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中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6年3月31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审批
山西-晋中-介休市
发布时间: 2026年03月31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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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局关于2026年3月31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2026-3-31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6年3月31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确保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3月31日-2026年4月7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电话:0354-****550****环境局行政审批科)

通讯地址:**市**区定阳路384号市民之家A区(030600)

拟审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影响保护对策与措施

1

****煤矸石综合治理(南尾沟)项目(一期工程)

**市义棠镇旺村西北侧的荒沟内













****













****公司

****煤矸石综合治理(南尾沟)项目(一期工程)位于**省**市**市义棠镇旺村西北侧的荒沟内。项目总占地面积5.9818hm2,总生态修复面积5.9818hm2,生态恢复方向为乔木林地0.2567hm2、其他草地5.6937hm2、沟渠0.0314 hm2。项目利用性能和来源稳定的煤矸石为填充物,设计总回填量为25.26万m3,其中煤矸石回填量19.72万m3,土方回填量5.54万m3。设计生态回填期1.2年,管护期3年。本项目总投资3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20.1万元。

主要环境影响及措施:

(一)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拟选复垦区为荒沟,无国家保护动物、无自然保护区等敏感区分布。主要保护措施:项目要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中对Ⅰ类场和《**省煤矸石生态回填技术指南(试行)》等的相关要求,做好基础准备、工程设施建设、回填作业以及生态恢复等工作。施工过程要采取科学的有利于生态保护的建设方案,分区分段实施,做好土方填挖、运输和倾倒过程扬尘污染防治,建设拦挡坝、截洪沟、排水涵洞、排水竖井、马道排水沟、消力池、渗滤液收集池和阻隔结构等防洪防渗措施。开展生态恢复、环境监测,落实环境管理要求,实施生态回填后的区域应与周边环境相适宜或优于回填前的生态环境。

(二)大气环境保护措施。施工期矸石运输过程中要采取场内道路硬化、限制汽车超载、采用符合环保要求的厢式运输车辆、设置洗车平台、加强运输道路路面清扫和洒水等措施。在工程实施过程中,要采取避免大风天气作业、洒水抑尘、使用商品混凝土、易产尘物料苫盖等措施。在回填作业过程中,矸石倾倒及堆存扬尘采取洒水降尘、喷雾抑尘、避免大风天气及重污染天气预警作业、按需湿法分片取土、及时绿化等措施。通过控制矸石固体碳含量≤15%、含硫量(小于1.5%)、控制矸石粒径(小于150mm)、收到基低位发热量≤4184kJ/kg(1000kcal/kg)、压实矸石、覆土隔绝空气、回填区建设温度监测系统并加强管理等措施严防矸石自燃。温度监测异常,存在自燃可能性要及时设置防火隔离带。施工车辆使用国六及以上排放阶段的中重型运输车辆或新能源车辆;场内非道路移动机械要完成环保登记、安装环保号牌并使用IV类及以上限值标准的设备或新能源设备。

(三)水环境保护措施。施工工地生活污水主要为洗漱废水回用于场地洒水抑尘;洗车废水经沉淀后循环使用或现场洒水抑尘,不外排。施工设备冲洗等废水经集水沉淀后用于施工现场洒水抑尘,不外排。场址回填区拦挡工程下游设置煤矸石淋溶液收集设施(消力池、集水池)和阻隔结构,经处理后的淋溶液达标后渗滤液可回用于回填区的抑尘、绿化等。回填区加强防渗,做好地下水保护工作。场地上游及周边汇水通过截水沟和马道排水沟排出场外,截水沟连接处设消力池,防止雨水对下游冲刷。消力池、渗滤液收集池等要建设有效的阻隔结构,确保渗滤液、初期雨水等不外排。

(四)噪声环境保护措施。施工期、回填期要采取优化施工和运输时间、优化运输路线、加强车辆管理等措施减少对周围环境影响。

(五)固废环境保护措施。施工期生活垃圾收集后送环卫部门指定地点处置;废石、混凝土块等建筑垃圾全****填埋场处置。场地表层剥离熟土,施工、开挖过程产生的土方,在场内分类集中存放、遮盖保护并开挖排水沟,回用于回填区具有足够承载力的地面区域。

(六)加强环境风险防控。严防溃坝、矸石自燃等引起的次生环境风险,做好导排水措施,严格落实防渗要求,保证防渗膜有效性。

公众参与:项目公众参与采取了媒体公告(网络、报纸)公示、现场张贴公告等方式进行。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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