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2026年3月27日我局拟对2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3月27日-2026年4月2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方式:电话:0472-****892
通讯地址:**自治区**市九****服务中心(014060)
一.拟作出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合格决定的建设项目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或拟不予批准的原因) |
| 1 | 陈 | **自治区**市** | **** | 中冶****公司 | 本次工程在达茂通用机场现有的基础上进行改扩建,拆除西端防吹坪和现有跑道两侧15米宽道肩,飞行区跑道向西**1600米并拓宽22米,跑道两侧各**3米宽道肩,升降带**1600米,**装备库站坪与跑道之间的垂直联络滑行道、无人机停机坪,****基地工程,含装备储存区、科研试验生活区、污水处理站及相关配套工程,空管、设施区、供水等工程依托现有。项目建成后飞行区等级保持2B不变,新增航空业务全部为无人机实验及训练任务,不新增民航业务。 | (一)废气:飞机起降过程产生的含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非甲烷总烃废气采取选用小排量机型、减少地面滞留时间等措施控制后无组织排放,加油过程产生的含非甲烷总烃废气经加油枪油气回收系统回收不外排,污水处理站产生的硫化氢、氨、臭气浓度经封闭处理后无组织排放,食堂产生的油烟经油烟净化装置处理后无组织排放。厂界氨、硫化氢、臭气浓度无组织排放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表1恶臭污染物新改扩建厂界二级限值要求。 (二)废水:废水主要包括餐饮废水、生活污水、地面冲洗废水、锅炉软水系统排水、锅炉定期排污水。餐饮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与生活污水排入化粪池预处理,地面冲洗废水经隔油池预处理,以上预处理后的废水与锅炉软水系统排水、锅炉定期****处理站处理后排入污水储存池,非采暖季用于地面清洗及绿化,排水满足《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20)中城市绿化、道路清扫、消防、建筑施工标准相关要求;****园区****处理厂排水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三级标准要求。 (三)噪声:运行过程产生的噪声通过采用低噪声设备、基础减振、厂房隔声等措施降噪后,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限值2类声环境功能区要求,机场周围的特殊住宅区及居住、文教区声环境质量满足《机场周围飞机噪声环境标准》(GB9660-88)一类区域标准。 (四)固废:项目**地面冲洗废水隔油池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相关要求。地面冲洗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产生的废油暂存于隔油池内,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 污水处理站污泥池、化粪池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污水处理产生的污泥分别暂存于化粪池和污泥池,定期清运至环卫部门指定地点;餐厅隔油池产生的废油脂暂存于隔油池内,定期由有资****公司回收处置。 职工生活垃圾、实验人员及培训学员生活垃圾由垃圾桶收集,定期清运至环卫部门指定地点。 (五)生态环境:本项目按照中国民航局防范鸟类撞击航空器的有关要求,在机场围界内飞行区采用生态控制措施,定期剪短绿化草地,排水沟上方加装防鸟网,跑道两侧草地布设捕鸟网,同时使用恐怖眼、旗帜、驱鸟弹、声波驱鸟器等多种措施驱赶飞行区鸟类,减少各种鸟类在飞行区内出现和停留。占用农地、草地将减少鸟类的觅食活动区域,对鸟类有一定的不利影响,但不会造成鸟类物种数量明显减少,个体死亡,种群数量显著下降的情况。项目所在区域内野生动物组成比较简单,种类相对较少,大型野生动物较少,多为中小型动物,大多数种类分布范围广、繁殖能力强,不会对项目区野生动物种群数量、野生动物种类及多样性产生影响。项目建成后使评价区内景观破碎度增加,连通程度降低。但本项目占地面积小,不会改变原有的草原生态景观格局。通过实施绿化工程,结合当地的气候,立足于当地树种,多植低矮灌木及草坪,并定期管护,因此机场的运营不会对植被造成不利影响。本次工程将原有耕地和草地变更为建设用地,因占地比例较小,对评价区土地利用格局的影响较小。 在采取有效环保及管理措施的情况下,工程建设造成的生态影响是可接受的。 (六)公众参与:本项目公众参与满足《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2019.1.1)要求。公示期间,没有收到公众反馈意见,也无反对意见。 |
| 2 | ****板材厂**镀锌线升级改造项目 | ******公司****板材厂现有厂区 | ******公司 | ******公司 | 本项****板材厂**现有41万吨/年镀锌机组进行技术改造,主要改造内容包括:清洗区将原碱洗、刷洗、漂洗三级清洗优化为四级清洗,增加电解清洗;镀锌区新增一台移动式锌铝镁锅;光整区光整介质由除盐水变为光整液,光整后增加漂洗工序;钝化区辊涂机循环系统拆除1个无铬钝化罐,**3个无铬钝化罐和1个三价铬钝化罐,原六价铬钝化喷淋循环系统、其它公辅设施及用水、用电、供气等能源提供均不变。 技改后总产能不变,无铬钝化产品仍为30.75万吨/年,在现有单一镀锌板带产品基础上新增镀锌铝镁板,产品方案调整为镀锌板20.5万吨/年、镀锌铝镁板10.25万吨/年;有铬钝化产品仍为10.25万吨/年,在现有单一六价铬镀锌板产品基础上新增三价铬钝化镀锌板,产品方案调整为六价铬钝化镀锌板10.0万吨/年,三价铬钝化镀锌板0.25万吨/年。 | (一)废气:电解清洗产生的碱雾经密闭罩收集送至水洗喷淋塔处理后经排气筒排放;光整机轧制喷淋产生的油雾经集气罩收集送至油雾分离器处理后经排气筒排放;三价铬滚涂机钝化及六价铬喷淋系统钝化产生的铬酸雾经密闭集气罩收集后送至水喷淋塔处理后经排气筒排放,碱雾、油雾及铬酸雾有组织排放满足《轧钢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8665-2012)及修改单表3中特别排放限值。 厂房外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满足《轧钢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8665-2012)及修改单表4现有和**企业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 (二)废水:铬酸雾喷淋系统产生的含铬废水经还原、混凝沉淀预处理后,六价铬、总铬在预处理设施排放口排放浓度满足《钢铁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456-2012)及修改单表2中**企业车间或生产设施排放口水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光整机清洗等工序产生的含油废水经过滤、超滤、气浮、生化预处理后再与含铬废水、含碱清洗废水共同经混合曝气、中和、混凝沉淀处理,化学需氧量、悬浮物、氨氮及石油类等排放浓度满足《钢铁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456-2012)及修改单表2中**企业废水总排口水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经包钢污水管网****处理厂处理;技改不新增劳动定员,无新增生活污水。 (三)噪声:项目采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置、基础减振、厂房隔声等措施降噪后,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限值3类声环境功能区要求。 (四)固废:建设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l8597-2023)的危废贮存库,油雾分离器产生的废油滤滤芯、清洗工艺产生的槽渣、槽液及污泥、酸碱污泥、铬泥及废润滑油,均分区暂存于危险废物贮存库内,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建设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的一般固废暂存间,锌渣及锌铝镁渣储存于锌渣库,外售综合利用;废边角料、废耐火材料均不暂存,回用于生产或外售综合利用。 (五)环境风险及防范措施:技改项目涉及的所有风险单元均未发生变化,现有工程针对焦炉、高炉煤气管道泄漏、盐酸储罐泄漏、钝化液及生产废水泄漏均采取了完善的风险防范措施,可满足技改项目需求。在落实各项环保措施、风险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的情况下,本项目的环境风险可控。 (六)公众参与:本项目公众参与满足《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2019.1.1)要求。公示期间,没有收到公众反馈意见,也无反对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