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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大学**校区二期食堂设备(消毒设备+保温、保鲜设备)购置安装采购项目
三、采购日期:2025-12-01
四、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国福(北****公司
地址:**市**区石壁街道办石兴大道南330****商务中心B座4层3A12房
被投诉人1:****大学
地址:******四路221号
被投诉人2:**辰昊****公司
地址:**市**路44号小区14栋4****广场东侧)
相关供应商:****
地址:**市**区东高村镇东高村**路55号-21417(集群注册)
当事人:无
地址:无
五、基本情况
投诉人于2025年12月6日向被投诉人**辰昊****公司(以下简称**辰昊)进行质疑,因不满意被投诉人于2025年12月16日作出的质疑答复,于2025年12月18****机关提出投诉。投诉事项为:1.中标供应商未获取“双门消毒柜”“3门热风循环消毒柜”的安全评价报告;2.中标供应商未获取“全自动取筷器(感应)”“全自动取勺器(感应)”的安全评价报告;中标供应商所投产品“全自动取筷器(感应)”“全自动取勺器(感应)”中包含“密胺”产品,该产品生产制造商未获取**工业生产许可证;4.代理机构质疑回复避重就轻,偷换概念。
六、处理依据及结果
投诉事项1成立,2、3、4不成立。鉴于合格的供应商不足3家,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三十二条第(二)项的规定,决定如下:中标结果无效,责令采购人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七、其他补充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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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