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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的有关规定,现**平市恒立化工年产3万吨精细化工产品项目(一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予以公示。
一、项目名称:**市恒立化工年产3万吨精细化工产品项目(一期)
二、建设地点:********工业园
三、公示内容:详见附件
四、公示期为:自公示期起20个工作日
五、公示期间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
联 系 人:李工
联系电话:188****2501
通讯地址:********工业园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