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国城乡规划法》、《**省城乡规划条例》及《**省城乡规划公开公示办法(试行)》规定,现将《****中心**CB02****规划局部调整(CB02-C14~16地块)》基本情况在****网站(bnr.****.cn)予以公示,如对该规划有意见或建议,请于2026年4月7日(公示为7天)日前以书面形式向我局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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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3月31日
一、调整原因
为进****公司服务功能,****公司配套用房建设,需对《**市孔目江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局部地块做相应的控规调整。
二、调整内容
(一)范围
本次调整范围位于《**市孔目江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内,涉及地块编码为CB02-C14~16地块。调整地块面积8935.27平方米,约13.40亩,地块位于**路与仙来东大道交叉口东北侧,****加油站,北接中泽雅苑棚改项目。
(二)内容
本次局部调整将KMJ04-C15地块的部分用地性质由公园绿地调整为供电用地,调整为供电用地地块面积为847.20平方米(1.27亩),为确保规划范围内调整后的公园绿地面积不减少,将KMJ05-A29地块内的部分商业用地调整为公园绿地,调整面积为1253.52平方米。
调整后供电用地(地块编号****)主要控制指标为:用地面积847.20平方米,容积率≤1.2,建筑密度≤38%,绿地率≥20%,建筑限高≤15米。
调整后控制指标主要依据《**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导则》(以下简称《省导则》)及《**省城镇开发边界内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技术指南(试行)》进行控制;同时考虑到节约集约用地以提高土地利用经济、社会、生态综合效益,确定本次调整的指标。
调整前图则:
调整后图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