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
报来《关于申请变更山前村等村大真线周边水系综合治理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龙政〔2026〕31号)及有关附件收悉。“山前村等村大真线周边水系综合治理”已由我局批复(融发改审批〔2026〕12号),现因建设材料造价增加、估算有误等原因,需变更有关事项。经研究同意,函复如下:
一、项目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估算由原“63.78万元”变更为“79.96万元”。所需建设资金由你镇自筹解决。
二、项目原批复的其他内容不变。
请持此复函和原批复文件(融发改审批〔2026〕12号)向有关部门办理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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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3月24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