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5-2027年度江西省堤防保险项目采购需求调查的公告

发布时间: 2026年0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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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企业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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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委托,对“2025-2027年度**省堤防保险项目”采购需求进行调查,现就需求调查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购单位:****

二、项目名称:2025-2027年度**省堤防保险项目

三、采购需求描述:详见附件。

四、供****调查所需递交的材料。

1.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一份;

2.供应商根据采购需求提供相关调查材料,调查材料包括但不限于相关行业发展情况、市场供给情况、同类采购项目历史成交信息、其他相关情况等材料;

3.供应商递交上述所有材料均须加盖单位公章。材料可通过电子邮件或现场递交方式进行提交,通过电子邮件提交的将盖章后的扫描件在截止时间前发送至邮箱****@qq.com;现场递交的将上述材料盖章后在截止时间前送达****(**省**市红谷滩新区世茂APM4-6#商业楼202室)。(提供的材料后附格式供参考)。标书代写

五、时间及地址要求

1.递交材料截止时间:2026年04月09日下午17:30前递交,逾期不予受理。标书代写

2.递交材料地址:****(**省**市红谷滩新区世茂APM4-6#商业楼202室)

六、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

地址:**市**区中**路68号

联系人:甘女士

电话:0791-****5532

代理单位:****

地址:**省**市红谷滩新区世茂APM4-6#商业楼202室

电话:136****8353

联系人:张先生

电子信箱:****@qq.com


附件:

2025-2027年度**省堤防保险项目采购需求方案一、项目概况

**省堤防保险参保范围为全省千亩以上堤防,保护耕地 1000亩以上堤防为主要投保对象,保护耕地 10000 亩(万亩)以上及重点堤防自愿选择投保,预计全省投保堤防长度约 1350km,实际投保长度以各县级签订的保险合同为准。保险周期暂定为 3 个周期年,试点年度将根据绩效评估情况,对政策进行相应调整、完善,保险合同一年一签。

二、采购项目预(概)算

项目预算(三年):保险费用暂定5000万

三、采购标的汇总表

合同包

品目号

采购标的

数量

合同包预算

1

1-1

其他保险服务

1项

****0000

四、技术要求

(一)组织方式

采购人与保险人签订省级保险合同,投保人与保险人或其授权县级及以上分支机构与签订县级保险合同,合同一年一签。保费由投保人在县级保险合同签订后的两个月内支付。

(二)技术及服务要求

1.保险内容

(1)保险险种

险种为财产综合险,具体保****公司向****总局备案的条款为准。

(2)保险标的

堤防、堤防所属穿堤建筑物和附属设施,不包括堤防保护区内房屋、耕地、道路、厂房等保护对象。

(3)保险责任

在保险期间内,由于下列情况之一造成保险标的直接物质损坏或灭失以及发生险情时产生的清理、抢险抢修的费用,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约定负责赔偿。

1)洪水、暴雨、暴风、雷击、龙卷风、冰雹、台风、飓风、沙尘暴、暴雪、冰凌、突发性滑坡、崩塌、泥石流、地面下陷下沉及其他人力不可抗拒的破坏力强大的自然现象。

2)当**水位达到吴淞高程 19.5m 及以上所导致**湖区千亩堤防损失;**水位达到吴淞高程 20m 及以上所导致**湖区万亩以上及重点堤防损失。

注:****水文站防洪控制水位吴淞高程 22.50m 所影响的区域(下同)。

(4)保险金额

全省千亩堤防价值按 600 万元/公里,万亩以上及重点堤防价值按900 万元/公里测算,具体保险金额以实际投保堤防为准。

(5)保险期限

根据**** ****财政厅关于印发《**省堤防保险工作方案(修订)》的通知(赣水规计字[2026]1号),本项目保险年度暂定为2026年-2028年,试点年度将根据绩效评估情况,对政策进行相应调整、完善。保险合同一年一签。若保险合同到期后,存在赔案遗留问题,保险服务期限延至涉及的保险赔款到账时为止。

(6)保费支付

投保人在县级合同签订后的两个月内支付。

(7)单次事故

1)非**湖区

连续 72 小时内自然灾害导致的堤防损失为单次事故,投保人可自行决定 72 小时的起始时间,但若在连续数个 72 小时时间内发生损失,任何两个或两个以上 72 小时期限不得重叠。

2)**湖区

①洪水灾害:鄱**水位持续高于吴淞高程 19.5m 及以上导致的**湖区千亩堤防损失,**水位持续高于吴淞高程 20m 及以上导致的**湖区万亩以上及重点堤防损失,应视为单次事故。

②除洪水外的自然灾害:连续 72 小时内除洪水外的其他自然灾害导致的堤防损失为单次事故,投保人可自行决定 72 小时的起始时间,但若在连续数个 72 小时时间内发生损失,任何两个或两个以上 72 小时期限不得重叠。

(8)免赔额

每县单次事故免赔额

千亩堤防:0.5 万元或损失金额的 5%;以高者为准;

万亩以上及重点堤防:1 万元或损失金额的 5%;以高者为准。

(9)赔偿限额

1)单次事故赔偿限额

各县(区、市)保费的 18 倍。

2)累计赔偿限额

各县(区、市)合同期限内累计赔偿限额为其保费的 30 倍。

(10)理赔标准

1)按恢复原状为原则计算实际损失

实际损失额=受损财产(工程)量×定额综合单价。

受损财产(工程)量指发生保险事故现场实际查勘的损失量,包含在恢复原样过程中的一切财产方量,对一次定损无法确定的部分,可进行二次查勘。

综合单价依据现行的《**省堤防保险理赔定额综合单价》执行。定额综合单价中未包含的项目按照当年投标人同类工程项目中标价计算,当年没有同类工程项目中标价的参照近年同类项目中标价或参照现行的定额计算。

对提升堤防等级的工程量不负责赔偿。但提升等级后的堤防再次遭遇损失,则按提升等级后的堤防进行赔偿。

备注:提升等级指的是整个堤段加高、加宽、提高原设计标准等情形。堤防出险后修复涉及的加固费用(如抛填毛块石、加设砼基础、边坡打松木桩等)属于本保险赔偿范围,即使原工程中无上述内容。

2)抢修抢险费用:

①保险事故发生时,为抢救堤防或防止灾害蔓延,采取必要的、合理的措施所发生的费用,由保险人负责赔偿;按有效抢险、防灾而进行加固、施救的堤防长度乘以每延米单位保险金额的 60%为限。

②在发生保险事故后,为防止或减少堤防损失扩大、采取零星修复、局部抢修等措施所发生的合理费用,由保险人负责赔偿。单次事故赔偿限额以堤防受损部位长度乘以每延米单位保险金额的 60%为限。

抢修抢险行为包括:漏洞堵塞、抛填黏土土袋(沙袋)、抢筑围井、反滤层压盖、开挖导渗沟、筑土堰、土工织物防护、抛石等方式。

抢修抢险索赔需提供详细清单(包含里程桩号、损失照片、损失程度情况说明、抢修抢险项目工程量和单价、抢修抢险照片等证明)。

③专业费用条款:保险人负责赔偿保险事故发生后,在恢复原样的过程中发生的必要的勘察设计及工程咨询等专业费用,但不包括为了准备索赔或估损所发生的任何费用。上述赔偿费用应以财产损失****管理部门收费规定为准,单次事故赔偿限额不超过赔偿总额的 20%。

④残值约定:发生堤防冲毁等事故,残留的材料不符合重新利用标准,不具有残余价值的,在赔偿金额中不得扣减残值。

⑤清除残骸费用:保险人负责赔偿因本保险合同承保的风险造成堤防损失而发生的清除、拆除或支撑受损财产的费用,但不得超过单次事故损失金额的 10%。

(11)理赔流程

1)报、接案流程

①保险人负责保险理赔,提供每周 7 天、每天 24 小时的报险受理、现场查勘,不受法定节假日影响;遵循“主动、迅速、准确、合理 ”的理赔原则,为各地提供优质高效的保险服务。

各县(区、市)在统一报案电话之外,汛期设立报案专线(手机、座机、微信群),由专人专岗进行对接。

②保险人接到报案后,应立即指定理赔人员赶赴现场,原则上应在 2 个小时内到达现场(如遇特殊情况,由查勘人员、报案人员具体约定)。

2)现场查勘及反馈

理赔人员到达现场后**投保人授权人员共同完成查勘工作,查勘记录由保险人理赔人员现场完成并由双方人员签字确认,查勘记录单一式两份,双方各自留存备查。

①现场查勘能确定属保险责任的,原则应当场定损,保险人负责后续理赔流程处理。

②保险人协助投保人授权人员备齐索赔所需资料,投保人授权人员应积极配合工作。

③双方对保险责任、损失类型、损失程度和计量有争议的,****公司指****公司进行评估;或由双方认同的有水利工程设计、施工资质的相关机构进行评估;对于上述评估结果双方应无条件予以接受,费用由保险人支付。

④所有查勘理赔资料,保险人在赔偿完成 7 个工作日****公司,以备采购人查阅。

3)定损时效

保险人理赔人员到达现场后与投保人授权人员进行现场定损,立即向其出具需提供的理赔资料清单,并协助准备索赔资料。在接到索赔资料后,保险人应立即审查核实,若认为有关证明和材料不完整,应立即一次性通知应补充提供的有关证明或资料,若在接到索赔资料后 1个工作日内未提出有关审核意见,则视为认可索赔资料完整。投保人索赔资料提供完整后,保险人应迅速处理,在 1 个工作日内完成理算工作并以书面形式提出定责定损意见。若投保人存在异议,保险人应本着为客户提供良好保险服务的原则与投保人沟通协商;协商不成,****公司指****公司进行评估;或由双方认同的有水利工程设计、施工资质的相关机构进行评估;对于上述评估结果双方应无条件予以接受,费用由保险人支付。

保险事故发生后,对于无法及时进行现场勘验,但又必须先行抢险施救的堤防,投保人可采取拍照、录像等方式保留灾损情况资料,并可通过微信、邮件等方式第一时间提交保险人,其可作为定损的依据。

4)赔偿时效

完成定损并达成赔偿协议且索赔资料齐全后,按以下时效进行赔偿:

①赔款金额不满 10 万元,3 个工作日内赔偿完成;

②赔款金额在 10 万元及以上且不满 1000 万元,7 个工作日内赔偿完成。

③赔款金额在 1000 万元及以上,10 个工作日内赔偿完成。

5)预付赔款

保险标的发生事故后,确定保险责任成立,经投保人申请,在明确损失部分金额的 50%以内,保险人先行支付部分保险赔款,单次预付额度最高不超过 500 万元。

预付金额不满 50 万元,2 个工作日内赔偿完成;

预付金额在 50 万元及以上且不满 100 万元,3 个工作日内赔偿完成;

预付金额在 100 万元及以上且不超过 500 万元,5 个工作日内赔偿完成。

(12)特别约定

1)残值约定:发生保险事故后,堤防冲毁的残留材料,不符合重新利用标准,不具有残余价值的,在赔偿金额中不得扣减。

2)公估人约定:发生保险事故后,对事故的保险责任和损失金额的认定不能达成一致时,****公司指定具****公司认定责任和金额。****公司的费用由保险人支付。

3)保险人验标时,双方确认投保县(区、市)的堤防名录及长度,若不超过县(区、市)上报的堤防长度 5%,保险人按县(区、市)上报的堤防长度计算保险金额承保,应视为足额承保,不作比例赔付处理;若超过县(区、市)上报的堤防长度 5%,保险人按实际验标长度计算保险金额承保。

4)勘验发现隐患,应现场记录和拍照。隐患修复完成后发生灾损按照完整堤防定损理赔;未修复的堤防发生损毁,赔偿标准为“恢复至验标状态 ”,即灾损金额=定额综合单价×实际损失的数量(超出验标状态之外的损失数量)。保险人勘验未发现隐患,按照完整堤防进行定损理赔。

5)本项目保费为县级自缴。已缴保费的县级,保险公司应及时受理理赔。

2. 日常服务

1)保险人完成出单后,应根据要求在 15 个工作日内,向投保人提供保险服务手册,每个投保人不低于 10 份,并提交保险服务承诺书、保险合同、保单、介绍属地保险服务团队成员及联系方式;保险人应指定专人主动、定时对接投保人,每月不少于一次,并提供投保信息动态情况等。

2)保险人应做好堤防的验标及堤防信息化数据(位置、坐标、概况)收集工作;

3)保险人收集理赔资料、联系沟通案件均要求提供上门服务,如遇特殊情况,可提供在线理赔服务;

4)保险人机构每月、季度向采购人、投保人、****公司提供保险理赔情况进度表(已决、未决);

5)保险****公司做好各类保险培训;

6)保险人接受采购人、投保人对其提供的保险服务质量进行考核,对服务不达标的经办人员予以更换,整改。

3.堤防风控管理

保险人积极与采购人、投保人、****公司做好堤防风控管理工作。

1)每个年度按采购人要求开展堤防巡查工作,收集堤防的相关数据信息(位置、坐标、概况等),形成工作报告并上报采购人、****公司。

2)按照采购人的实际需求,****公司做好**省堤防保险风控管理平台升级维护,平台升级维护费用从防灾防损基金中列支;及时上传投保堤防数据,并实时更新投保和理赔相关数据。

4.防灾防损基金

为充分发挥保险抵御巨灾功能,创新堤防工程管理方式,建立长效机制,设立防灾防损基金。

1)基金来源

防灾防损基金由基准防灾防损基金和浮动防灾防损基金组成。基准防灾防损基金为当年保费(含税, 下同)的 10%。浮动防灾防损基金根据当年赔偿率和履约考核结果进行提取。当年赔偿率≤20%时,浮动防灾防损基金比例为当年保费的 15%;当年赔偿率>20%时,浮动防灾防损基金比例为 0。

赔偿率=(已决赔款+未决赔款)/当年总保费*100%。

2)基金使用

①按《**省堤防保险防灾防损基金管理办法》执行。

②基金使用范围为采购人、投保人开展堤防防灾防损、风控管理、宣传培训等堤防保险相关工作的支出。

③合同期内堤防保险防灾防损基金可累加续转使用。合同到期后,尚未使用的防灾防损基金可延续使用。

5.服务考核

(1)考核机制

本项目设置考核机制,考核总分设定为 100 分。年度合同到期前一个月,由采购人、****水利局、投保人、****公司****小组,按照合同约定对保险人的履约情况进行考核。

6.项目团队人员

保险人需成立专项服务团队,并承诺在省、市、县三级分别设立专项人员,涵盖了承保、理赔、风险查勘等服务。

五、商务要求

1.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特定资格要求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2)投标人为在中华人民******公司或其分支机构,须具备****总局****银行****委员会)颁发的有效期内的保险许可证(或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

(3)投标人被“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政府采购活动。

3.其他要求

1)服务时间:服务期限暂定3个周期年,保险合同签订至合同期满,若保险合同到期后存在赔案遗留问题,保险服务期限延至涉及的保险赔款到账时为止。

2)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的地点。

3)服务要求:按照相关文件要求完成各项工作内容,确保服务质量。若为联合体投标,则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具体完成保险合同中的各项工作内容。

4)投保人:各县(区、市)水利局。

5)签订方式:保险人与采购人签订省级保险合同,保险人或其授权县级及以上分支机构与投保人签订县级保险合同,合同一年一签。

6)履约保证金:不收取。

7)付款方式:投保人在县级合同签订后的两个月内支付。

8)保险经纪佣金支付:受采购人的委托,****公司暂定,服务期限暂定3个周期年,保险经纪佣金为参保堤防保费*经纪人中标费率,由保险人按约定的支付时间和比例支付,每次支付需经采购人同意。保险人采取分期支付方式付款:合同签订后30日之内,支付保险经纪佣金的20%;保费缴纳达到50%后15个工作日之内,支付保险经纪佣金的60%;剩余保险经纪佣金根据考核结果支付。

9)验标和巡查:应配备相应工作人员(水利专业及保险相关专业)完成合同中的各项服务内容,并在相应时间节点前提交各项工作成果(成果需由相关专业专家签字),服务质量应满足采购人要求。


格式

2025-2027年度**省堤防保险项目

采购需求调查材料

公司名称(盖章):


附件1企业营业执照

致:****

根据2025-2027年度**省堤防保险项目采购需求调查公告内容,我公司现按公告内容提交企业营业执照及相关调查材料一套。

公司通信地址:

邮编:

联系方法:(包括但不限于:联系人、联系电话、手机、传真、电子邮箱等)

公司名称:(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日期:年月日

附: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附件2相关行业发展情况

供应商应针对本次采购项目提供目前此类服务相关行业发展情况说明,如有可附件相关佐证材料


附件3市场供给情况

供应商应针对本次采购项目提供目前此类服务市场供给情况,如有可附上相关佐证材料。


附件4同类采购项目历史成交信息

供应商应针对****公司同类采购项目历史成交信息,如有应列表并附上相关合同等材料。

供应商近五年内承接过多少个类似业绩。

附件5机构覆盖情况

供应商提供**省内机构覆盖情况,具体见下表。

序号

设区市

县(区、市)

机构名称

1

**

2

3

……

4

**

5

6

……

7

……

8

9

……

可自行添加行数


附件6公司综合能力

供应商近三年每个季度的综合偿付能力、核心偿付能力、风险综合评级、季度亿元保费投诉量。

供应商根据本项目采购需求,提供拟投入本项目的服务团队人员配置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团队总人数、学历、专业技术职称、对应岗位所需的资格证书及经验。并单独说明项目经理的任职资格与相关资质证明材料。

在收到客户完整索赔资料后,多少工作日以内可完成赔款支付流程。


附件7其他相关情况

供应商应针对本次采购项目可提供其他相关情况说明及相关材料。可根据过往管理类似项目经验及结合情况编制专项管理方案、对本项目合理化建议、采购文件明确要求的基础服务外,可为本项目提供的增值服务


附件8 拟派本项目服务团队人员

供应商根据本项目采购需求,提供拟投入本项目的服务团队人员配置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团队总人数、学历、专业技术职称、对应岗位所需的资格证书及经验。并单独说明项目经理的任职资格与相关资质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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