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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明珠****公司9000万股股份(占总股本的35%)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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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明珠****公司9000万股股份(占总股本的35%) | ||
| **** | ||
| 正常公告 |
| 标的企业名称 | 明珠****公司 |
| 注册地(住所) | **市**区新**机场南工作区空港5**综合服务楼602房(空港机场) |
| 法定代表人 | 章峰 |
| 成立日期 | 2020-12-11 |
| 注册资本 | 25700万元(人民币) |
| 经济类型 | 国有参股企业 |
| 企业类型 | ****公司 |
| 所属行业 | 互联网和相关服务 |
| 经营规模 | 小型 |
| 经营范围 | 融资咨询服务;市场调查(不含涉外调查);航空商务服务;劳务服务(不含劳务派遣);人工智能理论与算法软件开发;国内贸易代理;人工智能基础软件开发;广告制作;软件销售;企业信用修复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企业管理咨询;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认证咨询;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互联网安全服务;物联网应用服务;软件开发;网络技术服务;电子产品销售;数字文化创意软件开发;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计算机系统服务;咨询策划服务;网络与信息安全软件开发;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商务代理代办服务;互联网数据服务;人工智能行业应用系统集成服务;个人商务服务;旅客票务代理;****广播电台、电视台、报刊出版单位);大数据服务;数据处理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数字文化创意内容应用服务;票务代理服务;企业信用评级服务;广告设计、代理;企业管理;票据信息咨询服务;物联网技术服务;区块链技术相关软件和服务;软件外包服务;企业信用调查和评估;财务咨询;企业信用管理咨询服务;接受金融机构委托从事信息技术和流程外包服务(不含金融信息服务);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证券投资咨询;互联网信息服务;拍卖业务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 ****0101MA9W201G0B |
| 原股东是否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 否(不放弃) |
| 企业管理层是否参与受让 | 否 |
| 内部决策情况 | 其他 |
| 内部决策情况说明 | / |
| 是否涉及职工安置 | 否 |
| 职工人数 | 19 |
| 是否导致标的企业实际控制权转移 | 否 |
|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 否 |
| 标的企业股权结构 | ||
| 股东名称 | 持股比例(%) | 持股股份(万股) |
| **** | 35 | 9000 |
| ****中心(有限合伙) | 24 | 6100 |
| **智科云创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21 | 5400 |
| **信林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20 | 5200 |
| 以下数据出自企业2025年度审计报告 | ||
| 营业收入(万元) | 利润总额(万元) | 净利润(万元) |
| 20553.83 | 3143.67 | 2824.36 |
| 资产总计(万元) | 负债总计(万元) | 所有者权益(万元) |
| 48226.81 | 11287.55 | 36939.27 |
| 审计机构 |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
| 备注 | ||
| 以下数据出自企业2025年12月财务报表 | ||
| 报表类型 | 年报 | |
| 营业收入(万元) | 利润总额(万元) | 净利润(万元) |
| 20553.83 | 3143.67 | 2824.36 |
| 资产总计(万元) | 负债总计(万元) | 所有者权益(万元) |
| 48226.81 | 11287.55 | 36939.27 |
| 备注 | ||
| 基本情况 | |
| 转让方名称 | **** |
| 注册地(住所) | **市**区新**机场南工作区空港5****酒店213室(空港**) |
| 经济类型 | ****公司(企业)/国有全资企业 |
| 注册资本 | 600000万元(人民币) |
| 企业类型 | ****公司 |
| 所属行业 | 商务服务业 |
| 经营规模 | 小型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 ****0101MA59NW4888 |
| 法定代表人 | 敬公斌 |
| 持有产权比例 | 35% |
| 拟转让产权比例 | 35% |
| 转让方决策文件类型 | 其他 |
| 转让方决策文件类型其他说明 | 董事长专题会纪要 |
|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 |
| 国资监管机构 | ****国资委监管 |
| 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名称 | ****集团有限公司 |
| 批准单位名称 | **** |
| 批准日期 | 2026-03-24 |
| 批准单位决议文件类型 | 其他 |
| 批准文件名称 | ****公司董事长专题会纪要 |
| 批准文号 | 〔2026〕第2期第2号 |
| 交易条件 | |
| 是否允许网上报名 | 否 |
| 是否允许联合受让 | 否 |
| 转让底价(万元) | 13488.933853 |
|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付款 |
| 价款支付要求 | 《产权交易合同》签订且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付清全部产权交易价款。 |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意向受让方须在信息公告期截止日17:00前完成受让申请手续(含提交《产权受让申请书》及其附件材料、交纳保证金等流程),受让申请手续的办理时间为信息公告期内工作日9:00-17:00。意向受让方完成受让申请手续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全部文件所披露的内容及交易条件,并已自行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自愿接受本项目公告的全部内容。 2.本项目交易资金(保证金、诚意金或交易价****银行转账的付款方式,意向受让方应按本公告的要求在规定时****银行转账的方式****交易中心以下结算账户(以到账为准),并在付款凭证备注栏中注明“项目编号+资金用途”: 账户名称:****中心有限公司 账 号:391********0472014 开 户 行:**银行**天**支行 3.意向受让方在办理意向登记手续并签订《尽职调查保密承诺函》后,可在信息公告期内查阅产权交易文件和对标的企业进行尽职调查。意向受让方须根据本公告自主判断投资价值,自主做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投资风险。 4.****中心对意向受让方提交的资料进行完整性、规范性审核,必要时可要求意向受让方提供补充资料。 5.不涉及原股东优先购买权情形的:若征集到一个合格意向受让方的,该合格意向受让方成为受让方,成交价按转让底价与受让方在《产权受让申请书》所填意向受让价格孰高原则确定;产生两个及以上合格意向受让方的,采用网络多次报价方式确定受让方及成交价。 涉及原股东优先购买权情形的:(1)若征集到一个非原股东合格意向受让方的,****交易中心组织该合格意向受让方在规定时间内通过交易系统在其《产权受让申请书》所填意向受让价格基础上再进行一次报价,该报价为最终报价。转让方以该最终报价征询原股东是否行使优先购买权:原股东行使优先购买权的,由原股东或原股东指定其关联方以该最终报价并****交易中心的要求完成受让程序后成为受让方;原股东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的,由该合格意向受让方成为受让方。(2)若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的非原股东合格意向受让方的,采用网络多次报价方式确定最高报价人及最高报价。转让方以该最高报价征询原股东是否行使优先购买权:原股东行使优先购买权的,由原股东或原股东指定其关联方以该最高报价并****交易中心的要求完成受让程序后成为受让方;原股东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的,由该最高报价人成为受让方。 6.受让方****交易中心出具交易凭证前,按有关约定支付服务费。受让****银行转账方式****交易中心以下账户,并在付款凭证备注栏中注明“项目编号+资金用途”: 账户名称:****中心有限公司 账 号:394********688****010001 开 户 行:****营业部 7.受让方应履行的义务: (1)意向受让方须书面承诺不得与标的企业存在业务竞争关系,不得直接或间接投资或持有标的企业的市场竞争者的股权/股份,意向受让方或其实际控制人及实际控制人的关联企业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也不得在标的企业的市场竞争者中持有股权/股份或担任职务,如意向受让方为标的企业现有股东或其关联方,则不受前述限制,且标的企业现有股东就转让方该等股份转让始终享有同等条款和条件下的优先购买权并可指定其关联方实际行使该等优先购买权,具体名单详见交易机构备查材料。 (2)受让方须按转让方拟定的《产权交易合同》(文本)相关约定执行。 (3)受让方须承****交易中心出具《组织签约通知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并履行相关条款。受让方如不按时签订《产权交易合同》,视作受让方自动放弃受让,交易保证金将按照《****中心企业国有资产交易保证金操作细则》《****中心企业国有资产交易资金结算操作细则》的相关规定处置,并不予退还。 (4)受让方应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且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付清全部产权交易价款。 (5)受让方须承诺其资金来源合法合规且不涉及违规向自然人募资,不以受让产权作为底层资产违规设计或包装成金融产品直接或间接向自然人销售。 8.标的企业资产评估基准日到《产权交易合同》约定的产权交割之日(含)期间内产生的损益由交割日后的标的企业股东按股权比例承担和享有。交易双方不得以交易期间企业经营性损益等理由对已达成的交易条件和交易价格进行调整。 9.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已充分知悉产权转让材料和信息,认可并接受标的企业及产权现状;被确定为受让方后不得以不了解本次转让标的的全部现状为由拒绝签署产权交易合同或拒绝支付交易价款或放弃受让,否则视为违约。 信息披露公告、受让申请文件、竞价文件、竞价结果通知文件、交易合同等材料均是交易成交文件的组成部分。上述文件实质性内容如有不一致的,以信息披露公告为准。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符合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
| 保证金交纳及处置方式 | |
| 是否交纳保证金 | 是 |
| 保证金金额(万元) | 3000 |
| 交纳时间 | 信息披露期满17:00前交纳(以到账时间为准) |
| 处置方式 |
1.本项目保证金的处置按照本公告和《产权受让须知》《****中心企业国有资产交易保证金操作细则》《****中心企业国有资产交易资金结算操作细则》执行。
2.在未违反相关规定及约定前提下,若意向受让方未被确定为受让方的,****中心将在受让方确定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保证金;若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的,保证金按照相关约定转为交易价款。
3.若非转让方原因,意向受让方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形的,其已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交易中心扣除相关服务费后将剩余保证金划转至转让方指定账户:
(1)在网络竞价环节中(动态报价除外)各意向受让方均不进行有效报价的;
(2)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放弃受让、不按时签订《产权交易合同》或不按照事先确定条件与转让方签署交易合同的;
(3)未按约定期限支付交易价款、交易服务费及拒绝或迟延履行约定义务的;
(4)意向受让方违反其承诺事项或存在其他违约行为的;
(5)法律法规、****中心相关规定、信息披露公告和交易各方约定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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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收款账号 | ****中心有限公司 账号:391********0472014(用于保证金和交易价款的收付) 开户行:****公司**天**支行 转账备注:**** |
| 其他披露内容 | 1.标的企业认缴注册资本为25,700万元,实收资本为25,700万元。其中,转让方****认缴注册资本9,000万元,实缴出资9,000 万元;其他股东均已完成注册资本实缴,出资情况详见交易机构备查文件。 2.本项目公告期即可进入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通过资格确认并且交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股份转让项目所涉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及该等文件所披露内容并已自行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且根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产权转让公告之内容,放弃对转让方所有权利主张。 3.意向受让方须在承诺对产权转让材料和信息的充分了解,认同并接受标的企业及产权现状的前提下确认受让。意向受让方被确认为受让方后不得以不了解本次转让标的的全部现状为由拒绝签署产权转让合同或拒绝支付交易价款或放弃受让或退还转让标的,否则视为违约。 4.其他特殊事项说明详见北方亚事****公司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北方亚事评报字[2026]第01-0121号)、****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XYZH/2026BJAA13B0071)等备查文件。 |
| 信息公告期及交易方式 | |
| 信息披露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
| 信息披露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信息披露:不变更信息披露内容,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最多**46个周期 |
| 交易方式 | 信息披露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交易方式:网络竞价(多次报价) |
| 交易机构联系人 | 许小姐 |
| 交易机构联系电话 | 020-****0293 |
| 交易机构联系地址 | **市天**路28****广场中座7楼 |
| 交易机构网址 | https://new.****.c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