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东润铭座3号楼及附属设施10年租赁权 | |||
| **** | 监测编号GR2026NB****312 | ||
| ****000 元/年(总面积首年) | |||
| 2026-03-30 | 挂牌截止日期2026-04-08 | ||
| 是 | 资产来源企业国有资产 | ||
| 10 年 | |||
| 10 个月 | 免租期说明第一个租赁年度免租4个月、第二个租赁年度免租3个月、第三个租赁年度免租3个月,合计10个月,在此期间承租方免交租金。第四个租赁年度开始不再享受优惠。但免租期内水电费、物业费、车位管理费等费用由承租方承担,因承租方违约而解除合同的,承租方不再享受免租租金,并应当补交免租期租金(租金标准为第一个租赁年度的年租金,按实际租赁期限等比例计算补交的免租期租金)。 | ||
| **区姚隘路736弄31号 | 有无产证有 | |
| 12080.64平方米 | 权证建筑面积12080.64平方米 | |
| 4079.63 | ||
| **** | 权证名称房产证,土地证 | |
| 银丰甬房权证江东字第201****8718 | 租金参考评估值350.65元/年(总面积首年) | |
| 空置 | ||
| 无 | ||
| 其他:****酒店) | ||
| 视频地址 | ||
| **区姚隘路736弄41号 | 有无产证有 | |
| 1680.91平方米 | 权证建筑面积1680.91平方米 | |
| 840.49 | ||
| ****管理部有限公司 | 权证名称房产证,土地证 | |
| 甬房权证江东字第201****9458号 | 租金参考评估值23.38元/年(总面积首年) | |
| 空置 | ||
| 无 | ||
| 其他:****酒店) | ||
| 视频地址 | ||
| 13761.55平方米 | 出租面积描述东润铭座3号楼建筑面积约为12,080.64平方米;配套设施地下车位133个,建筑面积约为1,680.91平方米,建筑面积合计为13,761.55平方米(实际使用面积以现场为准,如有差异,租金数额不变) | |
| 一、【尽职调查】本项目公告期即为对租赁标的尽职调查期。意向方在挂牌公告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标的进行全面了解,出租方应当在招租公告承诺范围内予以配合并接受意向方的咨询、租赁资产相关文件查看及租赁资产的现场查勘。意向方须详细了解标的瑕疵、现状(包括但不限于标的无房地产权证,本次招租坐落为招租方自编门牌号;此次招租面积为招租方自行测量,实际承租面积以移交为准等)及有关政策规定(包括但不限于能否办理营业执照等)。 二、【现场踏勘确认】意向方须提前与出租方取得联系,由出租方统一安排时间到现场踏勘。踏勘完毕后,意向方须与出租方现场签署《踏勘确认书》(经出租方确认,****公司的加盖公章,意向方是自然人的签字),《踏勘确认书》作为承租申请资料之一,与其他申请资料一并提交上传。踏勘期间产生的费用由意向方自行承担。 三、【面积误差】标的面积以实际现状移交为准,若与本公告披露的面积有出入,成交价及交易服务费不做调整,****有限公司不负责移交,不承担瑕疵担保及其它连带责任。 四、【交易税费】****政府税费的,按有关规定由交易双方各自承担。 五、【交易服务费标准】承租方需向****有限公司按甬产权[2025]35号支付交易服务费。****有限公司发出《成交通知书》之日默认从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中扣除并支付交易服务费,未足额支付交易服务费的,应在3个工作日内向****有限公司补足交易服务费。 |
| 自信息披露之日起 7 个工作日 |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是否自动延牌否 |
| 是 | 踏勘时间安排信息披露公告期的第6个工作日 |
| 郑经理 | 标的踏勘联系电话139****1198 |
| 王老师 | 交易机构联系人手机号158****1797 |
| 交易机构联系地址 |
| 法人营业执照 | 否 | 否 | 是 |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 否 | 否 | 是 |
| 信用中国查询结果(www.****.cn) | 否 | 否 | 是 |
1、根据我国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出租方应按规定如实披露项目信息,并对其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有效性负责。****对出租方披露的信息及其后果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2、****通过自身网站及相关媒体发布的项目信息并不构成****对任何项目的任何交易建议。意向方应不依赖于已披露的上述信息并自行对项目的相关情况进行必要的尽职调查和充分了解,对是否受让项目及受让项目后可能发生的费用和存在的风险自行作出充分评估,并独立承担所有风险,****对此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3、意向方如对****网站披露的项目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交易条件、资格条件、对项目交易有重大影响的相关信息等)的理解存在歧义的,应以交易各方最终签定的交易合同的相关内容为准。
4、意向方须妥善保管本人的账户及密码,任何以注册账户登录和参与竞租的操作,均视为本人的行为,因意向方原因导致其账户信息泄露而造成的一切后果由竞租人负责,交易中心均不承担任何责任。
5、意向方提交承租申请并交纳保证金后,即视为意向方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状况及相关协议条款的约定,充分知悉相关交易风险,自愿接受出租标的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并愿意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
6、意向方须同意并承诺按照本项目网上公告及交易条件执行。
7、意向方须认可《租赁协议(样本)》(附件)的所有条款,同意在成为承租方后须按《租赁协议(样本)》(附件)版本签署。
8、网上报名按公告及交易系统提示提交报名资料,报名不得自行撤回。
9、****有限公司指**算账户是本项目发布公告时系统自动生成的账户,随项目公告同时公布,该账户为意向方在本项目(出租标的)交易过程中唯一指**算账户(包括交纳交易保证金、首期租金、交易服务费等相关款项),请意向承租方务必牢记。对于遗失、泄漏、忘记该结算账户或因报名时错误报名、在交款时错误录入结算账户所造成的一切责任和损失,由意向方自行承担。****有限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交款账户中的括号为英文半角。
10、优先权人应在报名期间向****有限公司递交承租申请,并按规定交纳保证金,进场行使优先权。若形成竞价,应在竞价过程中以同等条件行使优先权。上述程序作为优先权人参与该项目行使优先权的程序条件。
11、办理成交相关的各项手续的主体应当与意向方在交易系统注册、报名的竞租主体为同一方。承租方即为租赁合同签约方,项目竞得后不得变更签约方。
12、本公告所称出租方是指本出租标的权属人、经委托或授权办理本次出租事宜的主体。
13、项目披露信息以**产权交易信息网发布的挂牌公告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