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机动车定点维修服务(包件3、包件4、包件5、包件6)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
****现就 2026年机动车定点维修服务(包件3、包件4、包件5、包件6)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采购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
(一)项目名称:****车辆段2026年机动车定点维修服务(包件3、包件4、包件5、包件6);
(二)预算说明:《****车辆段关于下达2026年财务预算的通知》(**辆财〔2026〕19号),预算金额不含税9.9919万元。
(三)包件名称及数量:
1.****车辆段机动车维修服务,共分六个包件,本次招标四个包件。如本年度招标方新增车辆,新增车辆的维修项目费用按照包件中相同品牌或车型确定的单价执行,包件中未包含的维修项目按照议价的方式确定价格,包件明细表中所列配件为该车型常用配件,数量为预计使用量,实际需求量以现场车辆实际发生维修消耗为准,表中价格均为不含税价格,报价包含材料费、工时费等维修所有费用,税率按照国家政策执行。
2.机动车维修服务项目时间:此次招标的机动车维修服务项目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执行一年。
3.按照我段配属车型、车辆分布及维修需求分为4个包件,具体如下:
| 包号 |
包件名称 |
不含税预算(元) |
备注 |
| 包件3 |
**地区 |
44613 |
详情见附件3 |
| 包件4 |
**地区 |
30245 |
详情见附件4 |
| 包件5 |
**地区 |
11514 |
详情见附件5 |
| 包件6 |
**地区 |
13547 |
详情见附件6 |
| 合计金额 |
99919.00 |
机动车进行维修时,附件中未明确列出的维修项目采用议价的方式进行定价。
议价方式:招标人向相同地区其他3****维修厂家进行询价,采用询价的最低价进行定价。
4.项目需求:
(1)表中所列配件为该车型常用配件,数量为预计使用量,实际需求量以现场车辆实际发生维修消耗为准,表中价格均为不含税价格,结算按照实际产生的维修项目进行结算;
(2)由于**回族自治区**市,重型货车限行规定,对在我单位汽车队院内(**回族自治区**市**铁路运用车间)发生的正常车辆维修,维修厂家需提供免费上门服务,汽车出现****修理厂时,为不影响招标**常生产,上门维修不进行计费,均按照实际维修项目费用计算。
5.上门维修时,中标方超过30分钟未到达招标方维修地点,招标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要求中标方赔偿每月维修费的30%。
(一)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二)需提供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明;
(三)投标人中标后必须开具国家规定适用税率增值税专用抵扣发票;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转包;
(五)包件3、4、5、6,投标人须提供近一年汽车维修业绩证明材料。
(一)投标厂家需对我单位管辖范围、工作性质及工作特点进行了解,确保满足用户需求书各项要求;
(二)投标厂家不能以虚报价格的方式进行恶性竟标(明显低于配件成本价),如发生恶性报价,投标厂家必须提供配件合格证、进货依据、价格、利润等费用构成;
(三)服务范围:车辆维修、保养、拖车、外出维修服务和其他有关汽车维修服务项目;
(四)为确保维修能力,投标厂家必须满足汽车维修升降机或地沟1个及以上,且具备检测合格的烤漆房(提供证明材料);
(五)交货日期:以合同为准。
(六)交货地点:****车辆段所属车间指定地点。
(七)投标厂家具备轮胎更换后四轮定位及动平衡相关设施及场地条件,并对调整后车辆质保期不少于3个月。
(一)所采用的零部件、配件等材料必须是合格新品,且必须符合国家颁布《汽车三包规定》GB/t29632-2021规定标准。
(二)质量保障按照国家有关部门颁发的最新标准执行。在质量保证期内,因维修质量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由维修厂家负责。
(三)我方车辆自进厂维修期间至验收合格出厂期间发生的安全问题,由维修厂家负责。
(四)投标厂家所供材料须按厂家承诺实行“三包”(包修、包换、包退),经反映发现本次采购的材料本身存在缺陷,供应商须无条件退、换货,如无合法证明文件说明,不及时退、换,我单位有权利终止相应合同。
(五)在质量保证期内,因中标方维修质量原因造成机动车故障、无法正常使用或造成事故的,中标方应当及时无偿返修,同时,对修补或更换件应相应**质量保证期。机动车因同一故障或维修项目经两次修理仍不能正常使用的,中标方应当负责联系其他机动车维修经营者维修至达到质量标准,并承担相应修理费用。
(六)中标方应按“送修单”所示时间完成维修项目,并将竣工车辆交付招标方验收使用。如遇不能按时修竣或办理交接时,中标方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延时理由、预计延时期限通知招标方。招标方收到中标方通知后,结合实际情况决定是否同意延时,招标方同意的,则时限相应**;招标方不同意的,按照中标方逾期交付处理。
所有维修车辆出厂时必须达到《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GB7258—2017等国家安全技术标准及车辆维修标准。
本着“服务现场,安全第一,全面检修,质量可靠”原则,维修厂家承诺以下服务要求:
****维修厂家必须严格遵守《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2023年第14号令)的机动车维修服务相关规定。
(二)送修车辆进厂维修,不得拒接,并优先安排修理。
(三)经营要求
1.严格按照送修单位审批维修项目开展维修,对进厂车辆应先检测、后维修,与维修审批单维修项目不同时,需征得我单位主管人员同意,填写估价单(包括维修的项目、作业的内容、配件数量、规格及价格、维修时限和维修费用)后开始维修。
2.在维修过程中发现其他隐患,需增加审批以外的项目,维修单位应立即告知我单位主管人员,征得同意,方能增加费用开始维修,并同时要追加报价单或在原报价单上补项。
3.中标人不得降低维修配件、产品等级标准或提供存在质量缺陷配件、产品,不容许任何二手、劣质、假冒、以次充好等行为发生。
4.严格按照交车时限**排车辆维修服务,不能在规定时限内交车的,要提前与我单位联系。
5.维修完毕后,出具维修项目明细记录单,并试车验收,确保全车技术状态良好,并由我单位人员对维修记录单签名确认。
6.维修厂家不得以任何借口动用送修单位车辆,未经送修单位允许不得将车开出厂试车或作它用。
7.严格执行在投标文件中提出的服务承诺。
8.对我单位提出的车辆维修中存在的要求,应积极响应、解决。
八、报名时间及方式
(一)符合资格的厂商,请于2026年4月7日18时00分前以线上方式进行公开报名
(二)报名方式:
请于 2026年 3 月 30日起登录国铁采购平台:(https://cg.****.cn)下载《招标文件》。
(一)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 2025年 4月20日 13 时 30 分(**时间),地点为 ****车辆段材料科211****中心二楼)。标书代写
(二)逾期送达、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三)已报名供应商放弃投标的,应在投标截止三天前以书面形式函****集团****车辆段。标书代写
(四)如无书面弃标函无故缺席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予以扣除其投标保证金****集团公司采购活动的处罚(处罚期不超过三个月)。
(五)未在规定时间递交招标文件的供应商,视情节予以扣除其投标保证金****集团公司采购活动的处罚(处罚期不超过三个月)。
本项目定于2026 年 4月20日 13 时 30 分(**时间)公开开标,开标地点为 ****车辆段材****配送中心二楼211房间) 。请投标人代表按时出席开标仪式。标书代写
(一)采购方名称:****
采购方地点:**省**市**区沙井驿436号
联系人:成佃林
联系电话:0931-****764
传真: 0931-****764
(二)本项目不举行答疑会,项目需求具体详情可向采购人(专业主管)部门了解。
采购人:****
联系人:成佃林
联系电话:0931-****764
(三)监督部门电话
段纪监监督电话;0931-****955
****纪委监督电话:0931-****889
(四)本公告的发布媒体为:
国铁采购平台:(https://cg.****.cn)
****
2026年3月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