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生炉内部炉床维修

发布时间: 2026年0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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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生炉内部炉床维修

中标方需按照甲方合同模板及付款方式签订合同
技术联系人:张春利177****2561
商务联系人:许文葛177****8761

技术要求

一、项目概况

本项****糖厂一期/二期活性炭再生系统再生炉专项维修改造项目,针对现有在用再生炉运行过程中出现的耐火结构破损等问题开展专项维修施工,核心目的是修复设备缺陷、恢复设备正常运行性能,保障再生炉后续长期稳定、安全达标运行,满足生产工艺使用需求。

现有再生炉核心缺陷及维修大致范围如下:1.活性炭再生炉炉床更换;2.再生炉中轴耙臂浇筑;3.再生炉耙齿更换等相关炉子内部维修;4.配套完成维修后的设备整体检查、烘炉及联动调试工作,确保设备运行正常。

本次项目****维修部位的拆除、清理、材料采购、砌筑、浇筑、焊接、养护、烘炉、调试、验收及质保全过程,中标单位需全权负责项目施工、安全、质量及后期维保相关工作,严格按照国家及行业相关规范、招标文件技术要求,按期保质完成全部施工内容,交付合格可用的再生炉设备。

二、维修改造范围

2.1 一期再生炉维修

针对一期再生炉各层耐火结构、耙臂耙齿、中轴及炉门现存破损、脱落、裂缝、松动等故障,开展专项维修,具体内容如下:

2.1.1 炉床维修

需完成第一层、第四层、第五层共 3 层炉床整体更换;

第三层炉床部分耐火砖松动且浇注料部分脱落,投标方根据现场情况进行更换或整改:

整体更换炉床:拆除 3 层炉床原有破损、下沉耐火砖,仅保留外围一圈拱嘴砖作为定位基准;清理基层、支设模具,校准标高与水**,按原设计材质规格重新砌筑,确保灰浆饱满、砌筑密实。

2.1.2 耙臂及耙齿维修

耙齿更换:第六层、第五层整层损毁耙齿全部拆除,按原设计间距、规格更换新耙齿,紧固到位、排布规整。

浇注料脱落耙臂维修:第六层单根耙臂根部、第一层四根耙臂末端 20cm 浇注料脱落,需拆运至炉外,彻底清理基体、焊接锚固钉, 支模重新浇筑,强度达标后回装。

耙臂浇筑维修:第三层、第四层、第六层耙臂浇注料裂缝较严重,根据现场裂缝情况,投标方进行浇注料重做或修补。

2.1.3 中轴、炉门及琵琶帽维修

中轴维修:第四层中轴浇注料裂缝,根据现场裂缝情况,投标方进行浇注料重做或修补,恢复耐火防护性能。

炉门维修:修复脱落挤压的炉门耐火砖,拆除受压砖体后重新砌筑;整体重做炉门破损脱落的浇注料,清理基层后支模浇筑,确保密实无空鼓、密封可靠。

琵琶帽维修:第六层琵琶帽损坏变形严重,无法到达使用效果,需整体更换,更换后保证使用性能及使用周期。


2.2 二期再生炉维修

针对二期再生炉各层炉床、落碳系统、耙臂耙齿、中轴及琵琶帽故障,开展专项维修修复,消除设备破损、松动、脱落隐患,具体内容如下:

2.2.1 炉床整体更换

完成第零层(炉床相关)、第一层、第二层、第三层、第四层、第五层、第六层的炉床整体更换,各层炉床均因耐火砖腐蚀、脱落、下沉、砖缝过大、高低不平,丧失结构稳定性,统一维修工艺如下:

整体拆除各层原有破损炉床耐火砖,仅保留炉床最外围一圈拱嘴砖作为定位基准。

彻底清理基层杂物,支设专用砌筑模具,校准标高、****中心定位。

按原设计材质、规格重新砌筑耐火砖,保证灰浆饱满、填缝密实,拆除模具后核查平整度与几何尺寸,确保符合设备运行要求。



第零层落碳口 2 块耐火砖下沉约20mm、松动, 根据现场实际情况,投标方根据现场情况进行更换或整改。

2.2.2 落碳系统维修

落碳管道浇注料修复:第零层落碳管道耐火浇注料脱落损坏,人工敲除全部失效浇注料,清理除锈管道基体,按规范焊接锚固钉,支模重新浇筑同材质耐火浇注料,养护至强度达标,确保密实无空鼓、无开裂,恢复耐高温防护性能。

2.2.3 中轴及耙臂耙齿维修

中轴裂缝修复:第零层中轴存在裂纹缺陷,投标方根据现场情况进行重新浇筑或整改。

耙臂浇注料修复:第一层四根耙臂末端浇注料脱落,拆除耙臂移至炉外,敲

除旧浇注料并清理金属基体,焊接锚固钉后支模重新浇筑,自然养护 2-3 天,强度达标后回装就位。第六层整层耙臂耙臂浇注料裂缝, 投标方根据现场情况进行重新浇筑或整改。

耙齿更换:第六层整层耙齿损毁严重,逐根拆除损坏耙齿,清理基面后按原设计间距、角度更换新耙齿并紧固。



2.2.4 琵琶帽更换维修

第六层炉内琵琶帽脱落,拆除周边超出损坏区域≥100mm 的受损浇注料,定位安装新琵琶帽并固定牢固,采用同材质耐火浇注料重新浇筑振捣密实,按耐火材料施工规范完成养护。

2.3 维修完工检查

全部耐火材料砌筑、浇筑、养护完成后,对炉床、耙臂、落碳管道、炉门、中轴等部位进行全面检查,确认砌筑牢固、浇注密实、无裂纹、无松动、无空鼓,满足烘炉条件。

2.4 调试及烘炉

系统调试:完成全部改造后,进行系统调试。系统调试包括中轴耙臂转动等,确保各部件运行正常。

烘炉要求:按照烘炉曲线进行升温烘炉,烘炉过程中实时监测炉体温度、密封性及各部件运行状态,无异常现象。

三、技术要求

3.1 材料技术要求

本次维修改造所用全部材料需满足再生炉高温、耐磨、耐腐蚀工况需求,严禁使用不合格、过期、非标材料,所有材料需提供原厂质量合格证明、检测报告及材质说明书,经招标方验收合格后方可进场使用,核心材料要求如下:

耐火砖:选用耐高温、抗腐蚀、高强度专用耐火砖(高铝砖),性能指标匹配再生炉工作温度,砖体外观无破损、无裂纹、尺寸规整,适配炉体砌筑尺寸要求。耐火砖技术要求指标如下:

耐火砖指标

项目

技术指标要求


化学成分

Al3O2

≥45

Fe2O3

≤1.9

体积密度(g/cm3)


≥2.2

显气孔率(%)


≤19

常温耐压强度(MPa)


≥40

加热永久线变化率%

1350°C x 2h

-0.3~0.1

耐火浇注料:采用与设备工况匹配的耐高温耐火浇注料,具备良好的粘结性、密实度与抗开裂性能,搅拌、浇筑、****材料厂家技术指导,无结块、无杂质。

耐火泥:选用高温专用耐火泥,粘结强度达标,适配耐火砖与浇注料修复施工,无失效、无受潮结块,填充后粘结牢固、无空隙。

锚固钉:采用耐高温金属材质锚固钉,材质、规格、焊接间距符合耐火浇筑施工规范,焊接牢固无虚焊、无脱焊,满足浇注料固定承重要求。

3.2 施工技术要求

3.2.1 前期准备与拆除施工

施工前需做好设备停机、断电、通风、降温及安全防护措施,清理炉内及周边杂物,划定施工安全区域;拆除作业需遵循“先检测、后施工 ”原则,轻柔作

业,严禁野蛮施工,避免损伤设备完好结构及保留部件。

炉床拆除:仅拆除腐蚀脱落的原有内圈炉床砖体,严格保留炉床最外围一圈拱嘴砖,不得磕碰、损坏保留砖体, 拆除后彻底清理基层浮渣、灰尘, 保证基面平整、坚实、干净。

耙臂施工:将四根耙臂完整拆卸,吊运至炉外安全区域施工,人工敲除末端破损脱落的原有浇注料,彻底清理耙臂基体表面灰尘、锈迹、残留浇注料,直至基体露出洁净金属面。

其他拆除作业:所有破损耐火材料拆除后,均需全面清理基面,无疏松层、无浮尘、无杂物,满足后续砌筑、焊接、浇筑施工条件。

3.2.2 核心施工工序要求

炉床重新砌筑:清理合格后支设专用模具,模具牢固无变形、尺寸精准,采用合格耐火砖与耐火泥满浆砌筑,砖体排布规整、缝隙均匀、砌筑密实, 无松动、无空鼓、无错位,养护至强度达标后方可进入下一工序。

耙臂浇注施工:清理完成的耙臂基体按规范间距焊接锚固钉,焊接完成后检查无虚焊、漏焊;严格按比例搅拌耐火浇注料,搅拌均匀无结块,整体浇筑耙臂破损部位,浇筑密实无气孔、无空隙;浇筑完成后自然养护 2~3 天,期间做好防护,严禁碰撞、扰动,待浇注料完全固化、强度达标后,方可回装就位。

所有焊接作业需符合焊接施工规范,焊缝饱满、无缺陷;耐火泥填充、砖体砌筑、浇注料浇筑等工序,需全程保证施工质量,贴合设备原有结构与工艺要求。

四、质量及安全要求

4.1 质量要求

本次维修改造工程质量须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施工验收规范、技术标准及招标文件要求,确保工程一次性验收合格。

耐火材料砌筑、浇筑应密实牢固, 无空鼓、无裂纹、无脱落、无松动, 满足再生炉高温、耐磨、耐腐蚀运行要求。

所有设备、材料必须为全新合格产品,具备完整质量证明文件,严禁使用不合格、淘汰或伪劣产品。

施工工序完整,严格按工艺执行,确保改造后系统运行稳定、参数达标、性

能满足生产需求。

竣工资料齐全完整,符合归档要求。

4.2 安全要求

施工单位必须严格遵守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招标人现场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施工人员按规定佩戴劳动防护用品,做好安全防护措施。

动火作业、受限空间作业、高空作业、临时用电等必须履行审批手续,安排专人监护。

施工前对设备进行停机、断电、泄压、降温, 做好安全确认,严禁违章作业、野蛮施工。

施工现场材料堆放整齐,通道畅通,消防设施齐全有效,杜绝火灾、触电、机械伤害等安全事故。

施工垃圾及时清理,做到工完场清;施工期间发生一切安全事故,责任及费用均由施工单位自行承担。

施工过程中须做好成品保护,不得损坏招标人现有设备、管线、土建结构及其他设施,否则照价赔偿并负责修复。

五、验收标准及方怯

分项验收:炉床砖更换、中轴耙臂浇筑等工序完成后,分别进行分项验收,由招标人及投标人共同核查施工质量、材料证明文件, 验收合格后方可进入下一工序。

整体验收:系统调试及烘炉完成后,进行整体验收。连续试运行 72h,期间监测耙臂、中轴等传动部件运转平稳, 无卡涩、无异常声响、无松动位移。检查炉床、炉门、****维修部位, 无漏风、漏火、变形、脱落现象。各项指标符合本技术要求;提供完整的改造施工记录、调试报告、烘炉曲线等资料,验收合格后签署验收文件。

六、质保及售后服务

质保期:改造完成验收合格后,质保期 1 年(针对 2 台炉子内部所有配件);质保期内,因施工质量或材料问题造成的缺陷,中标人须无偿维修、更换,并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损失。

接到故障通知后,中标人须及时响应并到场处理,投标人需在 24 小时内响应,72 小时内完成维修或更换,保障设备正常运行。

七、施工期限

为不影响车间整体正常生产运行,特要求施工期限,停炉降温完成后 15 天内完成一期再生炉维修,达到烘炉条件;一期再生炉运行正常后停二期再生炉,二期再生炉降温完成后 20 天内完成内部检修,达到烘炉条件;投标方现场指导烘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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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 年 3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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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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