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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的要求,现将拟建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信息进行第一次公告,公告期限为自公式之日起至2026年4月13日。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建设内容
项目名称:**养殖用海(第二期)项目
建设内容:项目位于**市**区兴港镇和**县白沙镇之间、兰海高速**特大桥南侧的**湾海域,为**项目,工程建设内容为开放式海水养殖活动,养殖方式包括底播、筏式和网箱养殖,养殖品种主要为贝类、鱼类。项目申请用海总面积约647.05公顷,用海期限3年。项目用海类型为渔业用海——开放式养殖用海,用海方式为开放式——开放式养殖。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
联系地址:**壮族自治区**市**区**路241号(536000)
联系人:李工 联系电话:0779-****877
E-mail:****@163.com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名称
编制单位:自****中心
联系地址:****市**区西南大道612号(536000)
联系人:陈工 联系电话:133****0872
E-mail:****@126.com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见附件。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建设单位提出与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
(一)填写公众意见表,发送电子邮件或邮寄信件至建设单位。
(二)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电话反映相关意见,或到建设单位面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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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