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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913********731206W | 建设单位法人:魏新辉 |
| 王高斌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区 |
| **市**区黄河路91号 |
| ****油厂渤南油区提质增效工程 | 项目代码:|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007-陆地石油开采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B0711-B0711-陆地石油开采 |
| 建设地点: | **省**市**区 **省**市**区 |
| 经度:118.****05467 纬度: 37.****53575 | ****机关:****环境局****分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4-10-23 |
| 东环河分建审〔2024〕59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
| 2020-07-16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3000 |
| 98 | 运营单位名称:**** |
| 913********731206W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公司 |
| 913********193304M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 913********193304M | 竣工时间:2026-01-20 |
| 2026-01-20 | 调试结束时间:2026-04-19 |
| 2026-03-04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6-03-31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lof.****.com/slof/ |
| 改扩建 | 实际建设情况:改扩建 |
| 未发生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集油管线Φ76×6mm-0.53km,Φ89×6mm-0.77km,Φ89×5mm-0.62km,注水管线Φ76×7mm-0.5km,Φ76×10mm-1.6km,Φ76×11mm-0.3km,Φ89×13mm-0.9km,柱塞泵2台,增压泵3台等;渤三站**三相分离器1台,压力缓冲罐1座等,罗北站**原油外输泵2台、液下泵2台、埋地罐1座等,**首站**大罐抽气装置1套,同时更新1#、5#原油储罐及7座采出水罐罐顶,更新螺杆压缩机2台等,取消渤一接转站;通过流程优化代替燃气加热炉6台,改造12台燃气加热炉温控技术;并配套工艺管线、电气、结构及生产信息化改造等。 | 实际建设情况:**集油管线Φ89×5mm-0.03km,注水管线Φ76×4mm-0.04km,Φ76×11mm-0.6km,Φ89×4mm-0.04km,Φ89×13mm-1.12km,柱塞泵1台,增压泵2台等;渤三站**三相分离器1台,压力缓冲罐1座等,罗北站**原油外输泵2台、液下泵1台、埋地罐1座等,**首站**大罐抽气装置1套,同时更新1#原油储罐及7#采出水罐罐顶,更新螺杆压缩机1台等;并配套工艺管线、电气、结构及生产信息化改造等。 |
| 实际建设根据工程情况进行调整,油气集输系统改造工程的柱塞泵和增压泵各减少1台;罗北站的液下泵减少1台;**首站更新的螺杆压缩机减少1台,更新原油罐罐顶工程减少了5#原油罐罐顶,采出水罐罐顶减少了7座;渤一接转站未进行改造;优化流程代替燃气加热炉6台、改造12台燃气加热炉温控技术的工程未建设。相应的战场内配套的管线、橇装大罐抽气装置处置规模、拆除的设备等发生变化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施工期工艺包括拆除、清洗及**实施等三部分,运营期工艺包括油气集输、油气处理、注水等流程等三部分 | 实际建设情况:施工期工艺包括拆除、清洗及**实施等三部分,运营期工艺包括油气集输、油气处理、注水等流程等三部分 |
| 未发生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废水污染防治。施工期设备清洗废水、拟建管道试压废水、废弃管道****油田采出水依托联合站采出水处理系统处理达标后回注地层,不外排,回注地层需达到《碎屑岩油藏注水推荐指标及分析方法》(SY/T5329-2012)中推荐水质标准;生活污水排入移动式环保厕所,定期清掏用作农肥。 废气污染防治。施工期应严格按照扬尘污染防控措施,通过设置硬质围挡、蓬盖封闭、定期洒水、运输车辆采取密闭或全覆盖等方式控制扬尘污染;要采用低能耗、低污染排放的施工机械等措施,做好防治和管理工作。运行期通过管网串接代替加热炉,以伴生气为燃料,烟气经高8m、内径0.2m排气筒排放,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2374-2018)表2中重点控制区限值要求;厂界非甲烷总烃浓度能够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7部分:其他行业》(DB37/2801.7-2019)表2限值要求(2.0mg/m3),硫化氢浓度能够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中“二级改扩建”厂界标准值要求(0.06mg/m3)。 固废污染防治。施工期施工废料部分回收利用,剩余废料外运至城市管理主管部门指定地点后综合利用;除清洗后注浆封堵管道留埋于原地外,其余废弃管线全部拆除外运;清管废渣暂存于埕东联合站油泥砂贮存场,委托有资质的单位无害化处置;生活垃圾全部收集后,定期拉运至环卫部门指定地点,委托环卫部门处理。运行期油泥砂、废润滑油、废手套、废棉布等暂存后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需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危险废物需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修改单(环保部公告2013第36号)、环发〔2001〕199号、HJ2025-2012及《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等要求。 噪声污染防治。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合理安排施工时间,确保厂界噪声符合《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要求。通过加强设备维护,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 实际建设情况:本项目渤三联合站拆除的加热炉和更新的三相分离器等设备的设备清洗废水收集后依托渤三联合站内采出水处理系统,设备清洗废水经处理后满足《碎屑岩油藏注水水质指标技术要求及分析方法》(SY/T5329-2022)标准,****油田注水开发,不外排;**管道试压废水经收集沉淀后用于施工场地洒水抑尘;生活污水依托站场和计量站现有环保厕所,集中处置,不直接外排;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水主要为渤三联合站油气处理过程中三相分离器分离的采出水,采出水经渤三联合站采出水处理系统处理达****油田注水开发,不外排。 经调查,施工单位在施工中制定了合理化管理制度,严格执行了《**省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2018年1月24日),采取了控制施工作业面积、洒水降尘、遮盖土堆和建筑材料、控制车辆装载量并采取密闭措施、施工现场设置围挡、大风天停止作业等措施,施工扬尘未对项目周围环境空气造成不利影响;施工废气主要包括施工过程中车辆与机械尾气以及管线焊接过程产生的焊接烟尘。在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采用了符合国家标准的燃油与合格的设备、车辆,使用了办理环保手续环3的非道路移动设备,并加强了施工车辆和非道路移动机械的管理和维修保养。施工单位通过采用规范焊接施工、低毒无毒焊条等措施降低了焊接烟尘的环境影响。本项目施工现场均在野外,有利于废气的扩散,同时废气污染源具有间歇性和流动性,未对局部地区的大气环境造成不利影响,随着施工的结束,目前该影响已消失;本项目生产过程中,压力容器通过加装安全阀、阻火器等密闭措施,**大罐抽气装置、埋地罐密闭改造等措施,采取加强管理,严格按照《陆上石油天然气开采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8-2020)的要求开展LDAR,并建立泄漏检测台账,极大的减少了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挥。验收监测期间,站场非甲烷总烃最大排放浓度为1.48mg/m3,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7部分:其他行业》(DB37/2801.7-2019)表2厂界监控点浓度限值(2.0mg/m3)。硫化氢未检出,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中新扩改建二级标准要求(0.06mg/m3)。 经调查,渤三联合站的3#燃气加热炉已****采油厂资产库存放;建筑垃圾和施工废料部分回收利用,剩余部分拉运至管理区垃圾暂存点,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储罐清罐过程中产生的清罐底泥随产随清,已委托有资质单位****公司进行处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拉运至管理区垃圾暂存点,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运营期渤三联合站的三相分离器、缓冲罐、油罐等设备清罐作业会产生清罐底泥,随产随清,委托有资质单位****公司、**海瀛****公司进处置;运营期**机泵类设备在日常维修保养过程中会产生一定量的废润滑油,随产随清,委托有资质单位**市顺发****公司处置;运营期站场内对设备进行维护保养会产生少量废弃的含油抹布和劳保用品,随产随清,委托有资质单位****公司处置。本项目自进入调试期至验收调查期间,清罐底泥、废润滑油、废弃的含油抹布和劳保用品均未产生;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场所已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设置;危险废物贮存场所已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修改单要求设置。严格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管理台账制定指南(试行)》(生态环境部公告2021年第82号)和《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和管理台账制定技术导则》(HJ1259-2022)建立了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管理的台账。落实了《****办公室关于印发**市危险废物“一企一档”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东政办字〔2018〕109号)的要求。 施工期建设单位在设备选型时采用了低噪声设备,合理疏导施工区的车辆,减少了汽车会车时的鸣笛噪声,合理规划了生产时间,未在夜间进行高噪声作业,同时加强设备的检查、维护和保养工作。目前施工已完成,施工影响结束,根据调查,施工期间未收到举报、投诉;本项目运营期噪声主要为站场和井台各类泵的运行噪声。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压缩机房和泵房内隔声、安装基座减振等措施,并且运营期间通过加强设备维护,使其保持在良好运营状态,对周围声环境影响较小。验收监测期间,站场及井台厂界昼间噪声为51~58dB(A),夜间噪声为42~48dB(A),噪声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限值(昼间60dB(A)、夜间50dB(A))要求。从现场调查结果来看,项目区域远离居民区,施工期和运营期的噪声均得到了合理控制,对周边居民影响不大。 |
| 实际建设本次验收不涉及废弃管线,无废弃管道清洗废水产生;**管线试压水采用清洁水,洒水抑尘未增加对生态环境的影响; 环评设计为预估值,油气集输系统根据实际情况调整了工程量,流程优化代替燃气加热炉6台工程未建设,12台燃气加热炉温控技术未改造; 本次验收不涉及废弃管线,无清管废渣;运营期产生的清罐底泥、废润滑油随产随清,不作临时暂存。降低了对生态环境的潜在风险。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环境风险防控。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加强风险管理,建立风险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 | 实际建设情况:****已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于2024年11月4****环境局****分局备案,备案号为370503-2024-074-L。突发环境污染事件应急预案体系包括:包含组织机构及职责、预防与预警、信息报告程序、应急处置、应急物资与装备保障等;现场处置方案中包含管道泄漏等环境风险事故的应急处置措施。同时根据应急预案内容配备了应急设备、应急物资,并定期进行演练。 |
| 未发生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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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 0 | 138.401 | 0 | 0 | 0 | 0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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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83.52 | 0.3294 | 0 | 1.0068 | 0 | 182.843 | -0.677 | / |
| 1 | 装安全阀、阻火器、罐抽气装置、埋地罐密闭改造 | 《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7部分:其他行业》(DB37/2801.7-2019)表2厂界监控点浓度限值 | 已建设 | 已监测 |
| 1 | 隔声、安装基座减振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限值 | 已建设 | 已监测 |
| 1 | 固废污染防治。施工期施工废料部分回收利用,剩余废料外运至城市管理主管部门指定地点后综合利用;除清洗后注浆封堵管道留埋于原地外,其余废弃管线全部拆除外运;清管废渣暂存于埕东联合站油泥砂贮存场,委托有资质的单位无害化处置;生活垃圾全部收集后,定期拉运至环卫部门指定地点,委托环卫部门处理。运行期油泥砂、废润滑油、废手套、废棉布等暂存后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需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危险废物需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修改单(环保部公告2013第36号)、环发〔2001〕199号、HJ2025-2012及《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等要求。 | 经调查,渤三联合站的3#燃气加热炉已****采油厂资产库存放;建筑垃圾和施工废料部分回收利用,剩余部分拉运至管理区垃圾暂存点,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储罐清罐过程中产生的清罐底泥随产随清,已委托有资质单位****公司进行处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拉运至管理区垃圾暂存点,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运营期渤三联合站的三相分离器、缓冲罐、油罐等设备清罐作业会产生清罐底泥,随产随清,委托有资质单位****公司、**海瀛****公司进处置;运营期**机泵类设备在日常维修保养过程中会产生一定量的废润滑油,随产随清,委托有资质单位**市顺发****公司处置;运营期站场内对设备进行维护保养会产生少量废弃的含油抹布和劳保用品,随产随清,委托有资质单位****公司处置。本项目自进入调试期至验收调查期间,清罐底泥、废润滑油、废弃的含油抹布和劳保用品均未产生;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场所已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设置;危险废物贮存场所已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修改单要求设置。严格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管理台账制定指南(试行)》(生态环境部公告2021年第82号)和《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和管理台账制定技术导则》(HJ1259-2022)建立了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管理的台账。落实了《****办公室关于印发**市危险废物“一企一档”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东政办字〔2018〕109号)的要求。 |
| 1 | 环境风险防控。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加强风险管理,建立风险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 | ****已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于2024年11月4****环境局****分局备案,备案号为370503-2024-074-L。突发环境污染事件应急预案体系包括:包含组织机构及职责、预防与预警、信息报告程序、应急处置、应急物资与装备保障等;现场处置方案中包含管道泄漏等环境风险事故的应急处置措施。同时根据应急预案内容配备了应急设备、应急物资,并定期进行演练。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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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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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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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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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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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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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