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处置公告
****(原中国华融****公司****公司,以下简称 我分公司 )拟对债务人**大地联****公司享有的2户债权资产(详见附件:债权资产清单)及1套住宅资产(以物抵债取得)进行公开处置,现予以公告。债权基准日:2026年3月31日。
一、拟处置资产情况
| 债权资产清单(单位: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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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号 | 债务人名称 | 债权本金 | 利息及违约金 | 抵(质)押物 | 连带责任 保证人 |
| 债权一 | **大地联****公司 | 485,000,000.00 | 具体按(2017)黔民初51号《民事调解书》计算,应计利息1,212,422,959.27元,违约金266,083,125.00元。 | 经(2017)黔民初51号《民事调解书》确认,对 凯房建州字第****002072号、凯房建州字第****002071号 抵押权证享有优先受偿权,对债务人9名自然人股东持有的债务人100%股权享有质押权。前述抵质押物为**市 大地春城 香山别苑 的部分住宅、商业和车位,具体以实际登记情况和司法执行现状为准。 | 经(2017)黔民初50、51号《民事调解书》确认,杨光跃,杨昌荣,杨先奎,申志君,申检林,曾维柏,乐辉球,张宪平,邢普照对前述债权承担连带责任保证。 |
| 债权二 | **大地联****公司 | 79,800,000.00 | 根据(2017)黔民初50号《民事调解书》,利息191,800,718.31元、违约金43,780,275.00元。 | 经(2017)黔民初50号《民事调解书》确认,以 凯房建州字第****000236号 抵押权证享有抵押权,前述抵押物为**市永乐家园商住楼的部分住宅,具体以实际登记情况和司法执行现状为准。 | |
| 实物资产清单(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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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号 | 资产地区 | 资产详情 | |||
| 1 | **省**市 | 大地春城 5栋1-24-3号房屋,面积282.5㎡。 | |||
备注:
1.本次处置资产为截至基准日的剩余2户债权及1套以物抵债住宅资产现状转让,不含前述基准日前已回收的现金和以物抵债的商业、车位以及垫付费用(基准****公司自行处理,不随债权处置,故不单独列示,基准日后垫付费用一并随债权处置)。债权一于2014年12月20日至基准日累计实现现金回收100,698,392.73元(其中3100万元已抵扣本金,抵扣后剩余本金为48500万元),****法院实施以物抵债的房屋,其中商业及车位抵债金额为50,157,248元、1套住宅抵债金额为985,400元;债权二于2014年3月20日至基准日累计实现现金回收42,292,481.69元(其中20万元已抵扣本金,抵扣后剩余本金为7980万元)。上述实际金额以相关协议、生效法律文书和相关规定计算出的具体金额为准。
2.该2户债权为不良资产、1套以物抵债住宅因不良资产处置而取得,债权及从权利、以物抵债资产瑕疵具体情况由买受人独立尽调、自行判断,受让该资产可能存在相关权益难以实现等的风险需买受人自行了解、负担。经2026年3月19****中心查询,债权一项下抵押房屋157套、面积72,151.61㎡(含1套以物抵债的房屋),债权二项下抵押房屋39套、面积4,326.82㎡。需注意,抵押物因执行异议及执行异议之诉、以物抵债、资产处置等实际已发生变动,2户债权最终享有的抵押物权益以生效法律文书及不动产登记部门现实际登记情况、司法执行现状为准。
3.本公告当中内容仅为一般性描述,包含债权金额、回收情况及相关费用、抵质押物等情况在内的内容如有错漏,以债务人、担保人等原已签署的交易合同及生效法律文书、执行现状和法律法规所确定的为准。
二、意向人要求
意向人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和支付能力的法人、组织或自然人,且不包括以下人员或机构:
1.国家公务员、****公司工作人员;
2.该项资产处置工作相关中介机构所属人员;
3.债务人、担保人为自然人的,其本人及其直系亲属;
4.债务企业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公司,担保****公司,债务企业的其他关联企业;
5.上述主体出资成立的法人机构或特殊目的实体;
6.****总局认定的其他不宜受让的主体。
三、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公告期内同时受理该资产处置有关异议和咨询。如有购买意向,请****公司提出。
四、处置方式
按照《****公司不良资产业务管理办法》规定的方式进行处置,包括但不限于公开竞价、公开拍卖等。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周先生、帅女士:0851-****6171
受理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的举报电话:黄先生0851-****5027
联系地址:**省**市**区**路富中商务大厦23楼
中****公司对上述内容具有最终解释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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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