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2025年城市燃气管道更新改造及管道燃气转化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县2025年城市燃气管道更新改造及管道燃气转化项目
项目编号:****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开标日期:2026年3月30日
一标段:
中标候选人名称:****
投标报价(**工程下浮率):百分之伍点贰零(小写:5.20%)
工期:270日历天。
项目经理:李琼
证书名称及编号: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皖134********02683)
二标段:
中标候选人名称:******公司
投标报价:壹仟柒佰肆拾捌万肆仟元整(小写:****4000.00元)
供货期:合同签订之日起270日历天内完成供货、安装、调试、验收等全部工作。
公示期:自2026年3月30日至2026年4月2日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向****提出异议,联系人:卜旭东,联系电话:136****2650。应急客服电话:0551-****0153(接听时间:8:30-12:00,13:30-17:30,节假日除外。潜在投标人应优先拨打联系人电话,无人接听时再拨打该“应急客服电话”)。
二、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①提出异议的投标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②异议对象的投标人的名称;
③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
④相关请求和主张;
⑤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⑥提出异议的投标人是法人的,异议材料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并附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联系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注明联系方式;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提出异议的,异议材料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签字(有公章的须单位加盖公章),并附主要负责人及其委托联系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注明联系方式。异议有关材料是外文的,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
(2)有下列情形的异议材料不予受理:
①书面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②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无充分有效证据的;
③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④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
如公示期内无有效异议,本评审结果即为确定中标人的依据。
三、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省**市**县府城镇**路西侧
联系人:卜旭东
电话:136****2650
四、发布媒介
“优质采招标采购平台”(www.****.com)、“优质采云采购平台”(www.****.com)
特此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