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我局公务用车处置管理,确保车辆评估、拍卖工作公开、公平、公正,提高国有资产处置效率与收益,根据《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及省市相关规定,现就公开遴选车辆评估和拍卖机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范围与数量
1.评估机构:遴选1家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为我单位公务用车处置提供专业评估服务,出具规范评估报告。
2.拍卖机构:遴选1家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承接我单位公务用车公开拍卖业务,依法依规组织拍卖活动。
二、遴选对象资格要求
(一)基本条件
1.申请人应遵守中国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
2.具备良好的商业信誉与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近3年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无失信被执行记录,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在**市内拥有固定的经营场所、专业的服务团队及完善的管理制度,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可高效完成车辆评估、拍卖全流程工作。
(二)特定资质要求
1.评估机构:须取得资产评估资质证书,配备2名及以上持有二手车鉴定评估师职业资格证书的专业人员。
2.拍卖机构:须取得拍卖经营批准证书,配备2名及以上拍卖职业资格证书专业人员。
(三)其他要求
1.熟悉公务用车处置相关政策法规,具备同类项目服务经验优先,近3****机关、事业单位车辆评估或拍卖业绩。
2.能严格遵守保密规定,妥善保管车辆处置相关资料,不得泄露车辆信息、评估结果、拍卖底价等涉密内容。
3.承诺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收费标准收取费用,收费合理、公开透明,接受监督检查。
三、遴选流程
(一)申报材料提交
有意参与遴选的单位,须在2026年3月30日-4月3日(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管理局提交以下申报材料(一式二份,加盖单位公章,按顺序装订成册),逾期不予受理:
1.遴选申请书:明确申请遴选类别(评估机构/拍卖机构)、单位基本信息、联系方式等。
2.资质证明文件:营业执照副本、资产评估资质证书(评估机构)、拍卖经营批准证书(拍卖机构)、拍卖师资格证书及社保缴纳证明、专业人员职业资格证书等复印件。
3.业绩证明材料:近3年同类项目业绩合同、中标通知书、服务证明等复印件。
4.信用证明材料:“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等平台的信用记录查询截图。
5.服务方案:含服务流程、人员配置、质量保障措施、保密制度、应急处置预案等内容。
6.其他材料:单位简介、法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明等。
(二)资格审查
****管理局组织人员对申报单位提交的材料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条件的单位纳入候选范围,不符合的说明理由。
(三)现场评审
评审时间为2026年4月8日下午4:00,****管理局6楼会议室。
按报价最低者确定拟入选机构名单(车辆评估价不得高于500元/台,车辆拍卖佣金不得高于4.8%)。
(四)公示与确定
拟****机关事务管理局官方网站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正式确定车辆评估和拍卖机构名单。
四、权利与义务
(一)入选机构权利
1.依法承接我单位公务用车评估、拍卖业务,按约定收取服务费用。
2.对公务用车处置工作提出合理建议,参与业务流程沟通协调。
3.拒绝采购人、竞买人提出的违规要求,维护公平公正的交易环境。
(二)入选机构义务
1.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及遴选要求,规范开展评估、拍卖活动,确保结果真实、准确、合法。
2.按时完成评估、拍卖工作,及时出具评估报告、组织拍卖活动,高效保障车辆处置进度。
3.做好资料归档工作,****机关事务管理局报送工作进展、结果等相关材料。
4.****管理局及相关部门的监督检查,对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及时整改。
5.不得转借、出租入选资格,不得与其他单位串通谋取不正当利益,严禁弄虚作假、暗箱操作。
五、服务期限与管理
1.服务期限为3年,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计算,合同一年一签。
2.服务期间,入选机构出现重大违法违规行为、严重失信记录、无法正常履行职责等情形的,****管理局可随时终止**,且3年内不得参与本单位遴选。
3.服务期满前,根据工作需要及机构表现,可按本公告程序重新遴选或续聘。
六、其他事项
1.本次遴选不收取任何申报费用,申报单位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2.申报单位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负责,弄虚作假的取消遴选资格。
3.****机关事务管理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国家及省市相关规定执行。
联系人:胡先生 联系电话:199****9191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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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