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副食品,动、植物油制品采购项目(第2包)征求意见公告(第二次)

发布时间: 2026年0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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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所在地:无

我单位拟对 农副食品,动、植物油制品采购项目(第2包) 进行采购,为确保采购活动公平公正和充分竞争,现将需求参数进行网上公示,广大供应商可以对需求参数的完整性、合理性、公正性提出意见建议,防止出现倾向性、排他性内容。

一、项目名称: 农副食品,动、植物油制品采购项目(第2包)

二、项目概况:

包号

物资名称

交货时间

交货地点

交货方式

1

肉类

合同签订之日起3
日内开始供应,于每日早上6时40分前送达各伙食单位(不可预见特殊天气,
可视情延后30-60分钟)

**省**市**区需方指定地点

配送车辆送货上门配合甲方验收,****公司标识

说明

说明:

1.投标供应商应当对所投包内所有产品和数量进行唯一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2.投标报价应当包括所有物资供应、运输售后服务和伴随服务等价格。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最高限价:本项目不设最高限价。投标供应商各包以下浮率报价。

5.本项目每包各确定1家供应商中标,各包均可兼投兼中。

6. 本包总预算2460万元。合同期限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7年6月30日止,合同每年签订一次,全年预算2100万元,总预算2460万元。

三、技术参数、要求:

详见附件

四、公示时间: 2026年03月31日 - 2026年04月07日

五、反馈渠道

(一)反馈内容要求

1.在公示有效期内提出,并加盖单位公章的《预研意见、建议反馈表》采取电子邮件方式书面递交我部,提出的意见建议应当详细具体、理由充分、实事求是,不得有意排斥其他潜在供应商。反馈材料应当写明供应商名称并加盖单位公章,必要时可提供有关证明材料。(递交邮箱:****@qq.com)

2.对于项目整体需求不满足三个品牌产品或三家供应商的;需求个别条款的描述具有倾向性或排斥性的,当事人应明确指出可能涉及的品牌或供应商。

3.对于本项目的供应商资格要求,有国家强制性要求但未写明的,当事人可以明确指出并提供依据材料。

4.供应商提出的意见建议,将作为我部完善需求参数和资格条件要求的必要参考,是否采纳均不影响供应商参与本项目后续采购活动,我部也不作书面回复。

5.技术参数等有关需求最终以本项目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为准

(二)反馈时间及方式

请在公示截止时间前提出,并将加盖单位公章的《预研意见、建议反馈表》及相关书面材料采取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我部。(递交邮箱:****@qq.com)标书代写

邮件主题:参数建议+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

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

邮件附件:需采用A4纸幅面,将反馈材料按顺序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同时发送所有材料的world版本),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

(三)说明

1.此次公示旨在征询、收集潜在供应商的意见建议,是否采纳不影响供应商参与本项目后续采购活动,我部不予书面回复。该项目技术参数等相关需求最终以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为准,请关注后续发布的招标公告。

2.目前仅为需求公示期,不接受供应商报名,具体报名时间、报名要求等,将在该项目后续发布的招标公告中予以明确。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一)具有企(事)业法人资格(****银行、保险、电力、电信等法人分支机构,会计师、律师等非法人组织,行业协会等社会团体法人除外);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控股企业;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施设备、专业技术能力、质量保证体系和固定的生产经营、服务场地;

(五)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六)参加军队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200万元以上)等重大违法记录;

****政府采购网(www.****.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八)供应商必须在提交投标(报价)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军队采购网(互联网:plap.****.cn)供应商管理信息系统进行注册,实行凡采必入。标书代写

(九)本项目特定资格:1.在**省**市具备承担军队副食品供应所需要的实体经营场所或库房、中转仓、****基地等技术能力和工作条件。(1.租赁的需提供投标时正在履行的租赁合同(协议)、原产权人房产证明及租金支付证明,其中属于国有资产政策性或无偿使用的,需提供产权单位出具的证明材料。(租赁合同(协议)不能满足本项目履约有效期的,应提供保证本项目合同期内副食品采购不受影响的承诺)。 2.自有房产的需提供房产证明。(所有者为投标供应商))

2.(2)包肉类供应商应为生产企业或一级经销商,为生产企业的提供投标供应商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或定点屠宰证,为一级经销商的提供源头生产企业的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或定点屠宰证。(为生产企业的提供投标供应商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或定点屠宰证,为一级经销商的提供源头生产企业的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或定点屠宰证。)

七、采购机构及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联系人:赵老师

办公电话:0535-****066,****056

移动电话:177****8601

传真:无

地址:****

监督联系方式

项目监督人:孙老师

办公电话:0535-****391

移动电话:186****3767

2026年03月30日


招标进度跟踪
2026-0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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