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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日期:2026-03-30
| 项目名称 | 滏阳河市区段(**路-**道街)堤顶路舒适度海绵提升工程 | ||
| 建设地点 | **省**市桃**滏阳河堤顶路(**路-**道街) | 占地面积 (平方米) | 25970 |
| 建设单位 | **** | 法定代表人 | 张策 |
| 联系人 | 张策 | 联系电话 | 186****6676 |
| 项目投资(万元) | 1774.65 | 环保投资(万元) | 6 |
| 拟投入生产运营日期 | 2026-04-15 | ||
| 建设性质 | 改建 | ||
| 备案依据 | 该项目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建设项目,属于第131 城市道路(不含维护;不含支路、人行**、人行地道)项中其他。 | ||
| 建设内容及规模 | 建设内容及规模:本工程主要对滏阳河市区段(滏阳路-**大街)堤防路进行海绵城市改造,工程范围全长约4.6km。建设内容主要包括翻建透水人行道25970m2、破损路面修复提升63700m2、增设雨水排水设施、非机动车停车设施完善、绿化及公共空间整治提升以及配套设施建设等。 | ||
| 主要环境影响 | 采取的环保措施及排放去向 | ||
| 废气 | 有环保措施: 施工期粉尘采取洒水降尘措施后通过无组织排放至空中 | ||
| 固废 | 环保措施: 建筑垃圾运至弃土场进行妥善处置。 | ||
| 噪声 | 有环保措施: 施工期通过合理安排施工时段,选用低噪声施工机械和工艺,加强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的维修保养,采用临时隔声防护等措施,确保作业区场界噪声符合《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中相关排放限值要求。 | ||
| 承诺:**** 张策承诺所填写各项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建设项目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办法》的规定。如存在弄虚作假、隐瞒欺骗等情况及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由 ****, 张策 承担全部责任。 | |||
| 备案回执:该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已经完成备案,备案号:202********0000103。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