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江县人民政府2026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发布时间: 2026年0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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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序 号 事项名称 需履行的法定程序 承办单位 共同承办单位 拟决策时间 决策建议事项的依据 初步研究情况说明(应当包含建议事项的简要背景或理由、拟解决问题等)
1 **县调整城镇生活垃圾处理收费标准 决策启动、公众参与、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和决策公布 **** ****执法局 2026年4月 中华人民**国价格法》《政府制定价格行为规则》《**省<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实施细则》以及《**省定价目录(2025年版)》《**省价格听证目录(2025年版)》《****委员会关于创**完善促进绿色发展价格机制的实施意见》《**省城镇生活垃圾处理收费管理办法(试行)》 近年来,**县城镇生活垃圾处理费未能收缴,主要原因一是收缴方式落后,环卫部门上门收缴成本高且难于管理,未能做到应收尽收,收费缺乏公平性;二是收费标准文件制定时间久远,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和新型城镇化建设推进,有关行业的收费标准已不合时宜;三是国家税费改革,城镇垃圾处理费划转税务部门征收,新旧征收主体还在衔接,尚未执行征收。根据《中华人民**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华人民**国价格法》、《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创**完善促进绿色发展价格机制的意见》等法律、政策精神,要求各地健全促进绿色消费的价格政策,按照“产生者付费”原则,完善财政补贴和生活垃圾处理收费政策,运用价格杠杆和经济手段,实现生活垃圾处理的减量化、**化和无害化,促进城乡人居环境改善提升,创建**节约型和环境**型社会。制定政策印发实施。
2 ****关于公布**县集体建设用地、农用地土地定级与基准地价成果的通知 决策启动、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和决策公布 ******局
2026年7月 《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省土地管理条例》《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国资产评估法》《****办公厅关于加强公示地价体系建设和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办公厅关于部署开展2019年度自然**评价评估工作的通知》《******厅关于做好我省自然**评估工作的通知》《国土空间调查、规划、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类指南》《土地利用现状分类》《农用地质量分等规程》《农用地定级规程》《农用地估价规程》《自然**分等定级通则》《自然**价格评估通则》《农村集体土地价格评估技术指引》《农村集体土地定级与估价技术指南》等 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和农用地基准地价制订是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的基础工作,也是政府调控土地市场和服务于民的重要工作;****政府指导价,是政府规范土地市场管理的基础依据,对于显化集体建设用地市场价值,维护农村集体流转权益,引导集体建设用地与国有土地“同权同价”具有不可或缺的作用;通过建立科学合理土地级别和基准地价体系,能迅捷地反映集体建设土地市场的变化,推动国有建设用地和集体建设用地“同等入市、同权同价”,充分保障集体土地所有者和土地使用者的合法权益。按照有关规定,******局牵头起草了《**县集体建设用地土地定级与基准地价制定成果》《**县农用地土地定级与基准地价制定成果》,该项工作已经按照规定和要求开展相关工作,经过专题会议、集体讨论、征求有关单位意见、网上公开征求意见、召开听证会、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及备案、省级专家组评审验收。目前已向将有****司法局进行合法性审查,待县司法局审查后按照程序开展下步工作。
3 ****关于公布**县城镇土地定级与基准地价更新成果的通知 决策启动、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和决策公布 ******局
2026年12月 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省土地管理条例》《国务院关于加强国有土地资产管理的通知》《****办公厅关于加强公示地价体系建设和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办公厅关于部署开展2019年度自然**评价评估工作的通知》《******厅关于做好我省自然**评估工作的通知》《****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国有建设用地出让和供后监管工作的意见(试行)的通知》《国土空间调查、规划、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类指南》《土地利用现状分类》《城镇土地分等定级规程》《城镇土地估价规程》《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50137-2011)《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评估技术规范》 城镇基准地价是在国土空间规划确定的城镇可建设用地范围内,对平均开发利用条件下,不同级别或不同均质地域的建设用地,按照商业、住宅、工业等土地用途分别评估,****政府确定的某一估价期日法定最高使用年期土地权利的区域平均价格,代表一个级别或区片范围内某类用地平均价格水平,是衡量区域地价水**确定出让底价的重要参考,反映土地市场中地价总体水**变化趋势。基准****政府管理和调控土地市场、保障国有资产价值的基础性工作。基准地价原则上每3年更新一次,对超过6年未更新的城镇基准地价应尽快完成全面更新,****政府门户网站上向社会公布。我县本轮城镇基准地价成果虽于2020年7月13日公布(从府发〔2020〕9号),但根据《2020年**县城镇土地级别调整及基准地价更新技术报告》及《2020年**县城镇土地级别调整及基准地价更新实施细则》,估价期日为2020年1月1日,已执行6年,若不及时更新成果将会对我县土地出让等工作产生诸多不利影响。故此,我县城镇土地定级与基准地价更新工作势在必行,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局于2025年12月25日向****呈报开展工作请示并获得批示同意;2026年1月5日,******局向有关单位发函,对**县农业、林业、水利、交通、供电、供水、燃气、文旅、环保、医疗卫生、教育、气象、自然**等多方面的基础资料进行收集、整理;通过询价报价,2026年1月14******局召开局党组会议选定工作开展第三方技术承担单位。目前,正在收集各方面的基础资料,待收集完毕后提交第三方技术承担单位,按照程序开展下步工作。
4 **县关于公布**县园地、林地、草地定级和基准地价成果的通知 决策启动、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和决策公布 ******局
2026年9月 《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省土地管理条例》《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国资产评估法》《****办公厅关于加强公示地价体系建设和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办公厅关于部署开展2019年度自然**评价评估工作的通知》《******厅关于做好我省自然**评估工作的通知》《国土空间调查、规划、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类指南》《土地利用现状分类》《农用地质量分等规程》《农用地定级规程》《农用地估价规程》《自然**分等定级通则》《自然**价格评估通则》《农村集体土地价格评估技术指引》《农村集体土地定级与估价技术指南》等 园地、林地、草地定级和基准地价制订是实现园地、林地、草地土地价格全覆盖的基础工作,也是政府调控土地市场和服务于民的重要工作;****政府指导价,是政府规范土地市场管理的基础依据,夯实自然**资产管理基础,实现精细化管控。健全土地价格体系,规范土地市场交易、为林地、草地、园地征占用补偿提供定价依据,让生态保护者获得合理收益,激励生态修复和植被保护。为土地经营权抵押、融资、保险提供价值评估标尺。按照有关规定,******局牵头起草了《**县园地、林地、草地定级和基准地价成果》,该项工作已经按照规定和要求开展相关工作,经过专题会议、集体讨论、征求有关单位意见、网上公开征求意见、召开听证会、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及备案、成果已提交。目前正在将梳理有****司法局进行合法性审查,待县司法局审查后按照程序开展下步工作。
5 ****小学建设项目土地及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实施方案 决策启动、公众参与、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和决策公布 ****教育局
2026年6月 《中华人民**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国城乡规划法》《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省土地管理条例》 为加快推****小学建设项目落地实施,优化我县教育**配置,切实做好项目范围内土地及房屋征收补偿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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