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建立健全**行政区长期护理保险(以下简称“长护险”)服务供给体系,规范定点机构管理,保障失能人员合法权益,根据《**省长期护理保险护理服务机构定点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甘医保发〔2025〕71号)和《**省长期护理保险失能等级评估机构定点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甘医保发〔2025〕72号)文件精神,结合工作需要,现就开展我市长护险定点服务机构、定点失能等级评估机构集中申请受理工作公告如下:
一、申请范围
符合本公告及相关文件规定条件的长护险服务机构和失能等级评估机构。
(一)定点护理服务机构
本市范围内依法登记、具备相应资质,愿意提供长护险服务并接受医保经办机构协议管理的以下机构:
1.养老机构,是指依法办理登记,为老年人提供全日集中住宿和照料护理服务,床位数在10张以上的机构;
2.医疗机构,是指已取得卫****医疗机构****诊所备案凭证的机构;
3.其他服务机构,是指依法登记成立的从事养老服务、照护服务或者护理服务的法人机构。
(二)定点失能等级评估机构
本市范围内依法登记、具备独立评估能力,愿意承担长护险失能等级评估工作****医疗机构、专业评估机构、社会组织等。
二、申请基本条件
(一)共同条件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依法登记、证照齐全、有效存续;
2.遵守长护险政策法规,近1****管理部门行政处罚记录(或已完全履行处罚责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及实际控制人未被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
3.建立健全服务、财务、信息、内控、档案、人员等管理制度,符合长护险政策及行业规范要求;
4.具备医保信息平台对接条件,能满足结算与监管要求,并配备相应的管理和操作人员;
5.收费合规、明码标价,无乱收费、虚记费用等行为;
6.不存在“一票否决”情形:未履行行政处罚责任、弄虚作假未满3年、被解除协议未满3年、列入严重失信名单、造成基金重大损失禁入期未满5年等。
(二)定点护理服务机构专项条件
1.有固定服务场所,使用期限 / 租赁期剩余≥1 年,设施设备符合标准;
2.运营正常规范,执业地址与证照地址一致;
3.配备与服务匹配的长期照护师、养老护理员、医护人员等;
4.配备专(兼)职长护险管理人员,熟悉政策与经办流程;
5.不得同时申请成为定点失能等级评估机构。
(三)定点失能等级评估机构专项条件
1.有固定办公场所,满足评估、档案存放、信息系统运行需要;
2.评估人员配备达标,具备医学、护理、康复、养老等相关资质与经验且与服务需求相匹配;
3.能独立、公正开展失能等级评估,出具规范评估结论;
4.建立评估质控、回避、保密、档案管理等专项制度;
5.不得同时承担依评估结论而开展的长期护理服务工作。
三、申请材料
(一)通用材料
1.定点机构申请表;
2.机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及实际控制人身份证复印件;
3.营业执照 / 法人登记证书、执业许可证 / 备案凭证复印件;
4.场所产权证明或租赁合同复印件,业务用房平面图(注明实际经营面积);
5.人员花名册、资质证书、劳动合同、社保缴纳证明;
6.管理制度清单与核心制度文本;
7.信息系统对接承诺与能力说明;
8.无违法违规及失信记录承诺书(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护理服务机构补充材料
1.护理床位 / 服务专区设置说明、平面图;
2.服务项目与收费清单;
3.居家 / 社区 / 机构护理服务能力说明。
(三)评估机构补充材料
1.评估人员资质与培训证明;
2.评估流程、质控方案、档案管理办法;
3.独立评估、利益冲突回避承诺。
四、申请流程
1.申请受理。符合条件的机构自愿进行申报,申报路径:进入****官网(https://ybj.****.cn/)→右下角(公共服务)模块中→**市医疗保障定点机构申报平台→长护险定点机构申报进行申报,并按要求上传提交相关资料。
2.形式审查。县区医保经办在 10 个工作日内完成提交材料的初步审核,初审结果可进入****官网(https://ybj.****.cn/)→右下角(公共服务)模块中→**市医疗保障定点机构申报平台→申报查询→长护险定点机构申报查询(输入申请机构名称、法人手机号、验证码)。
3.综合审核。市级医保经办对形式审查通过的机构,采取书面查验+现场核查+集体评议等形式组织开展评审,并于3 个月完成审核(补充材料时间不计入审核期限)。
4.结果公示。评审合格的拟定点机构名单,通过****官方网站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
5.协议签订。公示无异议的机构,签订服务协议,明确权利义务、服务标准及考核要求,纳入定点管理名录并向社会公布。
五、申请时间
集中受理时间:2026年04月10日—2026年4月24日(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
咨询电话:
****中心:181****0901
****医保局:0931-****113
****医保局:0931-****003
****医保局:0931-****689
****医保局:0931-****392
****医保局:0931-****526
****医保局:0931-****896
****医保局:0931-****152
****医保局:0931-****345
兰****社会保障局:0931-****9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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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