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服务对象(申领条件)
答:需同时满足以下4项条件,缺一不可:
●具有**户籍
●持有合法有效的第二代中华人民**国残疾人证
●处于就业年龄段(女性16-55周岁;男性16-60周岁)
●属于智力残疾人、精神残疾人、重度肢体残疾人范畴
答:不能。本项目仅限就业年龄段内的符合条件残疾人申请,超龄人员不纳入服务范围。
答:不能。本项目仅限阿盟户籍残疾人申请,外地户籍人员需回户籍地申请对应托养服务。
二、服务标准
答:执行全盟统一补贴标准,每人每年1500元,专项用于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提供托养照护服务。
三、服务方式
答:采取政府采购、第三方机构承接的模式开展服务。****联通过询价采购方式,选定具备资质的第三方服务机构;机构按照每人每年1500元的补贴标准,为有托养需求且符合条件的残疾人,提供专业托养照护服务。
四、申请程序
答:实行自愿申报原则。有托养服务需求的符合条件残疾人,可由本人、监护人或扶养人,****残联现场申报,暂无线上申报渠道。
五、申请材料
答:仅需准备两类基础材料,现场提交原件及复印件即可:
●申请人户口本(证明**户籍)
●申请人第二代中华人民**国残疾人证
六、案例(**本地场景)
申请人情况:王同学,**户籍,28岁,持有二级智力残疾证,处于就业年龄段,生活自理能力较弱,有日间托养照料需求。
申请过程:由父母作为监护人,携带王同学的户口本、二代残疾人证,****残联服务窗口提交申报材料,填写托养服务申请表。
服务落实:审核通过后,残联委托第三方机构,按照每人每年1500元标准,为其提供日常照护、康复辅助等托养服务。
申请人情况:刘师傅,**户籍,45岁,男性,持有一级肢体残疾证,就业年龄段内,行动不便需专人照护。
申请过程:由扶养人携带户口本、残疾人证,****残联完成申报。
服务落实:审核通过后,纳入阳光家园托养服务范围,享受每年1500元标准的专业托养照护服务。
申请人情况:李女士,**户籍,36岁,女性,持有三级精神残疾证,就业年龄段内,有托养照料需求。
申请过程:本人携带户口本、残疾人证,****残联窗口自主申报。
服务落实:审核通过后,对接第三方服务机构,按标准提供托养服务,缓解家庭照护压力。
编辑:张文婕