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2026年度交通管理设施维保服务项目-中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26年03月30日
摘要信息
中标单位
中标金额
中标单位联系人
招标单位
招标编号
招标估价
招标联系人
代理单位
代理单位联系人
招标详情
下文中****为隐藏内容,仅对千里马会员开放,如需查看完整内容请 或 拨打咨询热线: 400-688-2000
相关单位:
***********公司企业信息
***********公司企业信息
***********公司企业信息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编号:****
2、采购项目名称:********支队2026年度交通管理设施维保服务项目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26年02月14日
5、评审日期:2026年03月24日
二、采购项目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合同履行日期:
1、服务内容:本项目维保的交通管理设施包括:信号灯、信号机、监控、电子警察、流量检测、卡口、供电箱变、通讯光缆、交通显示屏、杆件、维修井、管线及相关设备接入管理平台和服务器等。本项目为优惠率招标,优惠率控制价为6%。(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2、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3、服务要求:符合国家及相关行业合格标准及采购人要求
4、标包划分:本项目划分四个标段(包)
5、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6、合同履行期限:同服务期
三、中标情况
包号 采购内容 供应商名称 地 址 中标金额 单位 备注信息
洛直政采招标(2026)0020号-1 ********支队2026年度交通管理设施维保服务项目 **** **自贸试验区**片区(郑东)商务内环路29号新蒲大厦1702室 10.000 % 评审总得分:92.61分
序号 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支队2026年度交通管理设施维保服务项目 详见招标文件 符合国家及相关行业合格标准及采购人要求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详见附件
洛直政采招标(2026)0020号-2 ********支队2026年度交通管理设施维保服务项目 ******公司 ****开发区鑫晶大道 10.000 % 评审总得分:86.81分
序号 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支队2026年度交通管理设施维保服务项目 详见招标文件 符合国家及相关行业合格标准及采购人要求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详见附件
洛直政采招标(2026)0020号-3 ********支队2026年度交通管理设施维保服务项目 ****集团有限公司 **自贸试验区**片区(郑东)农业南路51号1单元9层905号 10.000 % 评审总得分:86.7分
序号 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支队2026年度交通管理设施维保服务项目 详见招标文件 符合国家及相关行业合格标准及采购人要求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详见附件
洛直政采招标(2026)0020号-4 ********支队2026年度交通管理设施维保服务项目 ****集团有限公司 **省**市**浚州街道浚州大道与卫河路******1楼106号 10.000 % 评审总得分:86.04分
序号 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支队2026年度交通管理设施维保服务项目 详见招标文件 符合国家及相关行业合格标准及采购人要求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详见附件
四、评审专家名单
张学峰、赵兴祥、李桂红、庞晓艳、孙琳之
五、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本项目代理服务费按****协会印发的《**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豫招协【2023】002号)文标准,由中标人支付。其中一标段:46580元;二标段:32864元;三标段:31136元;四标段:12240元。
收费金额:122,820.00元
六、中标公告发布的媒介及中标公告期限
本次中标公告在《****政府采购网》、《****交易中心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中标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
七、其他补充事宜
1.公告日即为中标通知书领取日。公告日起1个工作日内,被授权的中标人代表应到代理机构(或采购单位)指定地点及时领取中标(成交)通知书,逾期未领取的,视同公告日已领取。中标(成交)应按照规定的时限和程****政府采购合同的签订。2本次采购将通过“**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lyggzyjy.****.cn),向中标(成交)人发出电子中标通知书,中标(成交)人可网上登录交易平台后自行打印。该中标(成交)通知书加盖有采购代理机构的电子签章。3.各有关当事人对成交结果公告如有异议者,可以在公告结束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通过**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提出质疑或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原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一并提交质疑函原件及相关证明材料(邮寄件、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4.监管部门、联系人和联系方式:监督部门:****财政局,监管部门联系人:政府采购科,监管部门联系方式:0379-****1264;5.复议日期:2026年3月30日
八、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省**市**区开元大道251号
联系人:魏先生
联系方式:0379—****908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
地址:**市**区九都路与芳林路交叉口红**商务楼1617室
联系人:张先生、权女士
联系方式:0379-****566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先生、权女士
联系方式:0379-****5660
附件(16)
招标项目商机
暂无推荐数据
400-688-2000
欢迎来电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