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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局:
《关于申请**-**天然气输送管道工程项目核准有效期延期的请示》(双发改请〔2026〕15号)收悉。依据《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省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同意《****关于**至**天然气输送管道工程核准的批复》(楚发改能源〔2024〕80号)有效期**1年,即有效期**至2027年3月5日。
二、除作上述调整外,该项目按州发展改革委楚发改能源〔2024〕80号文件核准的内容执行。
三、收文后请督促项目单位抓紧开展相关工作,逾期失效,不再延期。
2026年3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