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公 开 竞 价 文 件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鲤**许厝埕9号楼b203****政府)招租项目
下载下载下载地 址:**市**区海星街100号**大厦A幢4楼450室
下载电 话:0595-****9025 0595-****9006
邮 编: 362000 传 真:0595-****9023
网 址:http://www.****.com
目 录
一、项 目 公 告
二、泉 州 市 产 权 交 易 中 心 网络竞价须知
三、网络竞价承诺函
四、授权委托书
七、合 同 范 本
项目编号:****
受****委托,****(以下简称“本中心”)采用 动态一次竞价方式对鲤**许厝埕9号楼b203****政府)进行公开招租,欢迎符合条件的意向竞租人(意向竞租人指的是有意向参与该竞价项目的各交易主体。)前来参与竞价。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1、项目编号:****。
2、标的名称:鲤**许厝埕9号楼b203****政府)。
3、标的地址:鲤**许厝埕9号楼b203****政府)。
4、标的面积:68.85㎡。
5、装修情况:标的以移交时现状为准。
6、挂牌价:483元/月。
7、租赁期:3年。
8、装修期:无 。
9、租金支付方式:按季度支付。
10、租金递增方式:无。
11、租赁用途:住宅(禁止经营餐饮、禁止高危险、高污染、高噪音等行业入驻,严禁存放化工、易燃易爆等危险品)。
12、权属证明载明用途:商业、住宅及配套设施。
13、履约保证金(押金):3个月租金。
14、交易保证金:3400元。
(1)交易保证****银行柜台、网银转账、手机银行等(支付宝、微信除外)。交易保证金的汇款人名称应与竞租人{竞租人指的是意向竞租人在规定的期限内将交****中心指定账户(不计利息,以到账时间为准),在网上办理报名竞价手续并提交竞价材料(特别提示:原承租人报名并行使优先承租权时,须按照竞价系统的提示勾选具有优先承租权的选项及具体的行权项目。),经本中心资格审核通过后,意向竞租人即取得本项目标的的竞价资格,成为竞租人。 }名称一致,用途请注明“交易保证金”字样。
(2)竞租人授权他人办理竞租手续的,须以银行转账的方式缴纳交易保证金。
(3)若竞租成功,竞租人即成为承租方,承租方的交易保证金在签署《成交确认书》之日起自动转为标的履约保证金(押金):若不足,则不足部分由承租方于缴纳第一期租金时一并汇入****指定账户;若有余款,则余款直接用于抵作第一期租金,第一期租金不足部分承租方应当另行缴纳。未被确定为承租方的竞租人,本中心在确定承租方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其交易保证金按原汇入渠道无息退还。
(4)若意向竞租人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因未完成报名或未成功报名而未能成为竞租人,本中心将在收到意向竞租人《交易保证金退还申请书》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或确定承租方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其交易保证金按原汇入渠道无息退还。
15、本中心指定的交易保证金账户:
开户名称:****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银行****支行
银行账号:152********025****104225
16、公告时间:2026-03-31 至 2026-04-14。
17、交易保证金汇达和提交完整报名竞价材料截止时间:2026-04-14 17:00:00标书代写
****中心网站(www.****.com)进行免费用户注册,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凭****中心网站竞价大厅内查找竞租项目并自行办理网上报名手续。标书代写
特别提示:①原承租人报名并行使优先承租权时,须按照竞价系统的提示勾选具有优先承租权的选项及具体的行权项目。②各意向竞租人应注意交易保证金汇达和提交报名材料截止时间(以系统上显示的最终提交时间为准),请意向竞租人在提交报名材料截止时间前预留充足时间来完成报名手续。【重要提示:公告期间均可报名,请各意向竞租人尽量避免在报名截止当天提交报名材料】如因意向竞租人预留的时间不足,导致报名材料不能及时提交或经审核不通过退回后不能在截止时间前重新提交报名资料,最终致使报名不成功的,后果由意向竞租人自行承担,本中心不承担任何责任。标书代写
18、看样时间:2026-03-31至2026-04-14(仅上班时间)。
看样联系人:小李 ;联系电话:0595-****3339
19、动态一次竞价:
(1)动态一次竞价分为非原承租人竞价阶段和原承租人行使优先承租权阶段。非原承租人竞价阶段的报价时间从2026-03-31开始至原承租人行使优先承租权阶段开始之前,在报价时间内,除了原承租人之外的竞租人都可以对本项目标的进行一次报价,报价只要不低于挂牌价的,即为有效报价,且不可撤销或更改,系统按照价格优先、时间优先的原则确定最高报价者。原承租人在此阶段不用进行报价(系统已锁定无法操作)。非原承租人竞价阶段结束后即进入原承租人行使优先承租权阶段(非原承租人在本阶段无法操作),原承租人行使优先承租权阶段开始时间:2026-04-15 10:00:00,原承租人行使优先承租权阶段的行权时间为60分钟;
(2)报价只要不低于挂牌价即为有效报价;
(3)本中心有权就竞价时间做出调整,****中心网站进行公告。
20、网上报名:意向竞租人应在报名截止时间之前将交****中心指定账户(不计利息,以到账时间为准),并在网上办理报名竞价手续时提交竞价材料。****中心的竞价资格审核后,即成为竞租人。标书代写
21、特别提示:
(1)本公开招租项目《公开竞价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公告》、《****网络竞价须知》、《网络竞价承诺函》、《合同范本》及根据《公开竞价文件》所发出的修改、补充、答疑、澄清等公告信息;
(2)本中心通过自身网站及相关媒体发布的项****中心对任何项目的任何交易建议。意向人应不依赖于已披露的上述信息并自行对项目的相关情况〔含标的状况、是否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建设、用途(包括但不限于规划用途、租赁用途等 ) 等〕进行必要的尽职调查和充分了解,对是否参与项目及参与项目后可能发生的费用和存在的风险自行作出充分评估,并独立承担所有风险,本中心对此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3)原租赁合同到期日期:2026年5月31日;
(4)若竞租成功,标的将于原租赁合同到期之日起7日内移交,《房屋租赁合同》存在特殊约定的,以《房屋租赁合同》为准;
(5)原承租人报名成为竞租人后,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承租权;
(6)本次公开竞价采用动态一次竞价方式,按照价格优先、时间优先的原则确定承租方:各竞租人在规定的****中心网站竞价大厅查找本项目标的点击进入报价现场进行报价。在原承租人报名成为竞租人后,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承租权并按以下方式行使优先承租权:①有其他竞租人且其他竞租人做出有效报价,在行权时间内若原承租人选择行使优先承租权,则由原承租人以非原承租人竞价阶段的最高报价取得承租权;若原承租人选择放弃行使优先承租权或未在行权时间内做出选择的,则由非原承租人竞价阶段的最高报价者按其报价取得承租权。②若无其他竞租人或其他竞租人均未做出有效报价,则原承租人自动直接以该标的挂牌价取得承租权,是否通过竞价系统操作不影响原承租人以挂牌价取得该标的承租权。
(7)消防验收情况:****中心披露该标的的消防验收情况,意向人须自行向有关部门了解本房产是否符合消防、卫生等相关证照办理标准;
(8)风险提示:①该标的为国有资产,****政府需要出让该物业或委托方对该物业另有用途,需提前终止合同,承租方必须在接到委托方书面通知后一个月内清理好该物业原状归还委托方,承租方的损失委托方将不予补偿;②租赁期届满,承租方如有续租意愿,****政府文件要求参加竞租,如成功竞得的,享有续租权,双方应当重新订立租赁合同;如未竞得,租赁期满后,租赁合同终止,承租方应负责将该标的恢复原状;③租赁期间,若因承租方没有及时履行租赁合同约定的标的物维护修复义务而发生安全事故,造成财产损失或人身伤害的,由承租方承担全部的法律责任和民事赔偿责任。④承租方的用水和用电根据委托方提供的表号自行到供水供电部门按期缴纳。⑤该标的有关的物业管理费、卫生管理费、装修押金、煤气、通讯、有线电视等费用及与承租方经营有关的其他费用由承租方承担。
(9)资产维护要求:①租赁期间,该标的所需水、电、卫生费等其它各种规费由承租方自理,承租方应按时向相关部门缴交,并由承租方承担延期付款的违约责任;②租赁期间,该标的室内如有老化破损情况出现,承租方应自行修补并承担相关费用。
(10)本标的物业如涉及消防、卫生、环保等需要办理前置备案、审批或房屋鉴定等事宜的,应由承租方自行负责办理,委托方仅以租赁资产现状予以协助。如承租方无法办理上述消防、卫生、环保等手续的,由此造成的风险和损失由承租方承担,承租方对此不持异议。承租方竞得本标的即视为对本标的所涉及的房屋结构、可使用用途充分了解并自愿按行业要求自行报批,承担由此引起的风险。
(11)若原租户未取得承租权,原租户必须在竞租成交之日起一个月内无条件将其所有物品清空并支付相应的占用租金,若原租户在一个月内不清空,委托方将按法律程序起诉原租户,向新租户的交房时间顺延到法律程序终结时。
22、竞租人应当具备的基本条件:
(1)合法存续的企、事业单位、其他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失信被执行人(自然人、法人)不得参与本项目的竞价。
23、对承租方的主要要求:
(1)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财务状况、支付能力;
(2)承租方应于被确定为承租方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将交易服务费、第一期租金及履约保证金(押****中心指定账户并办理成交手续;
(3)成交手续办理方式:
①现场办理: 承租方缴纳上述款项后****中心(**区海星街100号**大厦四楼450室)签署《成交确认书》,本中心将在收到签章的《成交确认书》及上述款项后当场发出《合同签订通知书》;
②电子签章:承租方缴纳上述款项后登录微信小程序“**产权”,点击“我的—在线签章”,选择“交易凭证电子签章”后按页面提示进行《成交确认书》的签署(具****中心网站首页的竞价图文指导),在《成交确认书》签章后系统自动发出《合同签订通知书》。《成交确认书》和《合同签订通知书》可以在微信小程序“**产权”中的“我的--在线签章”内查看或下载;
(在使用前,承租方应当仔细阅读且完全同意电子签章系统相关的操作流程指导、隐私声明、数字证书申请及使用文件等内容,并严格按照系统指示进行操作,否则因此造成的后果,本中心概不负责。)
(4)承租方签署《成交确认书》时,承租方与委托方之间的租赁合同即时成立并生效,承租方应于《合同签订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与委托方签订租赁合同,但该签订手续是否完成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成立并生效;
(5)本中心在承租方签署《成交确认书》的次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将该公开招租项目的履约保证金(押金)及第一期租金等相关款项全额无息汇入委托方账户并出具交易凭证;
(6)不得将房屋转租、转借给他人;
(7)认可《房屋租赁合同》约定的基本条款;
(8)承租期内房屋若需要装修或改造,应事先取得委托方同意;装修形成的非可拆除财产或设施在租赁期结束后归委托方所有,委托方无需另行补偿承租方;
(9)承租方须服从委托方的管理,按照消防要求配备消防安全器材,并与委托方签订《物业租赁治安、消防安全责任书》负全面安全责任;
(10)其他详见《房屋租赁合同》。
24、意向竞租人报名时应提供的竞价材料:
(1)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等主体资格证明材料(自然人无需提供);
(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自然人身份证;
(3)授权委托书(经意向竞租人签章原件)及受托人的身份证[注:如未委托他人无需提供(3)项材料];
(4)交易保证金的缴款凭证;
备注:以上材料提供复印件的均需加盖公章(企、事业单位)或签字(自然人)。
有关单位或个人电签同意《公开竞价文件》的相关规定及承诺,在缴纳交易保证金后按规定在网上办理报名竞价手续、提交以上竞价材料的拍照件或扫描件,并通过审核后,即成为竞租人。
25、意向竞租人提交澄清、修改文件时限:意向竞租人若要求对《公开竞价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公告》、《****网络竞价须知》、《网络竞价承诺函》、《合同范本》及根据《公开竞价文件》所发出的修改、补充、答疑、澄清等公告信息)进行澄清,应在报名截止时间前提交书面材料。若有必要,****中心可以在行权开始时间前一个小时对《公开竞价文件》进行修改、补充。标书代写
26、交易平台网站披露与本《公开竞价文件》有出入之处,以本《公开竞价文件》为准。
27、若竞租标的不成交,则本公告自动**,每次**期限为3个工作日。
28、交易服务费:****中心的房产租赁收费标准向承租方收取交易服务费,最高为一个月租金。
29、报名联系人:陈女士 联系电话:0595-****9025、****9006 传真:0595-****9023 本中心网站:www.****.com 邮箱:****@qzcq0595.com
30、接受投诉部门:****综合部 联系电话:0595-****1811
****
2026-0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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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开招租项目,****(以下简称“本中心”)采用动态一次竞价方式组织竞价,确定承租方。原承租人报名成为竞租人后,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承租权。现发布网络竞价须知如下:
一、意向竞租人在竞价活动中应共同遵守本须知中的各项规则,保持自身竞价行为的独立性、严肃性,共同避免和抵制相互操纵、相互串通等不良行为。
二、意****中心网站(www.****.com)免费用户注册,凭****中心网站竞价大厅内查找竞租项目并自行办理网上报名手续。
三、意向竞租人需在规定的期限内将交****中心指定账户(不计利息,以到账时间为准),在网上办理报名竞价手续并提交报名竞价材料(特别提示:原承租人报名并行使优先承租权时,须按照竞价系统的提示勾选具有优先承租权的选项及具体的行权项目),经本中心进行资格审核通过后,即可取得本项目标的的竞价资格,成为竞租人。
本中心的资格审核为形式审查,即对意向竞租人所提交报名竞价材料进行齐全性审核。意向竞租人须对所提交相关材料的真实性、合规性、完整性、有效性负责。
交易保证金的汇款人名称应与竞租人名称一致,用途须注明“交易保证金”。①若竞租成功,竞租人即成为承租方,承租方的交易保证金在签署《成交确认书》之日起自动转为标的履约保证金(押金):若不足,则不足部分由承租方于缴纳第一期租金时一并汇入****指定账户;若有余款,则余款直接用于抵作第一期租金,第一期租金不足部分承租方应当另行缴纳;未被确定为承租方的竞租人,本中心在确定承租方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其交易保证金按原汇入渠道无息退还。②若意向竞租人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因未完成报名或未成功报名而未能成为竞租人,本中心将在收到意向竞租人《交易保证金退还申请书》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或确定承租方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其交易保证金按原汇入渠道无息退还。
特别提示:各意向竞租人应注意交易保证金汇达和提交报名材料截止时间(以系统上显示的最终提交时间为准),请意向竞租人在提交报名材料截止时间前预留充足时间来完成报名手续。【重要提示:公告期间均可报名,请各意向竞租人尽量避免在报名截止当天提交报名材料】如因意向竞租人预留的时间不足,导致报名材料不能及时提交或经审核不通过退回后不能在截止时间前重新提交报名资料,最终致使报名不成功的,后果由意向竞租人自行承担,本中心不承担任何责任。标书代写
四、动态一次竞价流程如下:
1、意向竞租****中心网站(www.****.com)免费用户注册。
2、****中心网站竞价大厅选择本公开招租项目,点击报名。
3、意向竞租人将****中心账户,填写报名信息并上传本公开招租项目应提交的报名竞价材料完成报名手续。(竞价材料清单详见项目公告“意向竞租人报名时应提供的材料”)
4、本中心对意向竞租人提交的相关报名竞价材料审核通过后对其竞价账号进行激活。
5、竞租人凭已激活****中心网站(www.****.com)竞价大厅选择本公开招租项目点击进入报价现场进行报价。
6、动态一次竞价规则:动态一次竞价过程分为非原承租人竞价阶段和原承租人行使优先承租权阶段。各竞租人在正式报价前,****中心网站首页认真阅读竞价指导,充分了解动态一次竞价的流程。
(1)非原承租人竞价阶段的报价时间自发布项目公告之日至原承租人行使优先承租权阶段开始前,在非原承租人竞价阶段的报价时间内,除了原承租人之外的竞租人都可以对本项目标的进行一次报价,报价只要不低于挂牌价的,即为有效报价且不可撤销或更改。系统按照价格优先、时间优先的原则确定最高报价者。原承租人在此阶段不用进行报价(系统已锁定无法操作)。
(2)原承租人行使优先承租权阶段的行权时间为60分钟,非原承租人竞价阶段的报价时间结束后即进入原承租人行使优先承租权阶段(非原承租人在本阶段无法操作)。
(3)在原承租人报名成为竞租人后,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承租权并按以下方式行使优先承租权:①有其他竞租人且其他竞租人作出有效报价,在行权时间内若原承租人选择行使优先承租权,则由原承租人以非原承租人竞价阶段的最高报价取得承租权;若原承租人选择放弃行使优先承租权或未在行权时间内作出选择的,则由非原承租人竞价阶段的最高报价者按其报价取得承租权。②若无其他竞租人或其他竞租人均未作出有效报价,则原承租人自动直接以该标的挂牌价取得承租权,是否通过竞价系统操作不影响原承租人以挂牌价取得该标的承租权。
五、承租方的确定:通过本须知第四、五点所述产生出结果的当日为确定承租方之日。
六、竞价成交后,承租方应按《公开竞价文件》的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将交易服务费、履约保证金(押金)及第一期租金****中心指定账户并办理成交手续;
1、成交手续办理方式:
(1)现场办理: 承租方缴纳上述款项后****中心(**区海星街100号**大厦四楼450室)签署《成交确认书》,本中心将在收到签章的《成交确认书》及上述款项后当场发出《合同签订通知书》;
(2)电子签章:承租方缴纳上述款项后登录微信小程序“**产权”,点击“我的—在线签章”,选择“交易凭证电子签章”后按页面提示进行《成交确认书》的签署(具****中心网站首页的竞价图文指导),在《成交确认书》签章后系统自动发出《合同签订通知书》。《成交确认书》和《合同签订通知书》可以在微信小程序“**产权”中的“我的--在线签章”内查看或下载;
(在使用前,承租方应当仔细阅读且完全同意电子签章系统相关的操作流程指导、隐私声明、数字证书申请及使用文件等内容,并严格按照系统指示进行操作,否则因此造成的后果,本中心概不负责。)
2、承租方签署《成交确认书》时,承租方与委托方之间的租赁合同即时成立并生效,承租方应于《合同签订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与委托方签订租赁合同,但该签订手续是否完成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成立并生效;
七、本中心在承租方签署《成交确认书》的次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将本公开招租项目的履约保证金(押金)及第一期租金等相关款项全额无息汇入委托方账户,至此本项目的竞价活动全部完结,本中心对本项目提供的竞价活动服务至此结束。
八、其他规定事项:
1、竞价成交后,本中心除向承租方提供《成交确认书》、《合同签订通知书》、交易服务费发票外,不再提供其他有关标的其他材料。
2、若发生承租方被取消承租资格的,则本中心在征得项目委托方的书面同意后,收回竞价标的重新组织竞价。
3、****中心和委托方书面同意而单方修改相关竞价文件的,视为提供虚假文件及资料,由此产生的相关法律责任由承租方承担。
4、在承租方产生前发生争议时,****中心申请调解;调解不成的,****中心****法院提起诉讼。****中心时,****中心的监管机构申请调解,****中心****法院提起诉讼。
5、竞价结束后,本中心将《成交确认书》发送到承租方的竞价账号后,承租方就本次合同的订立及履行过程中与委托方发生的争议,应自行协商解决或通过法律途径解决,与本中心无关。如****中心列为讼争当事人的,****中心造成损失的****中心因应诉所产生的律师费用、差旅费等),本中心将依法追究相关方的赔偿责任。
九、本《****网络竞价须知》解释权和修订权属于****有限公司。
致: ****有限公司
在阅读并充分理解本公开招租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公开竞价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公告》、《****网络竞价须知》、本《网络竞价承诺函》、《合同范本》及根据《公开竞价文件》所发出的澄清、修改、补充通知等,(以下简称“《公开竞价文件》”,承诺人经充分考察标的物现状和研究上述《公开竞价文件》的所有内容后,承诺人结合本公开招租项目实际情况和承诺人的综合实力,****中心组织的本公开招租项目的竞价。同时,承诺人在此声明并同意承诺如下:
一、承诺人系自愿报名参加****组织的本公开招租项目,并已充分阅读、理解且完全同意严格遵守《公开竞价文件》的所有内容和条款,承诺人对所参与的本项目竞价活动不存在任何不明或误解之处。承诺人一旦报名参与竞价即表示同意按照《公开竞价文件》的相关规定参与竞价并已完全知晓本项目在“****”(网址:www.****.com,下同)上的公告及其他相关信息,对本项目标的进行了全面了解,对标的存在的瑕疵及可能出现的瑕疵进行了认真审查并愿意无条件接受该瑕疵。承诺人在此不可撤销地放弃因本项****中心提出任何异议或索赔的权利。
二、若承诺人为本项目原承租人,承诺人承诺已充分阅读并同意《公开竞价文件》中关于优先承租权的相关规则且认可本项目的挂牌价,承诺以不低于挂牌价参与本项目后续交易活动;在无其他竞租人或其他竞租人均未作出有效报价的情况下,则承诺人自动直接以该标的挂牌价取得承租权,是否通过竞价系统操作不影响承诺人以挂牌价取得该标的承租权。
三、承诺人同意按照《公开竞价文件》要求提交竞价材料,并保证所提供的竞价材料是真实、准确、完整、有效的。****中心或委托方查实(不论在竞价前或竞价后)承诺人提供虚假文件及资料等竞价材料的,贵中心有权取消承诺人的竞价或承租资格,且承诺人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返还。
四、承诺人承诺已经获得参加本项目的一切合法授权,承诺人在竞价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对承诺人具有合法、有效的约束力,并不会构成承诺人违反任何其他合同以及任何所适用的中国法律法规,否则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承诺人自行承担,贵中心有权取消承诺人竞价或承租资格,且承诺人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返还。
五、承诺人承诺不存在故意隐瞒与本次公开招租活动有关的重大事实,****中心查实(不论在竞价前或竞价后)承诺人存在以上行为的,贵中心有权取消承诺人竞价或承租资格,且承诺人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返还。
六、承诺人同意,若要求对《公开竞价文件》进行质疑、澄清,将在项目公告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送达下述地址。对于收到的对《公开竞价文件》的质疑、澄清要求,****中心认为有必要的,将以公告或其他合适方式予以答复(答复中不包括问题的来源)。
收件人:****有限公司
地 址:**市**区海星街100号**大厦A****中心4楼450室
邮 编:362000
七、承诺人同意,无论出于任何原因,在项目公告规定的时间内,****中心可主动地对《公开竞价文件》进行修改、补充,或通过解答意向竞租人或竞租人提出的质疑、澄清问题的方式对《公开竞价文件》进行修改、补充。《公开竞价文件》的修改、补充、答疑、****中心网站进行公告,承诺人****中心网站发布的有关本项目的所有公告。承诺****中心网站公告而未能及时了解《公开竞价文件》的修改、补充、答疑、澄清等内容的,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承诺人自行承担。****中心****中心网站中公告是否**意向竞租人提交竞价材料及竞价时间。贵中心出具的修改、补充、答疑、澄清等构成《公开竞价文件》的一部分。
八、承诺人承诺真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注册用户名和报名信息。如因承诺人所填写的信息不真实、不准确或不完整而造成注册帐户无法激活的、竞价活动无法及时参与或交易保证金无法及时退还的,贵中心不承担任何责任。
九、承诺****中心网站竞价大厅查找招租项目并点击报名,充分阅读并同意相关电签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公开竞价文件》等),承诺人将按照《项目公告》的有关规定及时上传相关竞价材料,如因竞价材料未按时、未准确提交而造成资格审核不通过的,贵中心不承担任何责任。
十、承诺人同意根据《公开竞价文件》要求提交竞价材料,贵中心授权代表有权调查、审核承诺人提交的竞价材料是否真实、准确、完整、有效,并****银行和客户了解有关财务和技术方面的问题。承诺人授权给有关的任何个人或单位及其授权代表,****中心的要求,提供必要的相关书面资料,以核实承诺人提交的竞价材料及承诺人的资金来源、经验和能力有关的声明和资料。
十一、承诺人同意本次竞价标的的具体情况和现状以《公开竞价文件》为准,承诺人放弃现场勘察或错过现场勘察时间均视为认可标的状况,竞价成交后承诺人承诺不对标的状况提出任何异议。承诺人一旦缴纳交易保证金、办理有关竞价手续参与竞价,即表明已向委托方详尽了解竟价标的相关情况,完全了解竞价标的状况,并已自行核实竞价标的相关土地及房屋规划用途、是否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建设,全面行便了知情权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利,自愿承担由于对竞价标的状况、用途(包括但不限于规划用途、租赁用途等)、规划建设等了解不细致、全面或对潜在的风险估计不足等引起的一切责任和后果并愿对自已参加竞价的行为负完全责任。贵中心不为竞价标的的瑕疵承担任何担保责任。
十二、承诺人同意按《项目公告》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将本项目****中心指定账户。①若承诺人成为本项目承租方,则承诺人缴纳的交易保证金按《公开竞价文件》的规定,自其签署《成交确认书》之日起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押金):若不足,则不足部分由承租方于缴纳第一期租金时一并汇入****指定账户;若有余款,则余款直接用于抵作第一期租金,第一期租金不足部分承诺人将另行缴纳;若竞价不成功,贵中心在确定承租方次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将交易保证金按原汇入渠道无息退还承诺人。②若承诺人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因未完成报名或未成功报名而未能成为竞租人,贵中心将在收到承诺人提交的《交易保证金退还申请书》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或确定承租方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承诺人交易保证金按原汇入渠道无息退还。
十三、承诺人同意,若承诺人成为本项目承租方,承诺人签署《成交确认书》时,承诺人与项目委托方之间的租赁合同即时成立并生效,承诺按《公开竞价文件》的规定履行签约义务。若由于委托方或承诺人的原因导致委托标的相关租赁合同无法签定,贵中心不承担任何责任, 承诺人与项目委托方自行协商解决。
十四、承诺人同意,若承诺人成为本项目承租方后与委托方发生争议的,不论承诺人与委托方争议结果如何,****中心已收取的交易服务费不予退还。
十五、承诺人同意由于交易保证金未按时到账或到账信息不完整、不准确,导致承诺人注册用户名无法激活、竞价活动无法及时参与或交易保证金无法及时退还的,贵中心不承担任何责任。
十六、承诺人承诺对自身的注册用户名安全负责,任何使用承诺人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竞价大厅的用户,在竞价大厅的一切行为均视为承诺人的行为,由承诺人负责,贵中心不承担任何责任。
十七、承诺人****中心网站发布的有关本项目的公告,并按照公告的安排参与竞价。承诺人同意竞****中心公告及竞价大厅标注的时间为准,若由****中心网站及竞价大厅而错过竞价时间或者由于承诺人自身终端设备时间与竞价大厅时间不符而导致未按时参与报价或行权的,贵中心不承担任何责任。
十八、承诺人同意应保证自身网络的流畅,由于承诺人自身终端设备或网络异常等原因导致无法正常竞价的,贵中心不承担任何责任。
十九、承诺人同意在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贵中心可以中止或终结竞价活动且不需承担任何责任:
(一)****网站服务器机房网络、互联网络或组织方网络出现故障的;
(二)服务器硬件或软件等出现系统故障的;
(三)包括但不限于标的权属不符、标的性状改变等原因而使竞价活动产生争议的;
(四)其他组织方认为需要中止或终结竞价活动的情形。
二十、承诺人同意由于上述原因采取中止竞价活动的,贵中心可以继续竞价或重新竞价,****中心网站予以公告。承诺人因不及时关注网站公告而未能在重新启动的竞价活动有效期内参与竞价的,贵中心不承担任何责任。继续竞价或重新竞价的规则如下:
(一)竞价记录可以恢复的,继续竞价。继续竞价时将增加一定时间的竞价阶段,起始价为中止时竞租人的最高有效报价;
(二)竞价记录无法恢复的,重新竞价。
二十一、承诺人承诺若承诺人选择电子签章方式签署《成交确认书》的,****中心网站首页的竞价图文指导进行 “交易凭证电子签章”,且完全认可电子签章的法律效力。
在使用“交易凭证电子签章”前,承诺人承诺将仔细阅读并完全理解电子签章系统相关的操作流程指导、隐私声明、数字证书申请及使用文件等内容,且将严格按照系统指示进行操作,否则因此造成的后果,承诺人将自行承担责任,与贵中心无关;
二十二、承诺人同意,若承诺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贵中心有权取消承诺人承租资格,承诺人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当承诺人给委托方造成的损失超过交易保证金数额的,委托方有权要求承诺人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1)承诺人通过竞价被确定为承租方后,未按《公开竞价文件》的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将交易服务费、履约保证金(押金)及第一期租金****中心指定账户,并****中心签署《成交确认书》的或未按《公开竞价文件》的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完成成交手续的电子签章的。
(2)承诺人弄虚作假、扰乱竞价、恶意串通或存在其他违反法律法规及《公开竞价文件》的行为的。
(3)相关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况。
二十三、承诺人同意,贵中心按照承诺人在本承诺函后提供的联系地址(若联系地址未填写,则以身份证载明的住址或工商登记的住所地为准)或电子邮箱发送本项目相关事宜的通知,若有****中心。贵中心发出的通知若通过电子邮件发送的,以发送至承诺人上述电子邮箱达3日视为已经收到并了解通知内容,送达完成;若以快递或者挂号信形式寄送的,自发出之日起第5日视为送达之日。
二十四、承诺人同意,若承租方被取消承租资格的,则贵中心征得项目委托方的书面同意后,收回竞价标的重新组织竞价。
二十五、承诺人同意,若成为本项目承租方,贵中心可以按下列方式向委托方支付履约保证金(押金)及第一期租金等相关款项:在承诺人签署《竞价结果通知单》的次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将本项目履约保证金(押金)及第一期租金等相关款项全额无息汇入委托方账户。
二十六、承诺人同意,若成为本项目承租方,贵中心可以按下列方式向委托方支付履约保证金(押金)及第一期租金等相关款项:在承诺人签署《成交确认书》的次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将本项目履约保证金(押金)及第一期租金等相关款项全额无息汇入委托方账户。
二十七、****中心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交易服务费、履约保证金(押金)、租金等全部款项的来源合法,且承诺人有权处分。如因承诺人或者其他意向方、竞租人、承租方等参与方(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支付的上述款项来****机关查封、****银行账户的,****中心****机关办案,****中心无法按照《公开竞价文件》约定的要求及期限向承诺人原渠道退还相关款项的,****中心相应顺延退款时间,且不承担任何责任。但如因承诺人缴纳的上述款项不合法等原因导致****机关扣划的,由承诺人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和全部损失,贵中心和委托方不承担任何责任,且有权向承诺人追偿,****中心和委托方的全部损失。
二十八、承诺人同意,若承诺人行使优先承租权竞得本项目标的后,因未按《公开竞价文件》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办理成交手续,或因其他原因(包括但不限于承诺人弄虚作假、扰乱竞价、恶意串通或存在其他违反法律法规及《公开竞价文件》的行为的)导致被取消承租资格的,承诺人同意放弃该房产再次组织竞价活动的优先承租权。
二十九、其他规定事项:
(一)竞价成交后,贵中心除向承诺人提供《成交确认书》、《合同签订通知书》、《交易凭证》、交易服务费发票外,不再提供有关标的其他材料。
(****中心和委托方书面同意而单方修改相关竞价文件的,视为提供虚假文件及资料,由此产生的相关法律责任由承诺人承担。
(三)承诺人在****中心、委托方发生争议,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中心****法院提起诉讼。
项目编号: **** 授权委托书****有限公司:
本人 (姓名)身份证号码: 是 (竞租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现委派 ****公司(或本竞租人)受托人,以本公司(或本竞租****中心组织的公开招租项目的竞价活动,授权其全权代表本竞租人办理下列事项:1、办理报名竞租手续并签署相关文件□;2、办理竞价成交手续并签署相关文件(包括但不限于电子签章等方式)□;3、与委托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在予以授权的事项后面的□中打√,不予授权的事项后面的□中打×)。
受托人在公开招租活动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公司(或本竞租人)的行为。本公司(或本竞租人)将承担受托人行为的任何及全部法律责任。
受托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
附:受托人情况及身份证复印件:
姓名: 身份证: 移动电话:
通讯地址:
邮箱: 邮编: 传真:
竞租人(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有限公司:
本公司/本人系(竞价项目名称)项目(项目编号:)的意向竞租人,本公司/本****中心交纳人民币元的交易保证金。后本公司/本人因自身原因未完成本次竞价活动报名/未成功报名取得竞租人资格,现本公司/****中心申请将前述已交纳交易保证金按原汇入渠道无息退还。
附:交易保证金汇款凭证
【本公司/本人相关信息】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身份证号码:
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
汇款账户名:
汇款账户号:
汇款账户开户行:
申请人(签章/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交易服务费收费标准(一)租期5年(含5年)以下 :
| 序号 |
年租金 |
交易服务费 |
| 1 |
20000元以下(含20000元) |
500元 |
| 2 |
20000~50000元 (含50000元) |
1000元 |
| 3 |
50000~100000元 (含100000元) |
3000元 |
| 4 |
100000~200000元 (含200000元) |
5000元 |
| 5 |
200000~300000元 (含300000元) |
10000元 |
| 6 |
300000~500000元 (含500000元) |
15000元 |
| 7 |
500000~700000元 (含700000元) |
25000元 |
| 8 |
700000~****000元 (含****000元) |
40000元 |
| 9 |
****000元以上 |
按“租期5年以上”收费标准收取 |
注:交易服务费最高为一个月租金。
(二)租期5年以上:
以租赁年限内的租金总额为基数,按《****产权交易收费标准》收取; 交易服务费最高为一个月租金。
****产权交易收费标准
| 资产交易总额 |
分档费率 |
|
| 1 |
100万元以下(含100万元) |
2.5% |
| 2 |
100-200万元部分(含200万元) |
2.0% |
| 3 |
200-500万元部分(含500万元) |
1.5% |
| 4 |
500-1000万元部分(含1000万元) |
1.0% |
| 5 |
1000-3000万元部分(含3000万元) |
0.6% |
| 6 |
3000万元以上 |
0.3% |
注:交易服务费实行差额累进计费。
收费单位:****有限公司
收费性质:市场调节价
价格投诉举报电话:12315
收费单位监督电话:0595-****1811
合 同 范 本房 屋 租 赁 合 同
出租方: ****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为明确甲乙双方权责,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房屋租赁事宜,经协商一致,特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总则:
租赁期间,乙方应自觉遵纪守法,做好防火安全、门前三包、综合治理等工作,执行有关部门规定并承担全部责任,服从甲方监督检查。
第二条 房屋概况:
一、甲方出租给乙方的房屋位于 ,建筑面积为 ㎡,,如实际面积与本合同约定面积不符合的,以本合同约定面积为准。
二、该房屋现有装修及其附属设施、设备情况详见本合同附件。该附件作为甲方按照本合同约定交付乙方使用和乙方在本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后交还该房屋时的验收依据。
第三条 租赁期限:
租赁期限 年,即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第四条 租赁用途:
乙方承租该房屋仅作 使用,并遵守国家和所在城市有关房屋使用和物业管理规定,严禁擅自改变租赁用途或转租、转借。
第五条 租金及支付方式:
一、租金为每月人民币 拾 万 仟 佰 拾 元整(¥ );采用按年递增方式计算,每满 整年,月租金相应递增 %(定比)。即:
20 年 月 日至20 年 月 日 ,月租金 元;
20 年 月 日至20 年 月 日 ,月租金 元。
二、租金按 季度 结算,乙方应于每 季度 开始的前五日汇入甲方指定账户单(名称: ****公司,开户行:中国银行****支行,账号: 4260 7542 2542 )。
第六条 税费负担:
一、租赁期间,房产税等与产权有关的相关税费由甲方承担。
二、租赁期间,增值税等与乙方经营有关的相关税费,以及水电费、水电公摊费、气费、物业管理费等与乙方使用有关的相关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第七条 房屋管理、维护与修缮:
一、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可以根据需要,在不影响房屋建筑安全性的前提下进行装修,装修费用由乙方承担。如乙方擅自拆改、变动或损坏房屋墙体结构,拆改给排水、供电、燃气管道和设施,改动墙面、地面、天花板,更换橱柜、卫浴设备等,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立即恢复原状并承担相应责任,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如乙方拒绝恢复原状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房屋,并要求乙方赔偿相应损失。
二、乙方应合理使用房屋及其附属设施、设备,并做好日常维护与修缮工作;租赁期间,房屋及其附属设施、设备(包括但不限于水阀门、燃气阀门、门窗玻璃、灯具、漏电保护装置、插座、管道、墙面、开关、门窗锁、把手等易损易耗物品或附属)如发生损坏,由乙方负责及时修复,修缮费用由乙方承担。涉及房屋主体结构(含承重墙体、屋顶、户外的墙面、屋面楼板渗水、外墙渗水、漏水、电梯维修等)非人为损坏情形,由乙方报送甲方,再由甲方负责修缮。
三、乙方须爱护、妥善保管、使用所承租的房屋及其附属设施设备,在住房设计及建设标准限定的范围内合理使用。因乙方保管或使用不当或其他人为原因导致房屋及其附属设施设备发生损坏的,由乙方负责维修并承担维修相关费用;乙方拒不维修的,甲方可代为维修,相关费用均由乙方承担。如不能维修或维修成本过高的,乙方应按同期市场价格赔偿。如乙方租赁期间造成承租的房屋及其附属设施设备灭失的,乙方应按同期市场价格赔偿。
四、租赁合同解除或终止,依附于房屋的装修不计残值归甲方所有,乙方不得拆除。
五、因下列情形需要,甲方可在未取得乙方同意的情况下自行进入房屋:
(一)房屋内发生火灾、漏水、漏电、燃气泄漏;
(二)制止房屋内违法犯罪行为;
****机关指示要求;
(四)邻近房屋发生火灾、漏水、漏电、燃气泄漏,需经乙方租赁的房屋进行排险;
(五)因乙方单方面违反合同约定,经甲方2次以上沟通无果情况下;
(六)出现其他紧急情况必须进入乙方租赁的房屋排除危险的。
第八条 房屋的安全与保障:
一、乙方是承租房屋的第一安全责任人,对承租房屋安全负全部责任,应采取严格、有效的足以防止安全事故发生的安全防范措施。若乙方承租期限内,承租房屋发生任何安全事故,造成乙方自身、甲方或第三方遭受人身或财产损失的,均由乙方承担全部法律和经济责任。
二、甲方有权检查并督促乙方按照国家现行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本合同的约定使用房屋。
三、乙方应安全、合理的使用承租房屋、设施设备及相关物品,不得有下列危及人身、财产和房屋安全的行为:
(一)擅自拉接电线或使用不合格的电器、电线、插座、开关等设备或超负荷用电、窃电;
(二)擅自改装室内给排水、燃气管线;
(三)存放易燃、易爆、化学危险品等物品;
(四)在房屋内堆放超出房屋使用荷载的物品;
(五)改变、减少、损坏、挪用、圈占房屋及公共区域内的消防系统和设施设备;
(六)在承租房屋内从事违法活动及经营活动;
(七)将电动自行车、拆卸后的电池停(存)放在通道、楼梯间、安全出口、门厅等公共区域和公共租赁住房室内区域,或通过电梯轿厢运送电动自行车、拆卸后的电池,或在上述区域及其他非指定区域内的充电等行为;
(八)在通道、走廊、楼顶、地下室、停车场、门厅等公共区域,在阳台、窗台、室外空调机位及支架等专用区域堆放、吊挂物品,以及实施占用、堵塞、封闭消防通道等影响消防安全的行为;
(九)其他危及人身、财产和房屋安全的行为。
四、乙方应当自觉遵守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相关法律法规、国家标准、****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的规定,服从**消防安监应急等有关部门及甲方对安全工作的管理和所提出的要求,对**消防安监应急等有关部门或甲方所提出的安全隐患等问题要严格按照**消防安监应急等有关部门和甲方的要求及时进行整改。
五、乙方自行做好安全防护措施,若乙方共同居住成员中有未成年或其他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乙方应积极履行监护职责和看管义务,在租赁期限内,乙方因未做好安全防护措施造成的人身、财产损害由乙方自行承担。
六、乙方租赁期间禁止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并防止坠物,若发生抛物或坠物给甲方或他人造成人 身或财产损害的,由乙方自行承担侵权责任;如不能确定具体侵权人,因此导致甲方承担责任的,甲方承担责任后有权向乙方追偿。
第九条 房屋交付及收回的验收:
一、甲方应于 年 月 日前将房屋及其附属设施、设备交付乙方使用。
二、房屋交付使用时,甲方应保证租赁房屋及其附属设施、设备符合双方确认的状态。交付使用时双方共同参与,双方对房屋装修、器物等硬件设施、设备应当场作出书面记录一式两份,由双方当事人签字确认;当场难以检测判断其完好状态的,乙方应在三日内向甲方提出主张并经甲方确认签字,否则视其处于完好状态。
三、租赁期满时,乙方应按时将承租房屋及其附属设施、设备交还甲方。乙方未与甲方办理交接手续即自行搬离的,视同乙方未返还房屋,应按租金的双倍向甲方支付占用费直至房屋办理返还交接手续。
四、乙方交还甲方房屋时应保持房屋及其附属设施、设备处于交付使用时的完好状态,并保证房屋及其附属设施、设备能够正常使用;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留存的物品,视为乙方弃物,甲方有权自行处置。
第十条 合同的变更、解除与终止:
一、双方可以协商变更或终止本合同(变更本合同条款,甲方应事先按规定程序报批后方为有效)。
二、甲方有以下行为之一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一)不能提供房屋;
(二)提供的房屋不符合约定条件,严重影响使用的。
三、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一)擅自将租赁房屋全部或部分转租、转借他人,或以联营、合伙、入股、承包、**经营、调剂交换等其他形式转移租赁房屋使权用的;
(二)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擅自进行装修、更改已确认的装修方案,或拆改变动房屋结构的;
(三)改变本合同约定的租赁用途,或在房屋内存放危险物品,或利用该房屋从事违法活动的;
(四)损坏承租房屋,经甲方通知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修复或未承担赔偿责任的;
(五)逾期未付押金、租金、水电费等应付费用,单次连续满30天或累计满60天以上,或未按时缴交租金累计3次(含)以上的;
(六)逾期未交纳本合同约定应由乙方承担的各项费用,已对甲方造成严重损害的;
(七)未按要求办理行政( 含消防、工商等) 报批手续擅自开业经营,经要求整改拒不整改,或被政府相关执法部门查处后拒不整改,或累计被查处达2次(含)以上的;
(八)未经甲方同意,擅自饲养宠物的;
(九)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其他行为。
四、因有关主管单位决策发生变化需另作他用或需要拆除(改造)该房屋,甲方可以解除合同收回房屋,但应提前 15 日通知乙方,并对乙方因搬迁造成的合理损失予以补偿(造成的损失,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五、租赁期满,本合同约定的经济事项履行结束后自然终止。但乙方要继续租赁的,应当在租赁期满提前两个月书面通知甲方,如甲方在租期届满后仍要对外出租的,在同等条件下,若乙方在租赁期限内不存在任何违约行为,乙方享有优先承租权。
六、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合同无法履行的,合同终止。
七、甲方依法或按照约定解除/终止本合同的,甲方不予任何赔偿、补偿或另行安置。
第十一条 双方的违约责任:
一、甲方违约责任:
(一)甲方因不能提供本合同约定的房屋而解除合同的(甲方依据第十条第四点收回房屋及属于第十三条免责条件情形除外),应支付乙方本合同租金总额10%的违约金。
(二)甲方因房屋权属瑕疵而导致本合同无效时,甲方应赔偿乙方相应合理损失。但甲方已明确告知房屋权属情况的,乙方不得因房屋权属瑕疵向甲方索赔。
二、乙方违约责任:
(一)租赁期间,乙方有本合同第十条第三款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收回该房屋,没收押金或乙方应按照合同总租金的1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乙方除应按约定支付违约金外,还应对因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实际损失和甲方为维护权益所支出的律师费、差旅费、公告费等费用。下同)进行赔偿;
(二)乙方逾期交纳租金,每逾期一日,则需按日支付月租金总额3‰的滞纳金;
(三)在租赁期内,乙方逾期交纳本合同第六条第二款约定应由乙方负担的费用的,每逾期一日,则需按日支付上述费用总额3‰的滞纳金;
(四)在租赁期内,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中途擅自退租、转租或另作他用的,甲方有权没收乙方缴纳的押金,同时乙方应按本合同租金总额的2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若因此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五)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乙方逾期归还房屋,则按日向甲方支付原日租金双倍的滞纳金,还应赔偿因逾期归还给甲方所造成的经济损失。
(六)租赁期间乙方作为安全消防第一责任人,必须遵守和履行与甲方签订的《安全生产工作责任状》,做好承租场所的安全防火、防盗工作,配备足量消防器材,保持经营场所的文明、整洁、卫生,并接受甲方安全工作检查监督。乙方存在违反安全消防责任规定经甲方督促纠正无效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收回出租房屋,造**全事故的,乙方应负全部赔偿责任。
(七)租赁期间乙方拒不配合甲方或甲方委托机构或物业管理单位维修、维护的,乙方应承担由此产生的扩大损失的赔偿责任,同时甲方有权自通知乙方配合之日起按原日租金双倍的标准支付违约金直至乙方配合之日止。
(八)租赁期间,因乙方未办妥经营所需的相关手续或因经营过程中的未尽事宜而****政府有关部门的处罚等,由此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九)乙方具有本合同项下任一违约行为的(包括但不限于拖欠租金、非法转租、改变租赁用途等),甲方就本合同房屋另行招租时乙方不享有优先承租权。
三、甲方知晓乙方违约的事实而又接受租金、保证金或其他费用时,并不表示甲方放弃追究乙方违约责任的权利。乙方缴付租金或其他款项如有不足额的情况,甲方接受该不足额的款项并不表示甲方同意减免,也不影响其追索不足部分的租金或欠款的权利以及按本合同和法律规定采取其他措施的权利。
四、对因下列原因给乙方及其他人员造成损害,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一)由于乙方或乙方共同居住成员的原因造成公共设施、服务管道受损、毁坏而中断使用或需中断使用进行维修;
(二)由于乙方或乙方共同居住成员的原因导致的供电故障;
(三)由于乙方或乙方共同居住成员的原因导致火灾、漏水、漏电、爆炸造成的损失;
(四)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使乙方或乙方共同居住成员人身或财产遭受损失时;
(五)因第三人原因给乙方或乙方共同居住成员人身、财产造成损害的,由乙方自行向第三人追究责任,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六)其他非甲方原因所造成的乙方或乙方共同居住成员及其他人员的财产及人身损害。
第十二条 押金约定:
乙方有下列情形,甲方有权扣减或没收乙方缴纳的押金:
1.乙方提前退租或违约导致合同解除的,甲方有权没收乙方缴纳的押金。
2.租赁合同履行届满,乙方未结清租赁期间产生的水电费、物业费、燃气费等费用、损坏房屋及设施设备,甲方可扣减押金用于支付相关费用或房屋维修、设施设备更换。
3.因乙方造成房屋本身及相关甲方所属设施、物品的损害赔偿责任。
4.乙方存在违反本合同约定的其他行为,导致应由乙方承担的违约赔偿责任
5.甲方扣减乙方押金的,扣减后如有结余,在有关费用结清或房屋维修、设备更换完毕后30日内无息退还乙方;如押金不足以支付前述费用,乙方应向甲方缴纳不足部分。
第十三条 免责条件:
一、因不可抗力原因致使本合同不能继续履行或造成的损失,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二、因国家政策需要拆除或改造已租赁的房屋,使甲、乙双方造成损失的,互不承担责任。
三、因上述原因而终止合同的,租金按照实际使用时间计算(不足整月的按天数计算)。
四、不可抗力系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当不可抗力发生后,遭遇事故一方应及时通知对方并采取有效的措施,将损失减少到最低限度。
五、因原承租方不按时搬迁,需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导致甲方无法按时将房屋交付乙方使用的,甲方应在约定交付日前五天及时通知乙方,因此造成的损失,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第十四条 合同终止/解除后的处理
一、乙方应于租赁期届满日将租赁房屋腾空交还甲方并搬离;根据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提前终止或解除的,乙方应于收到甲方发出的提前终止或解除通知书之日起15日内,将租赁房屋腾空交还甲方并搬离。乙方交还房屋时,应与甲方办理交接手续。交接时,甲乙双方应对房屋和附属设施设备及水电气使用等情况进行现场交验,结清租金、水费、电费、燃气费、物业管理费等其他费用。同时乙方向甲方返还房屋相关设施设备。
二、乙方在甲方发出的提前终止或解除通知书中载明的期限内搬离、交还房屋的,该期限内的占用费按照租金标准计算。
三、乙方在租赁期间死亡或被宣告死亡且又无共同居住成员的,遗留在承租房屋内的物品,甲方仅需通知乙方指定紧急联系人进行处理。如乙方继承人/受遗赠人在甲方通知期限内对遗留在承租房屋内的物品及时搬离的,则通知期限内的占用费按照本合同约定租金标准收取。如乙方继承人/受遗赠人未在甲方通知期限内对遗留在承租房屋内的物品及时搬离的,则占用费按照二倍租金标准收取,且甲方有权根据实际情况按如下任一方式处理承租房屋内的遗留物品:
(一)甲方有权将乙方遗留在承租房屋内的物品移至他处,发生的保管费用由继承人/受遗赠人依法承担,如发生丢失、毁损、灭失的,甲方不予任何补偿或赔偿。
(二)甲方有权将乙方遗留在承租房屋内的物品视为遗弃物,并自行处置,且无需给予任何补偿或赔偿。
四、除本条第三款约定情形外,甲方收房时,房屋内的遗留物品(含乙方未移除或拆除的装饰装修物),均视为遗弃物,甲方有权自行处置,且无需给予任何补偿或赔偿。
第十五条 争议解决办法: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或申请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可****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第十六条 通知/送达条款
一、甲乙双方指定送达地址如下:
甲方指定送达地址: 鲤**打锡街157****中心大院5号楼 ,联系电话: ;
乙方指定送达地址: ,联系电话: 。
二、甲乙双方一致同意,上述地址为双方履行本合同涉及各类通知、协议、函件等文件以及就合同发生纠纷时相关文件的送达地址。
三、甲乙双方一致确认前述联系方式亦为各方解决合同争议时接收对方、行政机关、法院的行政文书、诉讼文书之送达地址,适****机关作出决定(包括通知)、行政复议、诉讼程序的一审、二审、再审和执行程序。对于前述联系方式,行政机关、法院进行送达时可直接邮寄送达。
四、采取直接送达方式的,以书面签收之日为送达之日;以邮寄送达的,以签收邮件之日为送达之日,若邮件被退回或他人代为签收的,以邮件被退回之日视为送达之日,他人代为签收之日视为送达之日。
第十七条 紧急联系人
本合同乙方指定紧急联系人为____________,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乙方应确保通过所提供信息能与指定紧急联系人取得联系,因乙方原因导致甲方必要时刻无法与紧急联系人取得联系的,甲方有权按合同约定行使权利且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第十八条 特别约定:
第十九条 其他事项:
一、乙方于合同签订之日起3日内向甲方交付人民币 拾 万 仟 佰元整(¥ )作为押金。合同期满、合同终止或解除后30日内,乙方无任何违约和欠费、税行为,甲方如数返还押金(不计利息),如乙方有拖欠租金或支付违约金等相关费用的,甲方有权没收乙方缴纳的押金,不足部分甲方有权继续追偿。
二、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本合同(含附件《现有装修及设施、设备情况清单》一份、《房屋交接确认书》一份)正本一式叁份,甲方执贰份,乙方执壹份。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联系地址:鲤**打锡街157****中心大院5号楼 经办人签字:
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
签订地点:**市 鲤** 签订日期: 202 年 月 日
附件:
现有装修及设施/设备情况清单
日期: 2025年 月 日
| 一、现有装修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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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现状。 |
|||||
| 二、设施设备情况(附属物清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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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号 |
名称 |
规格型号 |
计量单位 |
数量 |
备注 |
| 三、水电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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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号 |
名称 |
规格型号 |
计量单位 |
数量 |
备注 |
说明: 以上物品及设施为甲方交付时现状,乙方确认无误。租赁期间,乙方应妥善保管和使用,如有损坏或丢失,需按合同约定承担维修或赔偿责任。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房屋交接确认书
出租方(甲方):****公司
承租方(乙方):
乙方向甲方承租位于 房屋,现甲乙双方就房屋交接确认如下:
1. 交接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2. 交接时房屋状态:□ 毛坯 □ 简装 □ 精装 □ 其他
3. 甲方已按《房屋租赁合同》约定将房屋交付乙方,乙方确认房屋主体结构完好,无重大损坏。
(以下无正文)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物业租赁治安、消防安全责任书
出租方:****公司
承租方:
为加强企业租赁场所治安、消防安全管理,进一步明确租赁双方在安全生产、治安保卫、消防安全工作的责任,维护企业生产秩序。依据《中华人民**国消防法》、《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等法律法规,在企业所属辖区内的场所租赁经营期间,应签订治安、消防安全责任书。
1、责任时间与物业租赁合同期限相一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2、落实“谁生产、谁经营、谁负责”的原则,承租方在租赁期间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应对本单位承租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安全防火、治安保卫、创城创卫工作负全责,有计划、有组织定期开展安全检查,定期、不定期组织员工进行安全知识教育。
3、承租方必须依法办理经营所需的证、照手续,在经营范围内依法开展经营活动,不得参与传播淫秽物品、赌博、吸毒贩毒等各种违法犯罪活动,由于乙方违法经营造成的法律、安全、经济责任概由乙方自己承担。
4、承租方应遵守国家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防盗、防火等规章制度,在使用租赁物范围内承担防火、防盗、防事故、防破坏的安全责任。加强外来人口日常管理、及时向出租方报备登记从业人员的增减情况,并对企业内部治安、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5、承租方不得在租赁物内储存易燃易爆等危险品,不得窝藏赃物,不得经营污染项目,不得在禁止烟火的场所违章用火,吸烟,坚决杜绝“多合一”“三合一”现象存在。
6、承租方应做好安全防盗、防火工作,坚持每日巡查制度,及时整改安全隐患,并配齐配足有效的消防器材和防盗设施。
7、严格执行安全用电的有关规定,不得随意更改或乱拉乱接电线路和违章使用电器设备器材。
8、****政府相关部门和出租方的要求做好创城创卫等工作,租用区域及门前、周边一切排放、****政府有关部门及出租方的有关要求,做到“门前三包”;不得乱堆放杂物、乱倒垃圾、乱烧杂物,保持通道畅通及租赁场所及周边地的卫生。
9、承租方应加强承租房屋维护、维修管理,严禁乱搭盖、擅自改变房屋结构,不得随意拆除、装修,如确需经营需要,应经出租方同意后方可实施。
10、承租方因违反治安、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及本责任书约定的,应自行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因承租方工作失职而造成事故或发生案件,****政府部门有关规定予以处罚,构****机关处理。
11、出租方及上级部门或其它行政部门将不定期对出租场所进行安全检查,承租方对其发出的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要按期整改。对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单位将采取停电整改处理,出租方有权按违约责任提前终止或解除物业租赁合同,并追究承租方的违约责任。
12、本责任书与物业租赁合同书一并签订。本责任书一式叁份,出租方执贰份,承租方执壹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乙方(盖章): 身份证号码: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签订地点:**市 鲤** 签订日期: 202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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