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常路道路工程(一期)项目(项目名称)兴常路道路工程(一期)项目监理(标段名称)
监理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001(标段编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兴常路道路工程(一期)项目(项目名称)****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项目审批、****机关名称)以关于兴常路道路工程(一期)项目核准的批复 常开管审(2026)19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招标人为****,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自筹/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100%国有资金,项目建设采用:√自建□代建□集中建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兴常路道路工程(一期)项目监理(标段名称)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受招标人的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监理招标事宜。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标段名称:兴常路道路工程(一期)项目监理
2.2建设地点:**市碧溪新区问张**侧工业区,项目北起问张**侧,向南延伸至扬子江大道。
2.3工程类型:市政公用工程监理
2.4建设内容及规模:监理范围内道路长度1223米,道路等级为城市次干路,红线宽度20米;**3*8米桥梁2座,全宽15米;雨水管总长1742米,铺设雨水管最大管径DN800,铺设给水管最大管径DN150(具体详见施工图纸),监理范围内工程造价约3305.72万元。
2.5监理合同估算价(万元):71.93
2.7监理服务期:210日历天
2.8****政府采购工程:
√否
□是
2.8.1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
□是
√否(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原因及适用条款)
2.8.1.1面向中小企业预留的实施方式:
□本标段整体面向中小企业。
□本标段以联合体形式面向中小企业。接受大企业联合中小企业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中小企业在联合体中承担的比例不少于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或以上)资质;
3.2拟选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资格: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市政公用工程工程专业);
3.3资格审查必要条件:
3.3.1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3.2总监理工程师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3.3.3拟选派的投标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在其他在建工程上任职的要求:拟承接本工程的总监无在监工程,或者虽有在监工程,但已签合同不满3只(沿用监理人员的工程计承接项目个数)。
3.3.4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4资格审查其他条件:
√3.4.1具有与本工程相类似项目的监理业绩:投标人受监过单项合同工程总投资额210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公用工程。自单位工程竣工验收证明书中注明的验收时间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五年内有效。(如果有多个单位工程竣工验收证明书的,以最后一张竣工验收证明书中注明的验收时间为准)需提供中标通知书(适用于招标项目,直接发包项目可不提供中标通知书)、监理合同和竣工验收证明的原件扫描件,监理合同证明材料还需提供**省工程建设数字化监管系统或**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相应查询网页截图,未按规定提供的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标书代写
(注:(1)总监理工程师相关业绩不是投标人承担的工程项目,不得作为总监理工程师类似工程业绩。(2)总监理工程师发生过变更的,该工程业绩归属于担任该工程总监理工程师时间超过工期50%的人员(以竣工验收证明的开竣工日期计算),投标人应当提供经备案的总监理工程师变更证明。)
□3.4.2其他: /
3.5本工程□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3.6本次招标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招标,申请人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投标人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中小企业划分标准详见“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通知中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本项目所属行业: / 。
□3.6.1以联合体形式预留的,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合同份额应在共同投标协议中明确且不少于 / %。
4.资格审查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5.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是否采用评定分离:□是 √否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6年03月31日8时30分至2026年04月08日16时00分。
6.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市公共**交易平台-****中心。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截止时间为:2026年04月27日09时00分。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投标文件。标书代写
7.2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投标文件递交。标书代写
7.3逾期未完成投标文件递交,“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拒绝接收。标书代写
8.其他要求或说明
8.1企业可以使用CA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交易平台二期招投标人入口-交易乙方”进行文件下载,在[招标公告-工程]页面上搜索项目,该项目[文件下载-交易文件下载]页面上下载招标文件,了解本工程招标信息。标书代写
8.2为保证企业正常参与,企业应在“**省公共**交易经营主体库信息系统”中及时更新各类企业、人员信息。如因信息未及时更新,造成的后果由企业自行承担。请各投标单位注****交易中心****中心网的通知公告《关于**市公共**电子交易系统切换全省统一主体库的通知》。请各投标单位及时进行注册及信息管理,录入企业相关信息及佐证材料,避免影响正常参与公共**交易活动。
8.3注册省统一主体库前,投标人须先办理介质CA证书或移动CA证书(介质CA包括**数科CA(原国信CA)或CFCA,持这两种介质CA的单位无需重新办理),具体详见**市公共资****分中心“通知公告”栏中关于**市公共**电子交易系统切换全省统一主体库的通知。
8.4申请及制作电子签章CA锁,咨询电话:0512-****2187(CFCA)、0512-****6950(**数科CA(原国信CA))。
8.5所有上传的原件扫描件均应为彩色扫描件。
8.6本项目执行《关于在公共**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2018]23号)文件。
8.7本工程免收投标保证金。
8.8请各投标单位注****交易中心****中心网的通知公告《关于**市公共**交易平台CA驱动、招投标工具更新升级的通知》。
8.9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的形式,**网上开标直播系统-操作手册(投标人),下载地址:****交易中心****中心中下载相关文件。电子标服务
9.发布公告的媒介
9.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建设工程招标网、****交易中心****中心上发布;
9.2本次招标公告为第1次发布。
10.联系方式
10.1招标主体
招标人:****
招标人地址:****办事处**大道115号
联系人:蒋秋毓
传真:/
邮编:215500
电子邮箱:****@qq.com
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装饰城1幢2802室
联系人:狄庆霞、王育凡、杨英
项目负责人:狄庆霞
传真: /
邮编:215500
电子邮箱:****@qq.com
10.2相关部门
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市****办公室
联系电话:0512-****2912
10.3异议渠道
若投标单位对本工程有异议或投诉的,依法必须招标的工程需根据《**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活动异议与投诉处理实施办法》[苏建规字(2016)4号]进行异议或投诉;依法非必须招标的工程需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7部委令第11号)进行异议或投诉。投标单位可采用书面形式提出异议或投诉,也可按招标文件附件中的流程在“**市公共**电子交易平台”内进行异议或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