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南陵华崧循环经济产业园有限公司固废资源化利用示范产业园项目取水许可申请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审批
安徽-芜湖-南陵县
发布时间: 2026年03月31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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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用水
****政府
有效
2025-11-26暂无
关于****固废**化利用示范产业园项目取水许可申请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关于****固废**化利用示范产业园项目取水许可申请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发布时间:2025-11-26 09:00

关于****固废**化利用示范产业园项目取水许可申请准予

行政许可决定书

****:

你单位取水许可申请材料收悉。经审查,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国水法》《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取水许可和水**费征收管理条例》《取水许可管理办法》《**省取水许可和水**费征收管理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依据《****固废**化利用示范产业园项目水**论证报告表(报批稿)》(以下简称《报告表》)及技术审查意见,经研究,决定如下:

一、****固废**化利用示范产业园项目位于**市**县籍山镇沈亭村罗冲路66号,项目年收纳处理固废垃圾(建筑垃圾、选矿废渣、尾矿砂等)350万吨,年产免烧砖5万吨,骨料276万吨,再生骨料10.13万吨,种植土57.8万吨。

一、同意项目取水方案。****水库地表水,年取水量为6.93万m3,取水地点为**市**县****水库,地理坐标为东经118°16'3.47",北纬30°52'18.85"。项目取水类型为企业自备水源,取水用途为一般工业用水,设计供水保证率为90%。

三、项目用水指标免烧砖的生产用水指标为3.0m3/万块,骨料的生产用水指标为0.023m3/t,符合行业用水定额管理要求。你单位应加强取用水管理,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节水措施,每年12月31****水务局报送年度取用水总结和下一年度用水计划。需要调整年度用水计划的,****水务局批准。

四、你单位应按照《取水计量技术导则》(GB/T28714)等规定,做好计量监测设施安装、运维和定期检定工作,保证计量设施正常运行,按要求接入省水**管理系统,及时通过**用水统计调查直报管理系统填报用水统计调查报表,并对相关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

五、如发生《取水许可和水**费征收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等规定的需要限制取水情形,你单位应服从水行政主管部门依法作出的限制取水决定。取水如对第三方合法权益产生影响,你单位应按照有关规定予以补偿。

六、项目取水工程(设施)建成并试运行满30日后,****机关申请核发取水许可证,并报送《报告书》提出的水**管控措施清单落实情况等相关材料,经现场验收合格并获得取水许可证后,方可正式取水。

七、自取水许可申请批准之日起 3年内,取水工程或设施未开工建设,本行政许可决定书自行失效。若本项目取水水源、取水量、取水用途、取水地点等发生重大变更,应重新申请取水许可。

附件:****固废**化利用示范产业园项目水**论证报告表专家审查意见

2025年1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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