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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省环保督察“节能降碳工作推进不力”问题已整改完成,并通过核查验收。根据《**省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工作实施办法》要求,现将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公示如下:
一、整改问题
调查发现,国家发展改革委《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办法》要求,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投入生产、使用前,应进行节能验收。未经节能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项目,不得投入生产、使用。2020年以来,**市共建成投产65个年综合能源消费量千吨标煤以上的用能项目,其中50个未履行节能验收手续。
二、整改实施主体
各县区党委、政府、****管委会、****公司
三、整改措施
(一)督促未履行节能验收手续的用能项目按程序开展节能验收工作;未经节能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项目,不得投入生产使用。
(二)按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办法》要求,加强综合能源消费量千吨标煤以上用能项目管理,严格落实节能审查有关要求。
四、目标任务
综合能源消费量千吨标煤以上用能项目节能验收要求落实到位。
五、完成时限
2026年3月底。
六、整改完成情况
**市未履行节能验收手续的50个用能项目中47个项目已按程序完成了节能验收工作,1个项目已停建,1个项目暂未建设完成,待建设完成后督促其履行节能验收手续。1****发改委《关于印发“不单独进行节能审查行业目录”的通知》(发改环资规〔2017〕1975号)要求,无需单独进行节能审查,免于节能验收。
如对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6年3月31日至4月11日,共10个工作日),****信息化局反映。
监督电话:0562-****346;电子邮箱:****@126.com。
2026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