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医院业务发展需要,我院拟对以下医疗设备公开征集技术参数和市场询价,诚请有意向、资质合格的生产厂家和供应商提供参考资料,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视力筛选仪等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项目整体打包采购)
预算控制价:40万元
采购需求:详见附件一
评分标准:详见附件二
二、报名条件
1.参与报名的单位按《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39号)医疗器械分类管理要求具备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或者经营许可证,且经营范围必须包含采购标的[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第二款规定的除外];或者供应商具有《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四十三条规定的,应具备与采购标的对应的医疗器械注册或者备案凭证。
2.参与报名的单位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n)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得参与本次报名活动。
3.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三、报名所需提供的材料(一式一份)
1.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许可证、法人代表或其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及授权委托书(原件备查),报名人姓名及联系方式。
2.设备名称、型号、生产厂家、报价单、技术参数、配置清单、产品使用年限、专机专用耗材名称及价格、诊疗项目医保编码、产品彩页、用户名单等相关材料(尽量简化)。
3.证明设备合格的相关文件。
四、报名方式及时间
1.现场提交材料:****门诊楼4楼采购办,电话:0771-****885.
2.邮寄:****(**县**镇中华西街93号)门诊楼4楼采购办。联系人:曾主任电话:0771-****885
3.时间:2026年3月30日至2026年4月3日,逾期送达不予受理。
五、其它补充事宜
1.本次征集目的是论证参数和拟定招标最高限价,请认真报价,否则被视恶意报价。
2.产品报价不能超过采购预算控制价,否则按无效报价处理。
3.报价合理性认定:采购人认为参与报价单位报价明显低于其他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采购人认为有必要,可以在合理的时间内要求其提供书面说明及必要相关证明材料;报价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则将其作为无效报价处理。采购人也可以直接认定其为无效报价,无需要求其提供报价合理性的相关证明材料。
4.报名材料的密封和提交
(1)报名材料全部装入一个或者多个包封袋/箱中并加以密封,封口处必须加盖单位公章,以示密封。
(2)报名材料外层包装封面上应标记“公司名称、联系人、电子邮箱、联系电话”字样。
(3)未按上述规定密封的报名材料将被拒收。
(4)以上材料需加单位公章,评议结束后材料不再退回。
5.本次参数征集及询价原则上无需报名单位参加,如需参加会另行通知,厂家也可提出要求进行讲解或实物展示。
6.项目参数征集及询价结果不面向社会公布,具体采购工作请见项目后续正式采购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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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