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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名 称: 关于****3号水泥熟料生产线节能环保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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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环境厅
关于****3号
水泥熟料生产线节能环保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函
华润****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华润****公司3号水泥熟料生产线节能环保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等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华润****公司位于**省**县石碌镇水尾村西侧,主要建有三条新型干法水泥熟料生产线、两条水泥粉磨生产线、危废协同处置系统、替代燃料系统、一般固废协同处置系统和碳中**台。3号水泥熟料生产线节能环保技改项目(以下简称“项目”)位于华润****公司厂区内,拟通过改造3#熟料生产线主体设备,优化设备配置,提高设备运转效率,将现有1#熟料生产线产能2000吨/天置换至3#熟料生产线,3#熟料生产线产能由5000吨/天扩至7000吨/天。1#熟料生产线的拆除工程不在本次评价范围内,另行开展拆除方案及相关工作。项目不新增占地面积,主要技改设施包括窑尾预热器及分解炉、篦冷机、回转窑、尾排风机、生料磨改造,其它设施均依托现有项目。项目设计年运行330d,不新增劳动定员,实行4班3运转。项目总投资6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72万元,占总投资的6.2%。
根据《报告书》的结论,在全面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生态保护和污染防治措施的前提下,项目建设对环境的不利影响能够得到缓解和控制。因此,我厅原则同意《报告书》结论和拟采取的生态环境保护措施。项目应按照《报告书》所列性质、规模、地点、选线和拟采取的生态环境保护措施进行设计和建设,严格落实《报告书》和本批复提出的要求,将项目建设运营产生的生态环境影响降至最低。
二、项目建设和运营管理中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项目应采用先进适用的工艺技术和装备,单位产品物耗、能耗、水耗、污染物排放量和**综合利用等应达到行业先进水平,能效应达到行业标杆水平。
(二)加强施工期环境保护管理。严格落实“六个百分百”要求,采用符合国家环保标准的运输车辆和非道路移动机械,使用合格油品,减少施工期废气的产生。严格管控施工废水和施工固废,不得污染周边环境。
(三)强化大气污染防治措施。3#熟料生产线窑头设置高效布袋除尘器;对窑尾采取脱硝、脱硫设施升级改造,窑尾废气采用“低氮燃烧器+分级燃烧+SNCR+SCR”脱硝工艺(还原剂采用20%氨水)、“**串联湿式石灰石-石膏”脱硫工艺和高效布袋除尘器进行烟气净化;窑尾已有的在线监测设施新增氨气监测因子。窑头废气中颗粒物及窑尾废气中颗粒物、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排放浓度满足《关于推进实施水泥行业超低排放的意见》(环大气〔2024〕5号)附表1中有组织排放限值要求,窑尾废气中氨、氟化物和汞及其化合物排放浓度满足《水泥工业污染控制标准》(DB 46/524-2021)表1相应限值要求。项目物料破碎、输送、转载等各产尘点均依托现有高效布袋除尘器,废气中颗粒物排放浓度满足《关于推进实施水泥行业超低排放的意见》(环大气〔2024〕5号)附表1中有组织排放限值要求。原辅材料、燃煤均封闭储存,产品密闭储存,运输皮带廊、斗提、斜槽等封闭;氨水采用全封闭罐车运输,氨水储罐设氨气泄漏检测设施,并设氨气回收装置;厂区运输道路采取全硬化,并及时清扫,定期洒水抑尘;原辅料破碎时进料口设置集气罩或封闭;厂区物料出入口设置洗车装置等。厂界颗粒物、氨无组织排放满足《水泥工业污染控制标准》(DB 46/524-2021)表3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
(四)严格落实各项水污染防治措施。循环冷却水经循环冷却水处理系统处理后全部回用于循环冷却水补充水,循环冷却系统浓水回用于石灰石预均化库喷淋降水。项目劳动定员不变,生活污水不新增,****处理站,经处理后优先回用于道路降尘和绿化,剩余回用于生产;脱硫废水输送至水泥窑篦冷机增湿,将废水进行蒸发。初期雨水和地****处理站处理后回用于厂区绿化和洒水抑尘。项目产生的废污水均不外排,对周围地表水环境影响较小。回用于生产的水质参考执行《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工业用水水质》(GB/T 19923-2024)表1的水质标准,回用于道路降尘和绿化的水质参考执行《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 18920-2020)表1的水质标准。
(五)强化固体废物处理处置。按照“减量化、**化、无害化”原则,对固体废物进行分类收集、处理和处置,确保不造成二次污染。项目产生的废油桶、废铅蓄电池、废油漆桶在自产危废暂存间暂存后定期交具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安全处置;废油、废变压器油、化验室废液、废催化剂、窑尾废收尘袋入回转窑进行焚烧处置;窑尾除尘灰收集后返回窑尾喂料系统再次入窑。项目产生的除尘灰(除窑尾外)、脱硫石膏收集后回用于生产;废收尘袋(除窑尾外)、废皮带入回转窑进行焚烧处置;废铁定期外售废品回收单位。生活垃圾交由当地环卫部门处置。
(六)切实落实地下水和土壤污染防治措施。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控、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相结合的原则,落实各项地下水及土壤环境保护措施。控制原燃料中汞的含量,采用含汞低的煤炭;制定土壤跟踪监测计划,建立土壤跟踪监测制度。一旦出现土壤污染,及时溯源,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治污染。
(七)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消声、隔声、减振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八)强化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管理。自产危险废物暂存间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建设和运行;氨水储罐布置在单独的氨水储罐房内,内设围堰并采取防渗措施,设置足够应急需要的事故池,储罐配套设置氨水泄漏报警器和自动灭火系统,并配备消防设施;柴油罐布置在室内,内设围堰及截流措施,配备消防设备;厂区实施雨污分流,建设污染雨水和事故水收集系统;制定相应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一旦发生突发环境事件,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有效措施控制,减轻或消除对周边环境的污染。
三、项目规模、地点、生产工艺以及采用的环境保护措施等发生重大变动时,应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重新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自本批复之日起,如超过5年方决定开工建设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报我厅重新审核。
四、你公司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应将环境保护设施建设纳入工程设计、施工合同,全面落实《报告书》和本批复提出的各项生态保护及污染防治措施。项目竣工后,须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否则不得投入使用。项目投入运行前,须按规定办理排污许可手续。
五、****生态环境局负责该项目“三同时”的监督检查和管理工作。你公司应在收到本批复后20个工作日内,将批准后的《报告书》****生态环境局,并接受各级生态环境部门日常监督检查。
****生态环境厅
2026年3月13日
抄送:****生态环境局、****执法局,中材地质工程
****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