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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招标项目为**市清港镇和谐大道建设工程(一期)监理,招标人为****,委托****进行招标代理,于2026年3月30日在玉小招公共**交易平台开标。现按《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规定,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26年3月31日—2026年4月3日。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间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书面形式)。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按规定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 名次 | 中标候选人 | 中标价 (元) | 项目总监 | 监理服务期 |
| 1 | **** | 244115 | 史国俊 | 自开工报告签发之日开始,至承接范围内所有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结束。包含前期准备及结算审核及保修阶段的监理服务期限 |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盖章)
2026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