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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收土地公告
(文府〔2026〕84号)
根据《土地管理法》《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自由贸易港土地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Wn2024-91-4****人民政府批准征收土地。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批准情况
****机关:****政府
(二)批准名称:《关于**市Wn2024-91-4号地块农用地转用及土地征收的批复》
(三)批准文号:琼府委托(文航天)〔2026〕1号
(四)批准时间:2026年1月13日
(五)批准用途:工业用地
二、征收范围
本次征收土****村委会范围内,涉及东郊镇东田上、东田下、地昂上、地昂中、****小组的集体所有土地1.1472公顷,征收土地位置详见附图。
三、工作安排
(一)费用拨付
本机关在土地征收公告发布之日起三个月内,将征地补偿相关费用全额支付到位。发生迟延的,支付的补偿应当包括法律法规**策规定的适当利息。
(二)交付土地
征地补偿相关费用足额拨付到位后,被征收土地范围内的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及其他权利人应当按照规定或者约定时间内腾退交付土地,并协助办理相关权属注销登记或者变更登记等手续。
四、其他事项
(一)本公告在****门户网站和拟征收土地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在乡(镇)和行政村、村民小组范围内进行公告,公告期限为自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
(二)对《关于**市Wn2024-91-4号地块农用地转用及土地征收的批复》文件不服的,应在公告期满之日起60****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三)本征收公告未尽事宜,均按国家法律、法规**策的有关规定办理。
特此公告。
联系人:林先生;电话:****0556。
附件:1:征收土地批准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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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