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是省内大型国有独资企业,现为****集团****公司,是**省化肥生产骨干企业。1966年筹建,1971年投产,生产能力为合成氨40万吨/年,尿素70万吨/年,甲醇10万吨/年,公司同时兼营催化剂、液氧、液氮、液氩、液氨、液体二氧化碳、塑料编织袋等50余种产品。
根据《****办公厅关于推进城镇人口密集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改造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7〕77 号)及**省相关政策要求,刘化集团已列入搬迁改造企业名录,目前已正式停止全部生产活动,并将于2026年年底前全面完成停产、装置拆除等工作。为规范处置资产、盘活存量**,****集团生产装置及公辅设施整体拆除转让面向社会公开推介。
(一)标的位置
转让标的位于**省****集团厂区内。
(二)标的内容
本次转让主要包括:
1.合成氨装置:主体设备包括一二段转化炉、气化炉、变换炉、吸收塔、合成塔及压缩机等关键机组,设备成新度较高,运行稳定,设计产能70万吨/年;
2.尿素装置:主体设备包括合成塔、压缩机等关键机组,设备成新度较高,运行稳定,设计产能70万吨/年,其中含30尿素装置一套(开车时间:2010年2月3日,年产30万吨尿素);
3.甲醇装置:配套合成反应器、精馏系统及专用储罐,设计产能10万吨/年;
4.空分装置:开车时间:2012年1月8日,产品氧气22000Nm/h,氮气24000Nm/h,液氩700Nm/h。
5.转、净化装置:开车时间:2009年5月1日,年产20万吨合成氨,转化工段采用俄罗斯TANDEM换热式转化工艺。
6.公辅设施:变电站、供水及循环水系统、锅炉热电系统、化验室设备、仓库、厂区管网、铁路专用线等完备配套设施。
(三)标的亮点
设备成新度较高、运行稳定,装置规模处于行业中上水平,具备再利用与回收价值;公辅设施齐全,资产完整性高,可快速实施技改升级或**化处置;区位交通便利,物流成本可控,设备拆除、外运条件良好;省属国企资产,权属清晰,公开交易,合规透明。
二、受让方资格要求
(一)在中华人民**国境内合法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业法人;
(二)具备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化工装置拆除、危险化学品处置相关业绩;
(三)严禁挂靠资质、转包工程;
(四)拥有完善的安全、环保施工管理体系,近三年内无重**全、环保事故记录;
(五)自行负责拆除、运输、清运及场地环境恢复;
(六)严格遵守国家及地方关于国资交易、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危险废物处置等相关法律法规。
三、免责说明
该项目面向社会公开推介寻找投资人,意向投资人应充分了解标的资产实际状况及相关情况,自行踏勘并到有关部门咨询, 自行承担受让后的全部风险和责任。相关交易风险由交易各方自行判断。
推介公告信息仅供各投资者参考,不构成任何投资建议和保证,项目信息最终以投资者尽职调查后为准,委托方、****集团不承担任何责任。
四、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市**区**路 87 号中广大厦 9 楼
联系人:陈经理189****6866 黄经理136****8161
咨询时间:公告期内 9:00-17:00(节假日除外)
网址:****集团网站 www.****.cn
微信公众号:GSCQ4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