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概况:
按用户要求将设备运至指定地点并安装完成,本项目须提前勘察现场。
2.★设备清单
| 序号 |
设备名称 |
数 量 |
安装地点 |
保修要求 |
| 1 |
新风系统 |
1套 |
****分所西机房 |
1年(2小时内做出反应,24小时内到达现场, 48小时内处调整或替换不合格的零部件) |
新风系统规格:
覆盖机房面积158平方米层高3.5米,出风量不低于1659立方米/小时,噪音小于58db,带过滤器可调速,吊顶内安装。严禁风管在室内机柜顶部走行,应采取措施防止冷凝水跌落风险。考虑到机房顶部横梁隔断,实施时需分内外两个区域单独进行。
1.报价人应对所提供技术参数表真实性负责,履约标准以本项目技术指标为准,若使用中出现质量问题,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并自行承担被招标人纳入采购黑名单的后果。
2.所有材料必须是原厂商正规渠道、原包装未被使用过的全新产品,主要配件应采用知名品牌,并经用户认可。
3.交货安装地点:**市上**环**路12****办事处1号楼3楼机房。
4.完成时间:合同签订之日起接甲方通知15天内完成。每延迟1天,扣减中标金额0.1%。
5.报价文件中应列明品牌、数量、单价、总价、详细配置、质保期等。
6.技术答疑联系人:何钧,电话:138****2731。
1.报价人针对本项目需提供1年质保及售后服务承诺函,报价方应明确所提供的系统设备的使用寿命和质量保证期。在质量保证期内,报价方免费向用户提供所有技术支持及故障维修等售后服务工作。
2、报价单位报价应包含为完成每项工作量所需材料、人工、搬运、防护、垃圾清理及其他零小辅材的费用。
3、报价单位应在中标通知书下达5日内提供新风系统安装细化方案(包含但不限于材料品牌规格、施工方案、流程及进度等),****分所同意后方可施工。如因报价单位主观原因未能及时配合现场施工造成的进度延误,或经济损失,相关损失由报价单位负责赔偿。
4、安装过程严格做好防火保护、造成的损害由报价单位负责。
5、报价人须在报价前详细了解本项目适用环境(需实地勘察安装环境),保证配置满足用户使用需求,承担施工过程、保修期内因配件配置不当、漏项引起问题的所有责任,免费负责补齐缺少或需更换的零部件和材料等。
6、报价人在报价文件中须提供安装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安装、调试的实施方案、实施安全方案、人员安排、施工计划等,保证方案符合项目实际需要。
7、保修期内报价人应提供紧急事件的快速处理服务,若因维护维修不当、故障响应不及时、维修备件供应不及时等未达到上述服务要求,给用户造成经济损失或社会影响的,由报价人按所造成的损失给予赔偿。
8、报价人须提供本项目保修联系方式。
9、项目的保修期(免费维护服务期)起始日期为验收合格日次日。
10、报价人按用户要求开具全额13%增值税专用发票。
产品到货安装完成后、用户对产品功能完成验收合格后30个工作日内支付95%,付款前报价人须提供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13%),剩余5%费用作为质保金,于质保期满后60日内支付。
六、 ★报名资格及要求(下述资质文件在提供报价文件时一并提供,每页须
加盖公司公章)
1、营业范围:报价单位应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若报价人为代理商,须提供具备该****制造厂家出具的有效期内授权证明;需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三证合一),具有开具13%增值税专用发票资质。
2、供货业绩:报价人须提供至少一份近三年(2023年至今)同类业务的供货业绩,并提供供货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
3、履约信用:不****集团有限公****集团)公布的被限制的报价供应商;****纳入“黑名单”的报价供应商;报价期内报价人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报价,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不接受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相关主体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报价人。(应在报价文件中出具“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cn)”、“信用中国”网(www.****.cn)、“中国裁判文书网” (wenshu.****.cn)查询网页截图)。
七、有关要求
1.本采购项目资格审查采取资格后审方式。
2.我司将根据采购管理办法,向报名单位发出采购询价。未通过综合审查的供应商,我司不再另行通知。
3.本次物资采购信息公告至2026年4月3日16:00结束,公告时间结束后概不受理。
4.报名方式:有兴趣参与的供应商,请将报名邮件于2026年4月3日16:00前发至****@qq.com邮箱,邮件中须写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报名单位全称、报名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5.打★号者为关键条款,若不满足将导致废标。
八、联系地址和电话
1.地址:**上**环**路12****办事处1号楼3楼
2.联系人/电话:0571-****0123转112金工(工作日8:00-17:00),周末和法定节假日不接受来电,敬请谅解。
欢迎广大供应商的积极参与。
****信息技术所
2026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