地标《工业废水铊污染物排放标准》(DB36/1149-2019)中有关要求;第一类污染物铍应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1标准要求;其他污染物应满足《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表1间接排放标准限值及****园区污水处理厂纳管标准中最严值 | 地面拖洗废水:****处理站(除氟除铊一体化) | 达标 | |
| 3 | 生活污水:隔油池+化粪池 | 其他污染物应满足《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表1间接排放标准限值及****园区污水处理厂纳管标准中最严值 | 生活污水:隔油池+化粪池 | 达标 | |
| 4 | 循环冷却系统排污水:收集后厂区废水总排口外排 | 其他污染物应满足《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表1间接排放标准限值及****园区污水处理厂纳管标准中最严值 | 循环冷却系统排污水:收集后厂区废水总排口外排 | 达标 | |
| 5 | 车辆冲洗废水:沉淀池循环使用,不外排 | / | 车辆冲洗废水:沉淀池循环使用,不外排 | 达标 | |
| 6 | 初期雨水:****处理站(除氟除铊一体化) | 铊满足**省地标《工业废水铊污染物排放标准》(DB36/1149-2019)中有关要求;第一类污染物铍应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1标准要求;其他污染物应满足《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表1间接排放标准限值及****园区污水处理厂纳管标准中最严值 | 初期雨水:****处理站(除氟除铊一体化) | 达标 | |
| 7 | 锂渣渗滤液:****处理站(除氟除铊系统一体化) | 铊满足**省地标《工业废水铊污染物排放标准》(DB36/1149-2019)中有关要求;第一类污染物铍应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1标准要求;其他污染物应满足《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表1间接排放标准限值及****园区污水处理厂纳管标准中最严值 | 锂渣渗滤液:****处理站(除氟除铊系统一体化) | 达标 |
| 1 | 上料废气:集气罩+低压脉冲布袋除尘器+15m高001排气筒 | 《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表3标准限值 | 上料废气:集气罩+低压脉冲布袋除尘器+15m高001排气筒 | 达标 | |
| 2 | 焙烧烟气及酸化窑烟气中天然气燃烧废气:1套SNCR脱硝+100%PTFE布袋除尘器+脱硫塔双相不锈钢(或PTFE)托盘二级除尘+石灰—石膏脱硫脱氟 | 《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表3标准限值及《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二级标准 | 焙烧烟气及酸化窑烟气中天然气燃烧废气:1套SNCR脱硝+100%PTFE布袋除尘器+脱硫塔双相不锈钢(或PTFE)托盘二级除尘+石灰—石膏脱硫脱氟+18m高002排气筒 | 达标 | |
| 3 | 球球磨废气:集气罩+低压脉冲布袋除尘器 | 《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表3标准限值 | 球磨废气:集气罩+低压脉冲布袋除尘器+15m高003排气筒 | 达标 | |
| 4 | 酸化窑烟气中酸化废气:文丘里除尘+碱液洗涤+18m高004排气筒 | 《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表3标准限值 | 酸化窑烟气中酸化废气:文丘里除尘+碱液洗涤+18m高004排气筒 | 达标 | |
| 5 | 投料粉尘:集气罩+抵押脉冲布袋除尘器+无组织排放 | 《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表3标准限值 | 投料粉尘:集气罩+抵押脉冲布袋除尘器+无组织排放 | 达标 |
| 1 | 隔声、减震、降噪措施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 隔声、减震、降噪措施 | 达标 |
| 1 | 环评:本项目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控、污染监控、应急响应”,重点突出饮用水质安全的原则确定地下水环境保护措施与对策,将一车间浸出过滤区、一车间酸化窑区、卤水储罐区、二车间浸出过滤区、危废暂存间、硫酸储罐、氨水储罐区、事故池、废水处理池、一车间碱液喷淋循环水池、除杂净化区、渣库、二车间碱液喷淋循环水池、初期雨水池等作为本项目地下水重点防渗区域。批复:按照“源头防控、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的原则进行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严格按照《报告书》有关要求采取分区防渗措施,管线敷设尽量“可视化”。加强防渗设施的日常维护,对出现损害的防渗设施应及时修复和加固,确保防渗设施牢**全。加强隐蔽工程泄漏检测,一旦发现泄漏,应立即采取补救措施,防止污染土壤和地下水。 建立完善的土壤和地下水监测制度。根据重点污染防治区平面布置、地下水流向,合理设置土壤和地下水监测井,严格落实土壤和地下水监测计划。一旦出现土壤或地下水污染,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和应急措施,减少对土壤和地下水的不利影响。 | 项目厂区内各区域已建建筑均采取相应的防腐防渗措施,并对厂区污水管网进行定期维护及检修。杜绝跑、冒、滴、漏现象。同时项目厂区已设置相应土壤及地下水监测方案。 |
| 1 | 环评:一般固废暂存于锂渣及辅料仓库,危废暂存间暂存于一期焙烧车间西部的危废暂存间,占地约50m2。暂存在锂渣及辅料仓库的3000m2浸出渣暂存区或租赁的厂房(租赁总面积约32480.9m2,两者合计可使用面积35480.9m2(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标准建设)。(鉴定为一般固废,储存在锂渣仓库)。批复:应按“**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置原则,认真落实固废分类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危险废物应及时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综合利用或处置,转移应办理相关环保手续。厂区内应设置足够容积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暂存库和危险废物暂存库。危险废物暂存库设计、建设和运行必须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或合理处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暂存库设计、建设和运行必须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 | 项目厂区一般固废间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相应建设要求;危废间及锂渣库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相应建设要求。 |
| 1 | 环评:本项目设有事故应急池容积为1600m3,初期雨水池容积为2400m3,可确保事故水不直排。为了防范事故和减少事故的危害,应加强危险物料管理、完善安全生产制度、系统排查现有工程存在的环境风险,杜绝环境风险事故发生。当出现事故时,要采取紧急的工程应对措施,如有必要,应采取社会应急措施,并根据实时情况和事故种类确定人群疏散范围,以控制事故和减少对环境造成的危害。批复:严格落实《报告书》和《评估意见》提出的各项环境风险防控措施。按环评要求规范保障足够容积的事故应急池,事故应急池正常情况下必须空置,一旦发生突发性事故时,企业必须立即停产,启用收集设施收集事故下的废水,待该收集池内废水全部处理完后方可恢复生产,确保突发性事故产生的各类废水不进入外环境。健全企业环境风险防范与应急管理体系,制定全厂环境风险防控措施和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须报当地生态环境部门备案)应与相邻企业、当地政府进行有效衔接,定期协同有关部门开展应急演练。 | 企业后期制定风险应急预案,定期进行风险应急演练。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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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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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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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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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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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复:(一)项目变更环保要求。本项目批准后,若项目建设性质、规模、地点、内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的措施等发生重大变化应重新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后超过5年方动工建设的,应当报我局重新审核。 (二)排污许可要求。在启动生产设施或者发生实际排污行为前,按照经批准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认真梳理并确认各项环境保护措施落实后,依法申领排污许可证。建立与项目环境 保护工作需求相适应的环境管理团队,完善企业各项环境管理制度,加强环境管理,做到依证排污。(三)日常环保监管。请**市生态****支队、****环境局负责该项目建设和运行的监管。你公司应在收到本批复后20个工作日内,将批准后的《报告书》****生态环境局并按规定接受各级环保行政主管部 门的监督检查。(四)其他管理要求。严格落实《****市委****政府印发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项目验收未发生重大变动;项目依法取得排污许可证;我公司依法接受各级环保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我单位严格落实相关政策文件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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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