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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件运输校验设备、工程施工智能安****公司、**交工)公开招标项目
第1号澄清函
致招标文件持有者:
根据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第2.2.2项规定,招标人****对****大件运输校验设备、工程施工智能安****公司、**交工)公开招标项目(招标编号:****)招标文件进行澄清、修改。鉴此,发布本项目第1号澄清函,该澄清函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有不一致之处,以本澄清函为准。
一、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回复:
问题1:招标文件合同模板中写明的付款方式,付款总比例为90%,不为100%,是否填写错误
回复1:招标文件S1包合同模板更正为:
5.2.4交工/终验款
货物安装完成,经甲方、项目监理、业主验收合格,项目交工/终验完成后【30】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额【15】%的货款。
问题2:此次招标设备质保为三年吗
回复2:明确招标文件项目概况与合同模板中,此次招标设备质保期均为自项目交工验收合格之日起5年。
招标人:****
2026年0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