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1个核与辐射类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3月30日-2026年4月3日(5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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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箱:****@163.com
通讯地址:太行西街406****中心二楼D10窗口
项目名称:******北220kV输变电工程(兴盛-沁州II回π入**北220kV线路工程重大变动)
建设地点:**省**市**县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宏志****公司
一、建设项目概况:
该工程位于**省**市**县境内。主要变动内容:原路径方案区域由10mm冰区变为10mm、15mm和20mm冰区,涉及15mm覆冰区调整塔型及路径,20mm覆冰区将原同塔双回路改为两个单回路架设。项目总投资26692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25万元,占总投资的0.84%。
2022年10月31日,我局出具了《关于******北220kV输变电工程核准的批复》(长审管批〔2022〕529号),项目编码:****。2023年2月23日,我局出具了《关于******北220kV输变电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长审管批〔2023〕110号)。因全省冰区调整,建设单位对原项目中“兴盛-沁州Ⅱ回π入**北220kV线路工程”路径方案进行了变更。根据《关于印发的通知》(环办辐射〔2016〕84号),该变化属于重大变动,须按要求重新报批环评文件。
二、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严格落实生态保护措施。尽量利用荒地、劣地,减少占用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做好耕作层剥离、分类存放、回填利用,以及临时占地的土地平整工作,施工结束后恢复原有种植条件。强化林木保护、避让、补偿及恢复措施,线路跨越林区采取高塔直接跨越方式,减少对林地的影响。塔基位置远离河道,不得向河道内排放废水、弃土弃渣。
(二)做好施工期其他污染防治工作。施工边界设置围挡,做好扬尘管控工作,落实施工期“六个百分百”要求。施工废水沉淀后回用于场地洒水,不得外排。合理安排施工布局和施工时间,降低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应分类收集,送往环卫部门指定地点处置。
(三)严格落实控制工频电场、工频磁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输电线路合理布置,避让集中居民区,提高导线对地高度,优化导线相间距离以及导线布置,降低输电线路对周围电磁环境的影响。按规定开展监测,确保线路区域工频电场强度、工频磁感应强度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中相关限值要求。
(四)认真做好噪声污染防治工作。选用节能降噪金具,做好环境保护设施的维护和运行管理,加强巡查和检查。确保输电线路沿线敏感点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1类标准要求。
(五)环境影响报告表经批准后,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污染防治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按有关要求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表。
(六)加强公众沟通和科普宣传,及时解决公众提出的合理环境诉求,及时公开项目建设与生态环境保护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