樟溪镇区周边村庄人居环境综合提升和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二期)

审批
广东-潮州-饶平县
发布时间: 2026年03月31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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饶发改投审〔2026〕61号

关于樟溪镇区周边村庄人居环境综合提升和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二期)建设方案的批复

**县樟溪****公司:
《关于要求审批樟溪镇区周边村庄人居环境综合提升和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二期)建设方案的请示》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就项目建设方案批复如下:
一、****政府关于《关于审定2025年美丽圩镇建设入库项目(第十二批)的请示》的批复精神,我局同意批准该项目建设方案。
二、项目代码:****。
三、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市**县樟溪镇镇区周边村庄。
四、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线路迁改约140户(一户一表,不含用户电表);烈火青公祠外立面提升;垃圾转运站地面硬化面积约439平方米及**排水暗沟;2台变压器迁移;周边环境提升;巷道提升面积约1837平方米等。
五、项目拟建设工期:3个月。
六、项目概算总投资135.77万元,其中:工程费119.49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14.94万元、预备费1.34万元。项目建设所需资金在上级专项资金或驻镇帮镇扶村资金补助建设,不足部分由镇统筹解决。
七、请按《政府投资条例》(国令第712号)等有关规定,加强项目管理,严格控制投资。建设过程中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工程监理责任制和合同管理制,确保建设工期的工程质量。要求落实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确保各个环节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位。
八、下一阶段前期工作应严格执行行业标准及规范。如需对本项目批复文件所规定的有关内容进行调整,请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向我局提出调整申请,我局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出具确认意见或者重新办理审批手续。项目要严格按规定落实各项节能措施,采用节能型设备减低能耗。项目涉及的环保、规划、土地、消防、安全生产等严格执行国家、省、市有关规定。

****改革局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县住建局、******局、县财政局、县统计局。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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