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有资产管理有关政策法规,为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加强国有资产使用管理,不造成国有资产闲置浪费,使国有资产交易行为做到公平、公正、公开。结合市场行情,现将**郡府(**县2023年城市棚户区改造)建设项目商业A区(A-1、A-2、A-26、A-32、A-33、A-34);商业B区(B-1、B-5、B-6);A区商业二层;B区商业二层面向社会二次公开竞拍出售,有关竞拍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拍单位
晴****公司。
二、招拍对象
具有独立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法人。
三、报名时间
2026年3月30日起至2026年4月1日18:00整。
四、竞拍时间
2026年4月2日(星期四),如有变动,以晴****公司通知为准。
五、报名要求
竞拍人须缴纳竞拍保证金人民币伍万元整(¥50000.00元),报名时即缴纳,否则不得参与竞拍。
六、报名地点
晴****营销中心
七、竞拍底价
****商铺底价进行竞拍,详见附件1。
八、招拍方式
(一)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竞拍人,如该****商铺竞拍权,****商铺竞拍底价获得购买权;
(二)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竞拍人,按公平、公正、公**则进行现场举牌竞价(每次举牌加价金额:总价加¥5000元或¥5000元的倍数),最终出****商铺购买权。
九、标的展示
标的物位于**县南街,****菜市场正对面;一层商铺9套,总建筑面积436.43㎡;A****商铺1套,建筑面积1515.25㎡(可整体竞价,也可分割竞价,详细分割图示和面积见文末图示);B****商铺1套,建筑面积640.82㎡;****公司对该标的进行了解或实地踏勘。
十、报名须知
(一)自然人报名,请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一份);
(二)法人报名,请携带单位的《营业执照副本》和法人身份证原件(加盖公章复印件一份);
(三)委托代理人报名的,须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及代理人身份证原件(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四)报名成功即认可公告所有内容,未按时参与竞拍的,作弃权处理;
(五)须缴纳竞拍保证金(竞拍前以转账形式提交,未竞拍成功者将于7个工作日内全额退还,竞拍成功者竞拍保****商铺购房定金);
(六)竞拍人须在竞拍成功当天****商铺认购协议并在5日内办理相关购房事宜,逾期不办理,视为放弃购买,购房定金不予退还;
(七)竞拍人须在规定时间内缴纳竞拍保证金至晴****公司指定账户:
户 名:晴****公司
开户行:****银行****公司**支行
账 号:239********025823
转账时须备注“竞拍人姓名/单位名称+**郡府+商铺编号+竞拍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后,须将银行回单提交作为报名凭证并提交材料,完成报名;
(八)竞拍人须在报名时间内将上述报名资料交至报名地点现场报名。
十一、竞拍及付款要求
(一)竞拍以最高报价为中标价,报价最高者为中标人;
(二)中标人中标后,经现场人员核实没有违反相关规定和要求的,我公司将在竞拍活动结束后发布竞拍结果,并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期限满无异议的,中标人须****公司办理购房相关手续并缴纳购房款,逾期办理的视为违约;
(三)中标人中标后不履约,晴****公司****商铺进行另行处置;
(四)本次竞拍最终解释权归晴****公司所有。
十二、其他事项
1.公告内未尽事宜,以双方签订合同条款为准;解释权归晴****公司所有;
2.招拍过程接受社会监督。
联系电话:0859-****555
报名咨询:
许女士 139****7171
赵先生 199****8008
**郡府公开竞拍标的物图示:
**郡府A/B****商铺图示(标红****商铺)
**郡府A/B****商铺图示(标红****商铺)
附件:
附件1 **郡府(2023年城市棚户区改造)建设项目公开竞拍底价(二次).xlsx
附件2 ****商铺二次竞价承诺书 .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