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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管理办法》(水利部令第53号)、《****办公厅关于印发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规程(试行)的通知》(办水保〔2018〕133号)及《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技术规程》(GB/T22490-2025)等相关规范要求,现将**省汉江堤防加固重点工程(**段)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情况进行公示:
2026年3月11日,建设单位****组织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单位、施工单位的代表以及特邀专家共同组成专家组,对该项目的水土保持设施进行验收。专家组同意该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通过验收。
现将**省汉江堤防加固重点工程(**段)水土保持相关验收材料予以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时间20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