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时间:2026年3月30日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
2.项目名称:坛石镇占村村2026年共享食堂运营服务采购项目
3.采购需求:
| 项目名称 |
数量 |
预算金额(万元) |
简要规格描述或标项基本概况介绍 |
| 坛石镇占村村2026年共享食堂运营服务采购项目 |
2年 |
12.3 |
具体详见采购文件第三章内容 |
4.合同履行期限:按采购单位要求。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磋商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
2.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承担本项目的供应商;
3.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n)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
4.本项目谢绝联合体参与投标。
三、报名方式、时间、地址:
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于2026年3月30日至2026年4月3日(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办理报名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到****(**市凝秀北路10号华达峰景大厦10C)报名,报名截止时间:2026年4月3日17:00,逾期不予接受。资料费:200元,售后不退。标书代写
四、磋商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6年4月8日9时30分前(**时间);标书代写
五、磋商响应文件提交地址:****(**市凝秀北路10号华达峰景大厦10C)。标书代写
六、磋商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6年4月8日9时30分(**时间);标书代写
七、磋商地址:****(**市凝秀北路10号华达峰景大厦10C)。
八、公告期限:3个工作日
九、其他事项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发售 截止日之后收到采购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发布后的第4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管理部门投诉。
十、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联系人:周女士
联系电话:0570-****848
地址:**市凝秀北路10号华达峰景大厦10C
2、采购人名称:**市坛石镇占村村集体经济组织
联系人:郑女士
联系电话:137****9237(639237)
地址:**市坛石镇占村村
3、监督管理部门名称:****纪委
监督投诉电话:0570-****135
地址:**市坛石镇坛石村清明路6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