濉溪县百善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南部次中心污水处理站运维服务项目(二次)成交结果公告

发布时间: 2026年03月31日
摘要信息
中标单位
中标金额
中标单位联系人
招标单位
招标编号
招标估价
招标联系人
代理单位
代理单位联系人
招标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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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单位:
***********公司企业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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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站运维服务项目(二次)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处理站运维服务项目(二次)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省**市七里长沟路

成交金额:****00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称:****、****处理站运维服务项目(二次)

服务范围:采购需求包含的所有内容

服务要求:****厂区、****处理站运维服务。

服务时间:自《运营服务合同》签署生效日起5年,合同一年一签,在项目年度验收合格的前提下,续签次年合同

服务标准:完全响应并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五、评审专家名单:王建良(组长)、黄炜、马玲、孙**、周玉荣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共计833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供应商认为上述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可在成交公告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休息)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点、联系方式如下:

1.采购人地址及联系电话:

****工业园内;0561-****322

2.代理机构地址及联系电话:

**市**区梅苑路66号**河畔(北区)116幢101室,137****6199

若投标人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请成交供应商在公告期满后联系采购人签订合同,缴纳相应费用。在规定期限内无正当理由不签订合同的,作放弃成交处理,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九、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工业园内

联系方式:0561-****32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市**区梅苑路66号**河畔(北区)116幢101室

联系方式:0561-****18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东晓

电话:137****6199

招标进度跟踪
2026-03-31
中标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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