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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区三合村西侧地块地下补征及调整规划地块,原土地出让合同电子监管号****。**龙****公司原出让合同签**期为2024年12月9日。原合同地上住宅面积31143平方米(已取得),根据《**市**区三合村西侧地块地下补征及调整规划设计条件》内容要求,其中23943平方米为**市**区三合村西侧地块,现调整补征地下工业面积为274平方米。土地使用年限2024年12月9日至2074年12月9日。******厅关于提升**保障服务水平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实施意见(吉自然资规[2019]1号)第三项第6条“工矿仓储项目使用地下空间,地下部分不增收土地价款。经****集体决策,该地块不需要补缴土地出让金,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与****联系,逾期视为无异议。公示届满我局将与原受让单位签订土地出让补充合同。
特此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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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